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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1999]64号 1999年10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 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司法厅 (1999年10月18日)
  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线是司法行政部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运用现代化通信手 段,面向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的新举措。去年 下半年,国家司法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通知,并与中央综治办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今年6月下旬,又联合召开现场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截止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县(市、区)已开通“148”专线,我省已有92个县(市、 区)开通了“148”专线,开通率达86%。共装配电话663部、微机60台,有 549名专兼职值班人员,共接受电话咨询12379次,接待来访2977人次,公 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受托办理法律事务2658件,提供上门服务364次,提 供法律援助188件,解决纠纷1059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497件,挽回经济 损失318.5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 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 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148”专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开通“148”专 线的实践证明,“148”专线的设立,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法律建设的基础性 工作、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农村基 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行动 ;是实施国务院“社会服务联合行动”部署的有力举措。它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维护 稳定,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群众亲切地称“148”专线是 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对这项 利国利民的服务工程,各级政府应有充分的认识,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保证必要的经 费和人员,促使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都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二、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提高质量,确保“148”法律服务专线的社会效益。各 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司法厅和省邮电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 专线建设计划,在条件允许的地方,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在条件暂时达不到 的地方,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完善的指导思想,先开通,逐步规范。同时,要推动乡镇 司法所建立“148”专线值班室,使之与县区“148”专线协调指挥中心实现配套联 动,形成覆盖全省的“148”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专线值班人员要 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教育,帮助他们尽快提高业务素质和法律、政策 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对一些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尤 其是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及时向政府反映,做到反应灵敏,运转高 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发扬艰苦创业、务实拼搏的精神,积极挖掘潜力,争 取各方支持,妥善加以解决,保证“148”专线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三、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加快“148”专线建设工作进度。维护社会稳定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对加快开通“148”专线责无旁贷。各级政府要加强 对“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保证今年年底以前全部开通 “148”专线。各级财政部门要拨出专项经费或采取其它可行而有效的办法,予以支持 ;电信部门更应视为己任,并在电话初装费和向外分流的联动话费上给予优惠或减免,减 轻司法行政部门在经费上的压力,并解决开通中的线路技术等问题;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应 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搞好“148”专线的人员配备工作,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同级司法行政 部门调剂解决,确保“148”专线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148”专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48”专线只 有为全社会所了解、熟悉和信赖,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地要把搞好社会宣传作为一项 重要任务,贯穿于“148”专线建设的全过程,常抓不懈。在宣传内容上,要注意反映 “148”专用电话的服务职能、机制和作用,大力宣传“148”专线“把法律交给群 众,送服务走进万家”的服务宗旨。在宣传载体上,要注重大众化、多样化、立体化,从 而使“148”专线的社会影响能够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宣传 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和手段,扩大“148”专线社会宣传的覆盖 面和影响力,并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逐步使法律服务专线家喻户晓,深入人 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148”专线建设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从改革、发展 、稳定的大局出发,把“148”专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 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 宏观指导,为“148”专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148”专线建设是一项 社会综合服务工程,它需要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套联动的服务格局。即建立两个 分流联动机制:一是内部联动,就是要以“148”专线值班室为龙头,把律师、公证和 基层法律服务连成一个整体,形成法律服务网络化;二是外部分流,就是需要“148” 专线协调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做好受案分流,妥善处理 “148”值班室分流的案件和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因此,各级政府要 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搞好协调,统筹安排,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各级 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当好参谋助手,履行好管理 职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148”专线工作持久、健康发展的新 路子,使之在发展中日益规范、完善和提高。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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