做好农村工作,一要靠正确的政策,二要靠各级干部。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工作的
骨干力量,中央的各项政策最终要靠基层干部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任务要靠基层干
部带领群众去完成。总的看,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在第一线勤勤恳恳地工作,为推进农
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必须看到,农村基层干
部的素质与新时期农村工作的要求、与所担负的繁重任务还不相适应,一些同志对党的
农村政策缺乏深厚的感情,对如何同农民打交道缺乏经验,而这恰恰是做好农村工作必
须具备的基本功。从一些地方发生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看,许多与基层干部违背党
的政策,作风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有关。解决农村中的问题,包括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改进思想作
风,这是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能否真正落实的根本保证。
第一,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农村各级干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
“三个代表”的要求,牢记党的宗旨,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
群众路线,时刻为农民着想。在农村办任何事情,都要维护农民利益,而不能损害农民
利益。要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增进同农民群众的感情。干部脱离群众,群众很有意
见。有的地方群众说,现在交通发达了,但干部离我们远了。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要学
会同农民打交道,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能强迫农民种
这种那。即使办好事、办实事也要同群众商量,决不能搞强迫命令。这是农村工作的一
条基本原则。
第二,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使农民负担真正减下来,
必须端正工作的指导思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这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在农村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不能超越农村财力许可和农民的承受能力
。在目前农民增收困难和乡镇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能缓办的事要缓办,可办可不办的事
坚决不办。做农村工作一定要求真务实,决不能搞形式主义。一些地方追求各种脱离实
际的达标升级,搞所谓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农民非常反感。这种主观主义、形
式主义的作风,不承认差别、不区分情况、不顾客观实际,贻害无穷。当然,造成这些
问题的责任并不完全在基层,许多集资、摊派和达标升级是上级部门压下来的。各级政
府及有关部门要真正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基层服务,给基层干部创造一个好的工作
环境。中央和省级各部门要带头执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起表率作用,决不
能乱开向农民收费的口子,加重农民负担。
第三,要学会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农村矛盾。各级干部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
工作,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对苗头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努力把矛
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严格区分不同性质
的矛盾。对农民的合理要求要认真予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对不合理
要求,要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讲清道理。对极少数肆意制造事端,甚至
搞打砸抢的坏人,要依法处理。今后凡是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地方,省地县主要领导一定
要到现场直接了解情况,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这要作为一条明确的要
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这项
工作。中央多次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县
(市)委书记、县(市)长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发生的加重农民负担以
及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能不能把农民负担减下来,能不能
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要作为考核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