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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关于2000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关于2000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2000]59号 2000年7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省计生委《关于2000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 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 调查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当前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状况,提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 问题。希望各级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检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陕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00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情况的报告
  为了正确把握人口形势,掌握2000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为评估上半年工 作和部署下半年工作提供依据,省计生委组织100名调查人员,组成10个调查组,由处级干 部带队,采取不打招呼,住甲地查乙地,直接入户的办法,于4月16日至4月28日,对10个 地市75个县的100个村进行了调查,共调查16.3万人。从调查结果看,我省上半年人口与计 划生育工作有新的进展,发展势头很好。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继续 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综合服务县的工作在各地普遍展开。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 一、调查数据反映出的主要特征
  1、出生率继续下降,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据调查,上半年全省出生率4.83‰(统 计报表为4.32‰),自增率1.13‰。以此推算,全省上半年出生17.48万人,自然增加4.09 万人。与去年同期比较,出生率下降了0.53个千分点(去年上半年调查出生率为5.36‰), 自增率下降了1.03个千分点(去年上半年调查自增率为2.16‰)。比去年同期少生了1.82万 人。 按照上半年出生率推算,全年出生率为11‰左右,有把握完成全年人口计划。 2、计划生育率提高,多胎生育下降。在调查出生的789人中,其中计划内758人,计划 外31人(“外二”15人,多孩4人),计划生育率96.1%,同口径比较,比去年同期的92.3% 提高了3.8个百分点。在调查的100个村中,无计划外生育的有72个村,占调查村数的72% ,计划生育率在90%以上的有85个村,占85%。 多孩出生得到有效控制。在调查的100个村中,97个村无多孩,占97%;在调查的789人 中,多孩只有4人,多孩率为0.51%,比去年同期的0.58%有所下降。 本次调查出生的789人中,持《准出证》生育的有663个,持证生育率为84%,比去年10 月国家计生委调查55.1%的持证率高出28.9个百分点。 3、出生统计误差率明显下降。100村调查出生789人,报表上报746人,相差43人,出生 统计误差率为5.45%,比国家计生委去年10月调查的17.1%低11.65个百分点。100个村中, 有66个村无误差。 4、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加强。调查发现,基层工作薄弱的状况有所改观。计划生育宣传 有一定声势,规范、醒目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服务意识在基层干部思想中逐 步增强;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基本得到落实;基层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的 “三查”制度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乡村两级的育龄妇女信息卡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人口计划的下达程序比较规范;各村都有计划生育专干,报酬基本落实。  二、调查数据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1、少数地方计划外生育依然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从10个地市被调查的 村汇总情况来看,各地市的计划生育率基本都达到了要求,但被调查的100个村中,仍有 28个村出现了计划外生育。在被调查的渭南市10个村中出生了2个多孩,宝鸡市和商洛地 区10个村各查出1个多孩。中央在80年代就提出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多孩,但目前多 孩仍没有完全杜绝。 2、瞒报、漏报出生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瞒报、漏报出生的问题虽然有所好转, 但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全省调查出生789人,报表出生746人,少报43人,漏报率为5.45% 。调查计划外二孩出生15人,上报7人,漏报率为53.3%;调查多孩4人,而报表只有1个 多孩。10个地市漏报率在5%以上的有5个地市。延安市10个村调查出生41人,上报37人, 漏报4人,漏报率为9.76%。 3、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低,“三查”工作不到位。这次调查的100个村中,生育后3个 月内应落实节育措施的有433人,而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的只有248人,及时率为58.7%,比 去年同期的67.2%低8.5个百分点。最低的商洛地区及时率为46.9%,西安市和延安市分别 为48.4%、52.4%。被调查的100个村中,有14个村上半年生育的40名妇女无一例及时落实 节育措施。 调查中发现,计划外生育的妇女,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没有及时落实节育措施,而导致 盲怀超生。被调查的100个村中,重点“三查”对象(即39周岁以下上环的,使用药具的 未落实节育措施的)7976人,实查7042人,“三查”率为88.04%,有934名妇女应该“三 查”而没有“三查”,这些人随时都有盲目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的可能性。 在“三查”的7042人中,查病的有1006人,占14.3%;查出有病的330人,占查病人数 的32.8%;查出有病而得到治疗的有197人,占有病人数的60%。“三查”中的查病工作是 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调查的查病率只占到14.3%,有一半地市查病人数 在70例以下,个别地市没有开展查病工作。 4、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低。从婚育新风、生育政策、奖罚规定、生殖健康 知识等方面,采取问卷的方法,对100个村的1000多名妇女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普遍反 映,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知之甚少。虽然多数村都 建立了人口学校,但村级的人口学校绝大多数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5、流动人口管理依然薄弱。调查显示,100个村中有流动人口3152人,其中持有婚育 证明的1387人,持证率为44%。持证率低于30%的有4个地市;西安市26.9%,延安市 26.2%,商洛地区22.2%,榆林市13%。有不少地方没有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和流入、流 出人员档案,状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表现出畏难情绪。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全省在基本实现“三为主”后,普遍产生了松一口气的思想,一些地方的工作明 显有所放松。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和巩固低生育水平的艰巨 性缺乏足够认识,对巩固、提高、发展“三为主”成果,创建综合服务县仍停留在开会 布置和一般号召上,缺乏扎实有效的措施。有一些领导同志满足于听汇报,往往轻信报 表,过高估计工作成绩,总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搞得差不多了,盲目乐观,满足现状,自 觉不自觉地减弱了工作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后进村,缺乏具体帮助,分类指导没有落实 到村一级。 二是基层干部缺乏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调查,个别乡、村计划生育 工作仍然依靠行政命令,靠乡上派人搞突击,工作方法简单,法制观念淡漠,优质服务 意识差。还有一些村、组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怕得罪人,怕某些人报复,不 敢大胆抓计划生育工作,加上一些地方的报酬得不到真正落实,也影响了村、组干部抓 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基层工作薄弱,基础不稳。调查中发现,基层工作不落实带有普遍性。从形式上 看,乡、村都建立了计生行政、服务、协会组织,并建立了制度,落实了责任,但有不 少地方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被调查的100个村中,存在计划外生育问题的28个村,占 28%。不少乡、村的计生组织基本流于形式,乡计生专干不专,管理工作薄弱,优质服 务跟不上,业务知识缺乏,对村、组指导不力。有的村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对统计 表、册概念不清,平时工作无人过问。在农村,村、组干部不会干、不愿干计划生育工 作的问题仍相当突出。 通过调查分析,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人口警钟,使我们看到,我省人口形势仍然严峻 ,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任何政策上的偏差、工作上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 都可能导致生育率回升。对此,各级政府和计生部门必须有清醒认识,切不可掉以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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