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机字[1999]31号 1999年11月1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省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较大,为进一步加强对
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经
省政府同意,对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潘连生 副省长副组长:张海南 省长助理、省经贸委主任
石学友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刘爱梅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员:杨世兴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高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梁中枢 省物价局副局长
屈方方 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崔明生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办公室主任由屈方方同志担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陕西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