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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副总理指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

温家宝副总理指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

时间: 2008-06-26 00:00

  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一贯的,是十分明确的。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 的《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曾明确提出“三稳定,五禁止,三减,两加 强”。农民负担重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主要是这些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 好的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直接代表农民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中的威信,是党的生命, 必须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是否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党性的试金 石。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几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 行,地方和部门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央政策相抵触的一律废止。 第二,今年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决不允许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要定死一个数,三年不 追加。坚决制止按人头、按田亩平摊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做法。 第三,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立即停止执行。除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危房 改造外,暂停审批农村教育集资一年。坚决取消附加在电价上的不合理收费、基金和附加费。 农村电网改造中除农民购买自用电表外,绝不允许向农民进行集资、收费。制止向农村和农 民摊派报刊征订任务。 第四,对部门和地方提出的涉及增加农民负担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包括对基层干部的考核 指标和奖惩办法,要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各种形式主义和脱离实际的规定。 第五,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委、县政府要确保本地不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 案件。 目前很多地方县乡财政比较紧张,支出困难,需要花钱的事不少,这是实际情况。但是, 决不能因此就不执行党的政策,去增加农民的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 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 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解决财政的困难,要从其他方面想办法。比如,能不办的事就不办, 能缓办的事就缓办,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精简乡镇机构,清退超编人员,清退不合格的民办 教师,提倡村组干部交叉兼职,等等。这些办法都是可行的。许多地方这样做了,不仅减轻 了农民负担,改善了干群关系,也缓解了财政困难。总之,是违背政策向农民伸手,还是严 格执行政策,用压缩开支的办法把农民负担减下来,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 工作的立足点问题。做农村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想问题、 办事情不能超越现实,超越当地财政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要自觉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 权利,办任何事情都要首先想一想,是不是加重了农民负担,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在农村工 作中讲政治,最重要的是密切党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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