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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99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市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99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地市的通报

时间: 2008-06-26 00:00
 陕政字[1999]18号 1999年3月18日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 部门、各直属机构: 1998年,各地、各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 工作,坚持消防安全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指导思 想,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 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条逐项狠抓落 实;关心消防部队建设,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 化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隐患整改和事故查处的力度;增 大消防经费投入,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全省消防安全工作 的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促进了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的顺 利进行。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消防工作,省政府 决定,对1998年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较 好、工作成绩突出的汉中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和咸阳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更大的 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 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 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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