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渭河养育着陕西2000万人口,无论是过去、
现在或将来,渭河对陕西的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和人民的富强幸福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各级领导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增强治理本辖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责任
感和紧迫感,真正增加忧患意识,切实提高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一、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全面推动和落实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我省水环境污染源主
要是直接或间接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是影响我省水环境质量的主
要污染源。1997年省环保局制定了《渭河污染控制行动计划》,编制了《渭河流域工业污染
源限期治理行动计划》,共计下达限期治理企业249家。其中,宝鸡、咸阳、西安、渭南四
个城市向渭河流域直接排污的重点排放企业(不含乡镇企业)共237家,每年向渭河排放工业
废水近2亿吨,仅COD排放量为6276万吨。目前,已有161家企业已实现达标排放,正在治
理的29家,尚未治理的还有47家。今年,对限期治理的企业不管有无技改项目,也无论技改
项目什么时候完工,其污染治理任务都必须在2000年12月31日前达标验收,以确保全省2000
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步伐。目前,我省除西安市已建成日处理城
市生活污水27万吨的两座污水处理厂外,宝鸡、咸阳、渭南等城市至今都还没有建成城市集
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渭河,形势是十分严重的。就西安市而言,日处理污水仅
占全市污水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大部分污水也都排入了渭河,这与建设现代大都市的目标
要求也极不相称。随着国家整个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居民对生活环境
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加快对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改善渭河流域水质状况十分迫切。希
望各市政府走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路子。一方面抢抓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利用国家建设资
金向西部倾斜的大好时机,争取把几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摆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
大盘子中。另一方面,各市政府也要千方百计挤出一部分地方预算资金,用于对污水处理厂
建设的投入。此外,还可以积极争取引进国外投资。计委在项目投资上、财政厅在资金布局
上、建设厅在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上,都要为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多提供支持,以早日减
轻渭河污染的巨大压力。
三、落实责任,逐级负责,进一步巩固“十五小”取缔、关停成果。根据省环保局1997年底
统计,我省分布在关中沿渭河四市年产5000吨以下的小造纸企业共479户,年产5000吨以上
造纸厂150户。这两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
《实施意见》,取缔、关停“十五小”企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1998年11
月,省环委会向各地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领导坚决防止“十五小”企业反复回潮的意见》
,并多次开展了以渭河流域为重点,防止“十五小”企业反复回潮的监督检查。连续抓了几
个回合,全省取缔、关停“十五小”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应予肯定。但由于“十五小”企业
投资少、成本低、见效快、利润大,取缔、关停工作还不能放松,也不能盲目乐观。要看到
这项工作还可能有反复。特别是因利益驱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原因,有可能诱发“十
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因此,统一各级领导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巩固取缔、关停
“十五小”企业成果,减少对渭河水域的污染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四、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控制新污染源。强化渭河水域污染,必须从源头抓起。今后
,必须严格控制在沿渭城市再新上水污染严重的企业,不能让母亲河“雪上加霜”。无论是
政府还是主管部门,必须下决心把好立项审批关。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建设或投产使用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其停
止建设或投产使用;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新建项目,要责令停产整顿。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
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审查前,要首先征求同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凡未经审批环境影响评
价或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各级计委、经贸委、建设、环保、工商、土地和有关部门,
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和投产使用,银行不得提供贷款。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贯
彻《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保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切实落到实处,省政府决定
,今年7月份将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4个城市贯彻落实《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
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对此,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做好《
条例》的实施组织工作和自查自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问题,要提
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处理时限。对重大环境问题的处理意见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环保部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定期报告,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政
府报告。总之,通过执法检查,要真正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以法治国的整体效应,全面推动
渭河流域水质污染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