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0]84号 2000年8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行政机关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
善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当前要重点
抓好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的调整核定工作,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分解法定
职责,确定执法项目,落实执法责任,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复议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推
行执法公示制试点工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推动陕西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