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以及我省“九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两年多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推
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为了切实弄清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现状,掌握“纲要”
实施进展情况,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实施,1998年,我省在全省50%的县进行了“纲要”
中期监测统计。现依据省统计局监测统计报告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对我省1995—1997年
妇女儿童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不断改善
陕西地处内陆腹地,拥有丰富的自然、人文及旅游资源,科技、教育实力雄厚,但经济
发展相对滞后,贫困问题比较突出。全省总人口3570万,其中妇女1704万,占总人口的49%;
14岁以下儿童1000余万,占28.01%。
近年来,陕西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了
良好的发展态势。1997 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32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财政收入140
亿元,增长19.5%;农业获得全面丰收;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1元,农村人均纯收入
128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和10.3%,均高于物价指数的增长速度;文化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社会关注并
逐步改善。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省、地(市)、县三级都成立了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以及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发展等思想观念,已逐步
被全社会接受。《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不断完善,保障并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极大地发挥了妇女生
产力,妇女在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中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
献。
二、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达标情况比较理想
根据我省贫困问题突出,妇女儿童发展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制约因素较多的实际情况,各
级政府在“纲要”的实施上都较好地坚持了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整体推动、突出重点、
分类指导的方针,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提前实现“纲要”目标的项目有:小学净入学率99.25%;3至6岁学龄儿童入园率41.49% 。
接近完成目标的项目有:婴儿死亡率34.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2.19‰;农村安全饮
用水覆盖率73.1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7.01%;15岁以上妇女文盲率15.59%。
(二) 妇女“纲要”主要目标达标情况进步明显
——妇女参政议政意识普遍提高。省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所占比例由1996年的19.6%
提高到1997年的22.8%;县级由21.8%提高到22.5%;乡级由19.8%提高到22.6%。培养选拔
女干部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女干部已占到全省干部总数的29.3%,比1995年提高了0.8个
百分点;104个县级党政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9名。截至1997年底,省、
地、县党政班子中共有女领导干部110人,已接近省上规划的要求。
——妇女劳动就业结构趋于合理。全省女职工14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7.1%,比1995
年增加1.7个百分点。在教育、文化、广电、卫生、党政机关特别是社会服务等领域,妇女就
业率分别增加1.6—8.2个百分点。
——妇女文化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全省实现了“普六”,“普九”也取得阶段性成果。特
别是女童受教育水平大大提高,小学在校女生占学生总数的47.6%,普通中学在校女生占学生
总数的46.6%,均比1995年提高0.2个百分点;1997年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32%,比
1995年提高0.6个百分点;小学女学生辍学率为1.53%,比1995年下降0.7个百分点,
接近省上规划提出的控制在1%的目标。女性接受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人数增幅较大。1995—
1997年扫除妇女文盲的年度任务完成较好,随着扫盲力度的逐步加大,可望如期实现扫盲目
标。
——妇女卫生保健事业发展后劲较足。截至1997年底,经过连年整顿和建设,村级卫
生组织覆盖率达到89.3%以上;全省筹集资金22467.8万元用于农村卫生事业“三项建设”;已
有58个县达到或基本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最低限标准。新法接生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达到79.3%,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130.7/10万下降到62/10万,达到了“纲要”要求。
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了妇幼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实现目标有了技术保证。
——婚姻、家庭质量日益提高。以“五好”、“十星级”文明家庭评比和先进家庭角色评
选等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
家庭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婚姻、家庭状况比较稳定。1997年,全省结婚登记人数为
43.54万人,成婚率为12.19‰;离婚登记人数2.3万人,离婚率为0.64‰,婚姻状况基本正。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通过大力宣传《妇女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很多
妇女和未成年人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
件逐年减少,一度猖獗的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已基本得到遏制。
——重视扶持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发展。全省各地坚持走开发扶贫的路子,积极开展脱
贫技术培训,采取联县、包村、包户扶贫的办法,探索并完善以妇女为主的“孟加拉模式”、
“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等,带动并加快了妇女脱贫步伐。据统计,全省贫困人口从1995年的
400万下降到了1997年的187万。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1997年,全省城镇共有社区服务设施9475个,比上年增加3095
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7825人,增加3881个。
——省上建立了妇女状况监测统计数据及指标体系,省、地(市)、县三级均设立了妇女
发展监测评估领导机构。
通过中期监测统计可以看到,我省实施“纲要”工作在主要目标达标上进步比较明显。
三、实施“纲要”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通过对我省10个中等发展水平县妇女儿童现状的中期监测统计结果看,主要差距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1、基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不够,乡级领导班子和省、地(市)、县直属部门
的女领导干部配备距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女职工劳动就业和劳动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
企业要减员增效,劳动密集型企业减少;另一方面,女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择业观念陈
旧,致使下岗女工再就业面临很大困难。此外,一些非国有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得不
好,四期保护不到位,超时、超强度劳动现象仍然存在,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
妇女生育基金社会统筹试点工作暂时搁浅。
3、到2000年基本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的任务还很艰巨,妇女文盲比例仍然偏高。据有关
部门调查反映,在一些地方,扫盲工作力度不够,复盲数有所反弹。提高与妇女素质相关的文
化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在贫困地区仍需进一步加强。
4、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侮辱妇女、干涉婚姻自由、卖淫嫖
娼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大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呈上升趋势。据妇联系统
来信来访统计,家庭暴力问题占所反映婚姻家庭问题及案件的比例1996年为22.2%,1997年为27%,
上升了4.8个百分点。目前,家庭暴力仍处于司法、行政、社区均无法有效干预的空白地带。此
外,离婚妇女的财产、住房等问题也比较多,嫁到城市的姑娘、离婚妇女及其子女的户口、口粮
田、责任田有20%的人得不到落实。
5、妇幼保健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改善,接受健康教育率、破伤风类毒素接种率距“纲要”
目标差距较大。从10个县的调查情况看,低体重儿童出生率为14.27%,距目标要求远,实现难
度大,监测也比较困难。两项死亡率与以前年度监测统计数据出入较大,不报或漏报的问题比
较突出。改水、改厕情况虽接近目标要求,但由于传统不良卫生固习,加之工作力度不够,要
突破1-3个百分点也非易事。另外,1997年个别地方还有麻疹发病现象,目标中口服补液等
项达标的可能性也较小。
存在以上差距和问题的原因,有区位劣势、社会整体发育缓慢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也有认
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工作问题,但最根本的、深层次的原因在于:
第一,传统保守的思想观念是制约陕西妇女发展的最大障碍。“女子无才便是德”、“打
倒的媳妇揉倒的面”等封建落后的传统观念造成一部分妇女习惯于依附、从属、逆来顺受。由
此折射出妇女在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上的一系列心理弱势:安贫乐苦,不懂得通过学文
化、学技术充实提高自己,自我发展意识淡薄;委屈求全,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
权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落后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卫生习惯等,弱化、束缚了妇女自信
心和进取精神的形成和发展。这些问题在今年的现状调查中反映得比较多,尤其是农村和边远
贫困山区。从普遍意义上讲,社会各方面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还不够,特别是有的领导,认
为妇女儿童工作是软任务,做多做少无关紧要;宣传力度不够,死角较多,一些边远闭塞地方
的群众对“两法”、“纲要”知之甚少;妇幼卫生知识缺乏,有的乡村医生甚至对儿童肺炎、
腹泻等简单疾病的防治措施都不能正确回答。
第二,贫困是制约陕西妇女发展的主要因素。妇女是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主角”,承
担的家务、社会劳动很重,而她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最差,所以她们是贫困人口中最困
苦、最脆弱的群体。早婚早育、妇科病发病率高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返贫等都加重了妇女的困
苦程度。尽管这几年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但现有的180余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难度越来越大,
这部分人主要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土石山区和干旱地区,自然灾害频繁,经济基础薄弱,是
我省扶贫攻坚工作的一块硬骨头,也是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一项艰巨工程。
第三,投入不足是陕西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主要矛盾。从总体上讲,我省贫困面大,财政
状况较差,因而在妇女儿童教育、妇女就业、劳动保护、妇幼卫生保健以及妇女儿童事业基础
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有的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使用时间过长,老化破损情况严重,
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断链现象。总之,目前各级财政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投入仍无法满足当地妇女
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本世纪末实现“纲要”目标的措施和意见
本世纪末的最后两年是全面实施纲要最关键的冲刺阶段。中期监测评估表明,我省的妇女儿
童发展状况与“纲要”目标的差距明显,且发展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各级政府要在实施整
体推动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大妇女儿童工作力度,针对差距和薄弱环节,制
订计划,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努力实现“纲要”目标。
1、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报纸、广播、电视等
新闻媒体要开辟妇女儿童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两法”、“纲要”的宣
传。举办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文化、科技和文体活动,引导广大妇女摆脱封闭保守思想的束
缚,开阔眼界,不断充实、发展自己。要树立先进妇女典型,颂扬她们自尊、自强、自立的精
神风貌,推广她们脱贫致富的技能和经验,让更多的妇女重新认识自己、拯救自己。要扩大宣
传覆盖面,让全社会都认识、关注、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2、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力度。省政府已将扶持贫困地区妇女儿童事
业发展纳入了全省扶贫总体规划,以解决贫困乡(镇)通电、通路为主要内容的“六大工程”
,使贫困地区的妇女儿童普遍受益。各级政府要对妇女儿童首先受益的教育、卫生事业以及相
关设施的建设加大投入,优先安排。在贫困县、乡开展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帮助妇女发展种
植、养殖业以及多种经营与开发。要推动扶贫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搞好“小额信贷”扶贫到户
工作,帮助贫困妇女走上脱贫之路。
3、各级工会、妇联、民政、劳动等部门要联合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要教育她们
转变靠政府、靠企业、吃“大锅饭”的旧思想,树立下岗不失志、市场创新业的新观念。鼓励
、引导她们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培训,学一、懂二、会三,增强再就业能力。广泛开展信息咨询
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活动,开发新的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进一步完善落实妇女劳动保
障制度,保证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
4、积极实施妇幼卫生“九五”计划,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近年来,在我
省35个贫困县开展的卫生贷款和妇幼卫生合作项目,为改善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发挥了重要
作用。但是,从中期监测统计情况看,妇幼保健方面的薄弱环节仍然较多,行政管理、设施建
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问题都比较突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强化妇幼保健机构
和卫生网络功能,认真抓好婚前教育、孕期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产科监护等工作,保护
母亲和婴儿的健康;继续抓好卫生贷款项目和卫生合作项目的实施;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开展
创建爱婴地县和爱婴医院活动。
5、巩固扫盲成果,提高基础教育,积极推进“普九”。教育部门要继续运用包教包学、
送书下乡、送字上门等办法,尽早完成扫盲任务。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希望工程”、
“红凤工程”、“春蕾计划”,不断扩大救助面,最大程度地解决贫困地区儿童失学、辍学问
题和贫困女大学生的就学困难。大力抓好社区教育,积极落实“九五”家教计划,推动家庭教
育普遍开展。
6、注重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增强建设性维权工作的力度。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会要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两法”、“纲要”宣传月活动,采取群众
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使妇女懂得依法维权,让全社会增强保障妇女权益的意识。要抓好
维权骨干的培训,建立健全维权机构,继续推广妇联组织与司法机关联手维权的经验,推动全
省维权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视解决带有普遍性、
倾向性的问题。要依法惩处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依法保障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进
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