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1999]61号 1999年10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减轻农民负担是关系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确保实现今年减负工作目标,按照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9 ]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期在全省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寻找差距,督促和推动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 一系列方针政策,真正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 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5号)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实现 今年“农民缴费负担比1998年确有减轻、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明显 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  对全省所有乡(镇)进行检查。先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 ,在本辖区各乡(镇)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对所有乡(镇)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然后 由地(市)对县(市、区),省对地(市)及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县 级以上(含县级)各级政府要对本级政府部门涉农收费、集资、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  检查主要围绕农民的实际负担比上年是否确有减轻、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 性案件是否明显减少来进行。具体内容和重点是: (一)提留统筹费、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是否贯彻执行了“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今年的提留统筹费有没有超过 1997年农民上交的预算额;去年超收的款数是否如数扣减;村提留是否超过控制 数的半数以上;统筹费有无上解、平调、挪用;  2、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税收政策;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是否重复征收;是否据 实征收;有无平摊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的问题;  3、有无以共同生产费等名义在提留统筹费外乱开收费口子的问题。 (二)农村“三乱”的治理情况  1、教育集资是否按规定停了下来;其他乱集资和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 级活动是否取消;在中小学生入学、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医疗卫生、 农村建房等方面有无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的问题;  2、报刊摊派是否得到了治理;  3、是否进行了农村电价的治理整顿,有无违反规定平摊电费、超标准收取电费 的问题。  (三)端正干部作风和精简乡(镇)机构的情况  1、有无派“小分队”或动用警力到农民家中强行收款收物的问题;  2、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是否减少;  3、对发生的恶性案件是否做到了按要求及时上报和查处;  4、对乡(镇)不在编人员是否进行了清退,在编人数是否得到控制。 (四)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1、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是否建立和落实;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是否 建立;  2、清理涉农收费文件项目是否坚持了下管一级、下清一级、条块结合、上下联 动;部署和进展的情况如何;省上取消的13个收费项目和修改的9个文件项目是否 得到了落实;  3、农民负担预决算、民主管理、明白卡、专项审计四项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4、村级财务是否做到了公开。  在检查中,还要注意总结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减轻 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四、检查的组织和步骤  由各级政府统一负责,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都要成立减轻农民负 担工作检查领导班子,并抽调农业、监察、财政、物价、计划、政府法制等有关部门 的同志,组成精干的检查队伍,统筹安排和精心组织好此次检查工作。省上检查工作 抽调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农业厅、物价局、法制 局、纠风办、教委、编委、农电局各一名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具体部署、实施检 查。检查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一)乡(镇)认真自查 在县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乡(镇)政府要对所辖的村逐一进行检查。要深入到村 、户,听取群众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要以村为单位, 采取村务公开的形式,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预算和负担卡与1997年的预算数 进行对照,与1998年的决算数和农民收入进行对照,对超过的部分要坚决减下来; 群众有疑问的,要逐项进行解释和说明。要在乡(镇)、村普遍设置检查举报箱,动 员群众反映问题。要组织本乡(镇)各单位,对涉农收费、集资、罚款和摊派情况进 行检查清理,并向乡(镇)政府写出报告。乡(镇)政府要将本乡(镇)的检查情况 向县级政府报告。 (二)县级全面检查 县(市、区)政府要对所辖乡(镇)农民负担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检查乡(镇) 、村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自查;群众举报了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遗留的是哪些 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要抓紧解决。要着重抓好提留统筹费“一定三年不变 ”、税收征管、教育集资、中小学收费、报刊征订、农村电价、精简不在编人员等重 点问题的检查和有关政策的落实。要组织本级政府部门涉农收费、集资、达标等情况 的检查清理,各有关部门要将收费项目的名称、标准、范围和批准单位的文件、文号 ,以及收取的金额和使用管理情况等向县级政府写出报告。县级政府要将有关部门清 理项目的情况逐一汇总,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政府。 县级检查组要深入乡(镇)、村和农户,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掌 握第一手资料并负责地向县(市、区)政府作出汇报。县级政府要对各乡(镇)和有 关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态度、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及实际表现进行考察, 作为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检查结束后,县级政府要向地市政府(行署)写出 检查报告。 (三)省、地进行抽查  省、地两级对各县(市、区)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地区对县级的抽查不 少于三分之一,省上对县级的抽查不少于十分之一。要按经济发展的水平,每个县 (市、区)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每村至少要抽查 10个农户。发生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县(市、区)都要列入抽查范围。重点抽查 县、乡(镇)、村是否按照中央和省、地(市)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检 查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是否按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 制进行解决,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对乡(镇)一级检查的重点问题要进行分类排 队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县一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与省一级掌握的情况相 对照,发现非法项目要立即明令取消;各种名目的乱集资和达标升级活动要坚决停下 来;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地市政府(行署)要组织对本级部门涉农收费、集资、达标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各 有关部门要将检查清理的情况向本级政府写出报告。全省收费、集资、达标项目的清 理情况汇总后,按照国办发[1999]65号文件的规定,该取消的取消,该停收 的停收,能降低标准的要降低标准,并向农民和社会公布。
  五、检查的方式  检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具体,到村到户,不走过场。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 合,政府统一检查与部门自查自纠相结合,并采取召开座谈会、财务查帐、设置举报 箱、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时,一律不准事先打招呼。要坚持边查边纠的工 作方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限期解决,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并 向农民公开。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向农民多收、滥收费用的,要按规定退还或扣减, 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对 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 件和恶性案件的,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县级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六、检查时间的安排  县、乡(镇)两级的检查从10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地(市)和省上 的抽查要在12月初结束。各地(市)最迟要在12月中旬前将抽查情况汇总报省政 府,抄报省农业厅减负办,以便为迎接国务院检查组来我省检查做好准备。
  七、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人要具体抓。 要选派政治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这次检查工作。检查开始前,要制定详尽、具体 、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组织好有关人员的动员、学习和培训。 (二)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参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各部门,要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 工作。 (三)检查中要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既要教 育干部依法行政,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也要教育农民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观念,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轻车简从,不吃请,不受礼, 不到经营性的场所参加娱乐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