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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省劳动厅关于建立100家连锁小店安置大龄下岗女工请示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省劳动厅关于建立100家连锁小店安置大龄下岗女工请示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 陕政办发[1998]88号 1998年12月3日 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 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妇联、省劳动厅《关于建立100家“连锁女工小 店”安置大龄下岗女工的请示》(陕妇发[1998]59 号)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予以支持办 理。 关于建立100家“连锁女工小店” 安置大龄下岗女工的请示  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协助政府解决下岗女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全国妇联 所属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立了“北京女工小店商贸有 限公司”,拟在全国建立1000家统一连锁的“女工小 店”,主要解决各地大龄下岗女工的再就业问题。该店的 建设投资、周转资金全部由北京公司提供,各地基本不承 担风险。全国妇联要求各地妇联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为此,省妇联拟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成立“ 北京女工小店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在省内各大中 城市建立100家“连锁女工小店”,安置300—50 0名大龄下岗女工,服务社区,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拓展 服务项目和内容。“女工小店”实行统一房型,统一标志 ,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探 索一条新路子,并带动社会各界做好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 我们认为,做好这项工作,将对我省下岗女工的再就 业工作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目前,我省有12万多名下 岗女工,其中,年龄在35—45岁的占到67%,她们 在再就业中遇到不少困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 和帮助,积极帮助她们再就业,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 责任。为使这项工作尽快启动,顺利开展,恳请领导小组 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支持: 一、“女工小店”拟建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 渭南五市,需在有500户以上居民居住区内选址,每店 约占地15平方米。请各级政府的城建、市容管理等部门 和街道办事处支持各市区妇联落实“女工小店”的店址和 建房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二、筹建“女工小店”需办理工商、税务、城建等手 续,需所在市的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三、筹建“女工小店”主要安置大龄下岗女工,应享 受各级政府为下岗职工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各级政府 的工商、税务、市容管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提供 帮助,予以落实。 妥否,请批示。 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 陕西 省 劳 动 厅 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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