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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国务院第264号令,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国务院第264号令,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时间: 2008-06-26 00:0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 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9年12月20日就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 朱镕基 199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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