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
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相协调,人民健康保
障的福利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省委、省政府1997年《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卫生工作的地位、奋斗目标和基本思
路,深化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做好预防保健工作,振兴中医药,加强人才培训,
促进医药协调发展,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等方面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仍然是我们当前管好卫生工作的基本目标。
一、着力解决严重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卫生问题。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省是经济
欠发达省份。目前,卫生事业还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全部要求,而只能解决最基本的卫生问
题,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更准确地界定自身的职责和作用。今后,政府对卫生的投入
主要集中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如预防保健、重大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基本医疗服务
以及医学科研、教育等领域。对于其他方面的卫生服务特别是少量人群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和
健康服务,主要通过市场获得。这样,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主要精力将不是办卫生,而是管
卫生。这个“管”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管,而是运用法律的手段、行政的手段、经济的手段
实施全行业综合管理。
二、切实做好预防保健工作。 预防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第一任务,是卫生工作产生社
会效益最高的一项工作。据卫生经济学家测算,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每投入一元钱,它的收益
回报在60至120元之间。这样的高回报,就是最好的企业也难以达到。但目前我们一些领导
同志没有注意算这笔帐,不重视对预防保健的投入。由于平常对预防保健投入的欠帐,等出
了问题就必然要以数十倍乃至近百倍的经费去扑灭疫情。既花了钱,又使一方社会为之震动
。我们必须总结教训,重视预防保健工作。加快预防保健体系的建立,真正把公共卫生、疾
病预防、控制和保健、教育及心理咨询等业务抓在政府手里。
三、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这是国家研究了现
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的卫生需求状况、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国家经济承受能力之后提
出的一个新的要求。它既解决了卫生事业中医疗服务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
题,又解决了大多数群众的绝大多数医疗问题,同时针对市场经济中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也
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因此基本医疗概念是适合我们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健制度改革中,全省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基本医疗的范畴,这一点,各
地的社会经济状态不同,划定的范畴可以有所差别。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当中,
也要树立基本医疗概念,同样不能大包大揽。对一些经济状况较好的地方或群众(包括职工
和农民),提倡他们通过社会保险,由个人向自己的健康投资。
四、突出抓好卫生工作的质量。
卫生事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卫生事业质量至关重要。抓好卫生工作质量,是医学科学的
基本要求,是政府管理卫生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卫生工作质
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做好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浪费,使其与当地社会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使卫生工作两个效益得到提高,这
是卫生工作的宏观质量概念,是大质量,我们不可轻视,必须抓好管好。二是要看到卫生
工作涉及到每一位群众,他们的免疫措施落实的如何,保健工作实施的怎样,基本医疗服
务满意的程度,包括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是否到位等等,这是卫生工作的微观质量,同样不
可忽视,也必须管好。从这个角度讲,政府管卫生,就是管质量,从宏观到微观,从医疗
到服务都要讲究质量,都要研究如何依据卫生法规管到管好。任何对卫生质量的失职,就
是对人民健康的犯罪。要切实改变以往粗放的管理方式。例如,对卫生机构我们不能一批
了之,要加强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促使其合法经营;对卫生防病的专款我们不能一
拨了之,要检查、考核他们的使用效果;对医疗费用我们也不能一报了之,要考察它用的
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