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副市长 刘丽鸽
新的《土地管理法》1999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新《土地管理法》是适应进一步深化改革
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功能的一部土地管理大法,是我国建国以来土地管理工作的一次
重大转折。渭南市是陕西省的粮食主产区,是八百里秦川最宽阔的地段,土地富庶,人多地宽
。全市有耕
地96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810万亩,基本农田占到总耕地面积的836%,人均耕地18亩。
1995年地改市后,省上正式审批了渭南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开始大规模实施
城市建设和发展战略。目前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788平方米。按照城市
总体规划,2010年城区面积35平方公里、人口40万的发展目标,城市建设近些年正处在大发
展的时期。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按照省上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从1998年到2010年
渭南市城区规划控制可用土地面积为14万亩,平均每年1000亩左右。这种农村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大、城市建设占用土地多、规划指标控制紧的现实,是渭南市土地管理的市情,也是今
后若干年经济发展与土地供需的突出矛盾。
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调整思路
,深化改革,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管理上,在具体工作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处理好三个关系
,注意四个问题。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建设用地由增量为主向以存量为主转变;二是土地使用制度由无偿、无
期限、无流动的行政划拨向有偿、流动、效益转变;三是保护耕地由宽泛概念和强制措施向
严格具体措施,以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为主要目标转变。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城市建设占用土地的关系;二是严格控制基本农
田不减少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停步的关系;三是推行土地优惠政策,积极引进项目与确保
国有资产收益的关系。
注意研究解决并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是有效管理、控制用地和有效保护耕地的基础
规划是基础。新法赋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法律地位,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是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土地的利用要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要在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坚持三
个原则:
第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其他专业规划的龙头原则。城市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江河
湖泊综合利用规划等一切涉及到土地利用的专业规划的制定和修编,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为基础,并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建设规模必须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合理布局和开发城市建设。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城市建
设与保护耕地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统管,一要政府实行城乡土地统管。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将土地的各种权力集中于政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应有的土地管理权力。
二要政府一支笔审批。土地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实行归口管理。凡是涉及到重点建设和线型工
程用地的,无论是对下审批,对上报批,确定地价,拆迁补偿费等统一由土地部门一个口出
入,其他建设部门不得插手。
第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定的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经省政府
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违反和更改。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按项目批
地、用地,无计划、无控制、无数量的情况。变过去有多少项目批多少地为有多少用地指
标批多少项目,有多少土地存量办多少事情。
二、以盘活存量为手段是土地资源得以优化配置的前提
十多年间,渭南市城市规模由1984年的6平方公里发展到20平方公里,增长了3倍多。
按照2010年市区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仅靠目前城区计划预留的14万亩建设用地(年平均
约1000亩)的指标是不够的,必须在集约上下功夫,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上创路子。目前
,全市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尚未开发利用,需按城市总体规划及发展需要得到
合理流动的土地约占三分之一,这部分潜力很大,可做的文章很多,必须采取特殊的办法和
措施在城市土地存量上下功夫。盘活存量,一要掌握盘活的重点,二要明确盘活的目的,三
要对可盘活的存量进行分类,四要将乡镇企业适当集中,五要加快旧城改造。
三、以市场机制进行调控是土地全面进入市场的直接动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使用制度是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行政划拨用地制度,这
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保障各项建设用地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逐步形成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行政划拨和土地出让为主的土地
供应方式,以及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其弊
端日益显露。这些情况使土地资产的价值得不到显化,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不能进入市
场,无法得到合理利用和优化。运用市场原理,建立新型土地供应机制,盘活城市存量土地
,是解决以上问题的关键所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进而全面进入市场,满足
对土地的需求,确保建设和发展。我们从工作思路上应抓好:(一)对城区土地制订级别价
格,并将规划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有计划地收购储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按照产业政策、城
市规划和市场供需情况适时投放,公开拍卖开发。形成“收购—储备—开发—再收购”不断
滚动的新型土地供应机制。(二)建立土地二级市场,推动城区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和功能设施
建设的需要合理流动。鼓励通过地产开发使商业繁华地段的住宅、生产、仓储、办公用地向
商业和服务用地转变。在住宅设施配套齐全的地段,允许生产办公用地向住宅用地转变。(
三)完善租赁制度,加强行政划拨用地的资产管理。对机关办公和安居工程用地以外的行政
划拨用地实行租赁制,收取年地租,把土地增值部分的收入掌握在政府手里。通过规范市场
运作,逐步建立起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年地租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
有偿使用制度。
四、以严格的办法进行管理是有效保护基本农田的重要措施
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基本农田的管理体现在一收一放上。“一收”即:征占基本农
田的审批权上收国务院。“一放”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
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这是从根本上控制和保护基本农
田的重要决策,也是新法修改的最本质的内容之一。这一收一放体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
和必要,同时也把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了基层,基层工作的力度决定了有效保护
的程度。所以说,基层工作尤为重要。
充分发挥基层土管所的作用,把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基层土管所是土地
管理工作的前沿,是我国土地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单位,土管所作为县级政府土地管理
部门的派出机构,具体实施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管理土地的各项职责,是管好用好土地的关
键。加强基层土地管理机构建设,首先要明确基层土管所的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其次要建
立健全基层土地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制度,定期
巡查制度,无买卖、无乱占、无积案的“三无”达标评比制度等。再次要加强基层土管所的
管理队伍建设。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管理人员政治文化素质和
业务技术水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土地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统一安排,力争在3年内,
使50%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全部完成上岗培训。
严格管理基本农田。全市基本农田81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36%。这些基本农
田是全市人民赖以生存的生命田,只有有效保护,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将810
万亩基本农田建档立卡,层层分解到县、乡(镇)以至组户田块,范围要清楚明了。其次
要运用价格调控手段,建立征占基本农田补偿制度。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不得新占,国
家重要项目建设占用也要做到占多少补多少。补偿资金要超标准征收,使占用者无力占用一
分一亩。再次要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努力提高单产,使其真正成为全市高产优质高效的
基本农田。今后凡国家、省上粮食基地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水利、种子、农村等方面
的农业投入,要集中用到基本农田建设上,形成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