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发[1999]47号 1999年8月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河流众多,治理程度较差,洪水灾害频繁发生。去年的“三江”大水进一步引起了全
党、全社会对防洪问题的高度重视,我省陕南和关中局部地区发生的严重暴雨洪水灾害也更
加引起了全省上下对防洪问题的严重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防洪建设,
大幅度增加防洪建设投入,一个全面整治江河、大搞防洪建设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为了扎
扎实实搞好我省江河整治和防洪建设工作,构筑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安全屏障,根据党
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河、兴修水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把防洪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来抓
我省横跨长江、黄河两个流域,受地理地貌和气候条件制约,一方面暴雨洪水灾害十分频
繁,流域性、区域性大洪水多次出现,建国以来损失超亿元的洪灾就发生了10次,每年局部
高强度暴雨、泥石流、山洪灾害都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
失。另一方面我省工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地区大都分布在江河沿岸,77座县城和县以上城市以
及许多重要的交通运输和通信干线都依江傍河。因此,大力开展江河整治,搞好防洪建设,
对减轻洪水灾害损失,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省防洪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防洪工程设施初具规模,但总体防
御能力偏低,质量不高,病险隐患多,管理工作薄弱,综合防御体系尚不健全。各级政府和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我省防汛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加快建设步
伐,努力使我省防洪抗灾的整体能力有显著提高。
防洪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洪保安的方针、政策为指
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设计规范
,科学规划布局,精心设计施工,确保质量效益。通过整治和建设,力争3年内使主要江河堤
防能够达到整体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的能力,重要城市和县城以及重点建制
镇达到国家规范防洪标准,大中型病险水库全部消除隐患,主要干支流洪水控制调度能力增
强,水文测报和通信预警网络实现半小时以内完成数据采集、预报和传输,水土保持工作取
得明显效果。
二、加快堤防工程建设,形成高标准防御体系
江河堤防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屏障。要把堤防作为防洪建设的重点,尽快提高堤防抗御洪水
的能力。
(一)抓紧干支流堤防工程除险加固。堤防工程除险加固要以防冲、防渗为目标,加固补
强堤身质量,处理险工险段,搞好堤基和堤坡砌护,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渭河、汉江干
流、黄河小北干流和重要支流堤防除险加固工作,使现有堤防全面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二)加快堤防工程新建、扩建步伐。在全面加固现有堤防的同时,要按照统一规划,有
计划地新建、扩建一批堤防工程。渭洛河下游要抓紧实施近期治理规划,达到既定目标,同
时搞好续建工程立项规划,争取尽早实施。渭河中游和汉江平川段要在3年内扩建、新修堤防
140公里,配套建设排涝闸涵、防汛路等工程,形成完整防御体系,整体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
准。要积极配合黄委会加快实施黄河小北干流近期治理规划,新建一批控导工程,有效控制
河势。丹江、月河、嘉陵江、泾河、洛河、千河、延河、无定河等重要支流要以地方政府和
群众投资投劳为主,抓紧建设重点河段堤防,力争3年新修堤防390公里,达到10年一遇以上
防洪标准。其它江河也要根据轻重缓急,分类排队,确定建设目标任务,抓紧实施,力争在
3年内全面完成。
(三)突出抓好县以上城市堤防建设。城市防洪建设要以地方为主,合理规划,统筹考虑
防洪保安、经济开发、城市发展的需要,科学确定城市堤防工程防洪标准。要在3年内完成
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杨凌、汉中、安康和延安、商洛等城市新修堤防100公里、加固
堤防120公里,完成30座重要县城新修堤防150公里、加固堤防200公里的建设任务。使城市
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县城达到50年一遇,一般县城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
(四)搞好堤防管理设施建设。建设加固堤防工程要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好各类管理设施
,做到建成一处,管好一处。渭河、汉江要在两岸建设管理用房,堤顶建成防汛公路,设置
照明设备和通信设施,储备抢险土石物料。其他江河也要从实际出发,修筑上堤道路,就近
储备抢险照明、通信器材及物料,保证工程管理维护和抗洪抢险的需要。
(五)加快堤防保护和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要按照《防洪法》和《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已成堤防保护和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对新建的堤防工程,要同步划
定保护和管理范围,满足堤防维护和抗洪抢险的需要。今、明两年,汉江干流和渭河中、下
游及其主要支流堤防要全面完成护堤地与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确管理权属,落实管理责任。
三、大搞河道清淤除障,确保行洪安全畅通
清淤除障是恢复和提高江河行洪能力行之有效的工程措施。要有计划地在泥沙淤积严重河
段开展清淤疏浚,坚持不懈地清除河道行洪障碍,依法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江河行洪安全畅
通。
(一)大力开展三门峡库区清淤疏浚。三门峡库区各市县和专管机构要密切配合,充分发
挥专业队、库区单位以及受益区群众的作用,大力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渭河下游要按照淤背
固堤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疏浚、淤背不少于20公里。黄河小北干流段要结合堤防、护岸工程
加固和低洼滩地改造,每年抽沙淤背不少于10公里,并有计划地实施引洪放淤,增强河道泄
洪能力。渭河中游和多泥沙河道的城镇段也要制定计划,积极搞好清淤疏浚,减少泥沙淤积
,确保行洪畅通。
(二)坚持不懈地清除各类行洪障碍。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大力清除各种碍
洪设施,确保行洪畅通。对渭河咸阳公路、铁路碍洪桥组等重点碍洪工程,由交通、铁路等
主管部门负责,尽快制定改建方案,3年内完成改建任务。
(三)依法加强河道管理。要加强堤防、护岸、坝垛、闸坝等防洪设施管理,建立养护、
维护责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防洪设施的不法行为。要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采
金加强管理,规范作业方式,划定作业范围,保证防洪设施安全运行。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
度,凡在河道内修建各类设施,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避免影响行洪安全。
四、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蓄水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调度能力
我省1064座水库中目前有300余座不同程度带病运行,防洪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加之江河干
流缺乏控制性骨干工程,调度洪水的能力较差,增大了堤防工程在防洪期间的压力。为此,
要加快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干流控制性骨干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调蓄能力。
(一)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在继续搞好大坝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的基础上,按
水库自身效益、威胁程度,分类排队,区别对待。对那些淤积严重,自身效益较差,失事后损
失小的病险水库要按照有关规定,该报废的报废,该降等的降等,该加固的加固。病险水库的
除险加固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组织开展治理加固的前期工作,成熟一个,
治理一个。当前要切实抓好已经开展的40多座病险水库治理加固的设计和审批工作,力争早日
组织实施。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快陕北库坝群治理,不断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二)努力创造条件,兴建干支流控制性骨干工程。要抓好主要干支流控制性工程规划,加
快东庄水库的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增强江河干流的防洪调度能力。
(三)加强水库错峰调度研究和推广运用工作。要挖掘现有水库的防洪潜力,在确保水库安
全的前提下,加强水库错峰调度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近期要抓紧完善冯家山、石头河、石门水
库自动测报系统,研究制定洪水错峰调度方案。要加快渭河中游洪水调度方案和石门水库、石
泉电站、安康电站为汉江干流洪水错峰调度方案的研究,并尽快组织落实。要制定并落实陕北
库坝群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完善汛情测报系统,确保库坝群防洪安全。
五、加强水文测报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防汛指挥决策现代化
快速、准确的汛情信息是实施正确指挥、准确决策的前提保证。要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
加强水文测报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汛情测报能力。
(一)健全完善汛情测报网络。要根据近年暴雨洪水灾害特点,调整现有水情测报站点,必
要时设立临时汛情测报点。尤其是暴雨洪水高值高频区域,更要尽快增设暴雨监测点,增大监
测密度。要加快现有水文报汛站点的更新改造,逐步改造测报手段,提高测报能力,力争在3年
内使渭河、汉江以及重要支流的控制测站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二)加强防汛信息系统建设。以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方案为依据,加快实施省防汛
指挥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邮电公众网及相关专业信息网络的同时,制定统一的建设实施细则
,加速完善防汛信息广域网络,防汛应急通讯工程和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防汛信息及
时快速传递。
(三)建立重点防汛区域预警系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各防汛重点区域、暴雨洪水高值
高频区域建立防汛预警系统。三门峡库区和渭河、汉江干流沿岸、大中城市以及县城要首先建
立高效可靠、先进实用的预警通信系统,确保汛情快速传达到村、到户。同时要加强防洪避险
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六、搞好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
保持水土是根治水患的根本措施。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
,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从建立综合、系统、高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入手,全
面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狠抓坡改梯工程,
有计划地还林还草,恢复植被。一个时期内,力争每年退耕100万亩。当前,要抓好各重点水保
项目的实施,各重点流域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水保债券项目县,都要建设一批高标准工程
,真正做到山水田林路规划一次到位,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合理配置,通过综合治
理迅速缓减水土流失。
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整治江河、建设防洪工程涉及面广,组织工作量大,投入多,任务重。各级政府要采取得力
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不懈大干几年
,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把我省的防洪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整治江河、建设防洪工程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兴办”,由地市、县政府对辖区内的江河整
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堤防的安全管理等全面负责。省上重点支持渭河、汉江干流、黄
河小北干流和三门峡库区骨干工程的整治建设以及大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各级政府要把防洪工
程建设与防汛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严格的防洪工程建设责任制,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
负总责,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乡村,土方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大搞防
洪工程建设。
要广泛筹措建设资金。首先,各级财政要增加防洪投入,把防洪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
础设施,从每年新增财力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于防洪工程建设。其次,要从水利基金和城市维护
费中拿出一定数额用于防洪工程,水利基金返还地市部分务必要重点用于防洪工程建设。第三
,按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动员受益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个人投资投劳,
参加防洪工程建设。沿江沿河地区每劳每年要用不少于10个劳动积累工投入江河整治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防洪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水利部门要加强前期工
作,搞好防洪工程规划、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完善建设与施工管理规程,大力推行工程建设招
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验收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认真做好稽查、
审计和工程验收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计划部门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总体规划和
确保重点的要求,统筹安排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稽查、监督。财政部门要严
格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建设、国土资源、交通等有关部
门要坚持以防汛大局为重,积极搞好配合服务,及时解决防洪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防洪建
设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