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文[1999]陕办发10号1999年2月6日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署和各市、县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
民团体:
省财政厅《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
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时发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和
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
重视干部职工工资发放问题,宁肯少上一些建设项目,多封存一些小汽车,也要保
证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建立严格的保工资责任制,实行专员、市长、县
长负责制,把保工资、保稳定作为大事来抓,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要
把保工资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哪一级出了问题,要追究哪一级领
导人的责任,以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财政状况有
了较大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多
方面的原因,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特别是贫困县问题更为突出。
为了切实解决贫困地县工资发放困难,实现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
职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工资发放问题。确保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关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
进行,关系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关系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坚
决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工资问题,千方百计保
工资、保稳定。各级财政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首先确保教师工
资、干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确保政法机关人员经费,确保国有企业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财政负担部分和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所需的财政资金。
宁肯少上一些建设项目,多封存一些小汽车,也要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要坚决纠
正等靠上级解决工资问题的消极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把干部职工的工资
问题解决好。
二、落实保工资责任制。各地、各部门都要把保工资、保稳定作为大事来抓,
建立严格的保工资责任制,实行专员、市长、县长负责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严格考核。要实行保工资报告制度,各地、市、县每个季度要向省上报告一次工
资发放情况。要把保工资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硬指标,哪一级出了问题,
要追究哪一级领导人的责任。
三、严格工资专户管理,实行财政督查制度。各县都要设立工资专户,合理
调度资金,严格工资专户管理,保证县级正常收入、省地两级财政补助资金
(包括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定额补助、困难县工资补助和消化财政赤字补
助资金)全额进入专户,按时兑现干部职工工资。要改进工资发放办法,从
1999年1月1日起,省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
人员工资全面实行“编办定编定员、人事核实人员、财政核拨经费、银行统一发放”
的办法。有条件的地、县今年也要实行这个办法。要严格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督查
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省财政厅将向享受省上转移支付和实行财政赤字零基承
包试点的县派驻财政督查员,实行直接监督。
四、开源节流,强化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解决贫困县工资发放
困难,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要积极高速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大扶贫
开发和资源开发力度,提高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多种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水平,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壮
大地方财力。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
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强化依法征税的观念,严格依法征税。要认真清理
和规范各种财税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收和先征后返政策,已经到期的,要坚决
停止执行;未到期的,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但最迟不得超过2000年。今后,
不论哪一级都不得出台减免税收和先征后返的政策,不得越权减免税收。要积极
支持税务部门依法行使征税的权力,绝不允许干扰税务部门履行职责。财税部门
要切实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强化收入稽查,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
长。政法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严厉打击
偷税、漏税、骗税、抗税、逃税等违法行为,为解决工资发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五、坚决压缩财政供养人员,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财政供养人员不断膨胀是
各级财政不堪重负的重要原因之一,控制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是目前面临的一项
十分紧迫的任务。要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机构改革前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行严格控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冻结
行政事业编制,严把进人关。凡贫困县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减少一人,省财政一
次性补助1000元,鼓励贫困县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同时,要坚决清理超编人
员、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节约经费支出。要加大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按照公
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竞争性、经营性投资领域,逐步将附属于党
政机关的后勤服务机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开发性科研机构、各类学会、协
会、杂志社等推向市场,与财政彻底脱钩。要严格控制公费出书、订阅报纸、杂
志等。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律不准改扩
建、新建和购买办公楼;欠发工资的贫困县一律不准购置小汽车、移动电话。要
严格控制电话费、水电费、邮资费、燃料消耗费等项开支;大力压缩购置费、印
刷费、修北部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1999年,各级党政机关的购置费要
比上年压缩10%,印刷费压缩20%,其他支出实行零增长。要进一步加强会
议管理,从1999年起,省级部门的会议一律召开电视电话会,各地市县也要
参照执行。1999年各级会议费支出要比上年压缩10%。要积极推行政府采
购制度,节减财政支出。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公费出国(境)旅游
等,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
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完善省对地市、地
市对县分税制财政体制。省财政要继续抓好贫困县财政赤字零基承包试点工作,
帮助贫困县消化财政赤字,卸掉包袱,轻装上阵。要继续完善
《陕西省省对地县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以维持各县财政供养人员标准支出和
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最低需要为目标,核定各县的“标准收入能力”和“标准支出
需求”,确定转移支付对象,逐步加大对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地市要尽快
制定并实施地市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认真落实财政赤字零基承包地市配套
资金,加大对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对省财政在分税制体制下给予的财力照顾,要
落实到困难县。对一些收入上解同时又欠发干部职工工资的县,地市要在体制上
进行适当调整,调节县际之间的财力差异。
七、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缓解工资发放困难。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统一
化的要求,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预算
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的管理。对隐瞒资金,逃避上缴财政专户的单位,要采取财
政抵扣或银行划拨的办法强制收缴。凡发不出工资的县,都要适当集中一部分预
算外收入,统筹安排,重点用于解决干部职工工资发放问题。
八、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
导,有关部门要抓好落实工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省财政对贫
困县发放工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在预算安排中留下工资硬缺口的,省上要核
减转移支付数额。对实行财政赤字零基承包后仍出现欠发干部职工工资和发生财
政赤字的县,省财政相应扣减其消化财政赤字补助资金。对一方面欠发干部职工
工资,一方面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购置小汽车,搞铺张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其购买的物品,一律收缴拍卖,拍卖收入用于解决拖欠干部职工的工资,并追究
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保工资做得好的贫困县,省上将给予奖励,具体
办法另行制定。
陕西省财政厅
1999年1月26日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9]19号1999年4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劳动厅《关于深化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深化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技工学校体制相应发生了变化。为了使技
工教育进一步发展,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招生、就业制度改革须进一步深化,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和1999年省政府第四次常
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就我省技工学校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办学。要努力发挥现有技
工教育资源的作用,结合我省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技工学校
的专业设置,提高技工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增加技工学校的规模效
益。积极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国有经济等多种所有制单
位举办技工学校,并在政策上积极扶持。为了合理配置资源,防止盲目铺摊
子、重复建设,技工学校的设立,由省计委按照本省国民经济规划和区域经
济特点,合理布局,统一审批。各有关单位申请举办技工学校的,须报省计
委、省劳动厅,省计委会同省劳动厅进行办学单位资质、条件审查后由省计
委批复。技工学校的办学方向、专业设置、招生、就业工作,由省劳动厅进
行行业管理。
二、扩大技工学校招生自主权。招生工作采取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
合的办法。各技工学校可根据社会需要,自主决定办学模式、招生数量、招
生对象、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要打破行业和地域界限。各自主招生学校除
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外,还可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自行组织
报名、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在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技工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将技工学校招
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即:面向社会招生计划和定向委培招生计划。面向社会
招生计划由各技工学校作人才市场需求预测后,编报分地区、分专业招生申
请计划,学生毕业后不包分配;定向委培计划由学校在招生前,根据用人单
位需求与用人单位签定“定向培训、定向录用合同书”,学生毕业后按合同
就业。全省技工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由各地市、各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
学校直接上报)汇总上报省计委、省劳动厅,经省计委综合平衡并征求省劳
动厅意见后下达。
四、逐步放开技工学校从农村招生的政策。为了促进农村乡镇企业技术
水平的提高,同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问题,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发[1997]20号)和
省政府1999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放宽从农村招生的专业范围。
技工学校从农村招生不受专业限制。省上根据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容量平衡
情况,对农村招生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招收农村学生主要面向县城以下乡
镇企业培养技术工人。县级和县级以上城市的企业,需要技术工人的,
应尽可能从非农业户口毕业生中择优录用;艰苦行业、艰苦岗位所需的技
术工人,可在规定的苦、脏、累、险专业(见附表)农村户口毕业生中择
优录用。
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技工学校毕业生
就业制度。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不包分配。通过
劳动力市场,由用人单位与学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定录用协议书。
学校根据签定的录用协议书和隶属关系,编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定向
委培的毕业生,按合同列入就业计划。省上对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实行宏观指导、分级管理的办法。对地、市属及其以下技工学校,下达
分学校、分地市就业计划;中、省属技校,考虑下一步机构改革政、企
分离的因素,下达分学校、分单位就业计划。对农村户口毕业生,根据
就业去向,相应下达“农转非”计划。就业计划将重点保证生产第一线
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办理毕业生
派遣手续。各级公安、粮食部门按照1999年第四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纪要关于“城乡青年一视同仁和毕业生按就业岗位所在地落户的原则”
办理户、粮关系。被录用到县以下乡镇企业的毕业生,可在企业所在地
乡、镇落非农业户口。
六、建立毕业生就业经常化服务体系,完善和健全技工学校毕业生
人才交流市场和人才库。逐步形成技工学校—劳动力市场—企业就业服
务网络。省、市(地)劳动部门要建立技校毕业生人才市场和人才库。
对当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进入原户籍所在地地市以上劳动部门
举办的劳动力市场(或职业介绍中心)人才库。以后毕业生陆续找到就
业单位的,按照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地市以上劳动部门所办的劳动
力市场(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录用手续。农村户口的毕业生,在办理
录用手续后,由劳动力市场(或职业介绍中心)每季度一次向计划部门
申领“农转非”许可证,并填发“农转非”许可证。各级公安、粮食部
门依据劳动部门发放的毕业证、技术等级证、“农转非”许可证以及地
市以上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的录用手续办理户口、粮食关系。
附:陕西省技工学校苦、脏、累、险艰苦专业目录
陕西省计划委员会
陕西 省 劳 动 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1、钻探、井下机电;
2建筑类:混凝土、抹灰工、架子工、瓦工、钢筋工、电焊工;
3、冶金类:冶炼、热轧、炼焦;
4、机械加工类:铸造、锻造、研磨、模具工、钳工、车工、焊接;
5、医药化工类:橡胶热加工、火工、化工工艺、制药、电石;
6、建材类:制砖、水泥工艺、烧陶、石灰、水泥预制品;
7、铁路交通类:桥隧、线路、接触网、公路施工、公路养护;
8、纺织类:挡车工、印染工、缫丝工;
9、农林类:农作、园艺、育烟、药材种植、育林、采伐、畜牧、植保、
粮食储藏;
10、其他类:物资回收、锅炉工、热吹工、搪烧工、屠宰、电镀、光
学冷加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9]20号1999年4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
门、直属机构:
省计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
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
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水保国债项目”),投
资强度大,覆盖范围广,质量要求高,建设任务重,是国家扩大内需、拉动
经济增长、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
识实施这一项目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机遇,切实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一,要切实落实项目领导责任。各级政府特别是各项目县(市、区)政府,
一定要把水保国债项目建设放在农业基础设施的首位,下大气力来抓,对整
个项目建设负总责。坚决按照《项目管理意见》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严
格规范项目的运行和管理。第二,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要建立行政领导和技
术人员质量责任制。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认真落实好施工单位和主管单位
的责任,并明确实行终身质量责任制。要严格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认
真搞好验收。项目建设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必须坚决返工重建。对项目
建设质量出现重大事故的,要追究行政领导和技术责任人的责任。第三,认
真管好用好建设资金。项目资金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使用范围,严
禁截留、挪用和搭车占用。此类问题一经发现,除限期追回违纪资金外,还
要核减或终止投资计划,并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第四,
计划、财政、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搞好服务,以一
流的工作建设一流的工程,努力实现“治理一方水土,秀美一处山川,富裕
一方群众”的目标,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照本《项目管理意见》执行。
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
目(以下简称“水保国债项目”),是建国以来国家安排给我省投资
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一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搞好这一项目建设,
对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水保国债项目是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
视,把这一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精
心组织,切实抓好。
各地市政府(行署)要成立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
责抓好本辖区内各县的项目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工作部署、资金管
理和计划实施情况。抓好项目建设关键在县。各项目县(市、区)政府
要对水保国债项目建设负总责,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内容。主
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各项目县都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
实施。领导小组由县(市、区)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主管农业的领导同
志任副组长,计划、财政、水利水保、农业、林业、土地等部门负责人为
成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水利水保部门是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要对项目的勘测、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管
理,认真搞好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项目区内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规划设
计、施工技术指导及检查工作。计划部门要认真抓好计划的审查、下达
和实施计划的审批,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
既要保证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又要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林业部门要按项目的总体要求,搞好项目区内造林的规划设计
、作业管理、现场技术指导、种苗生产供应等服务工作。
乡(镇)、村及有关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对领导小组或业主负责,
按照实施方案,充分发动群众,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二、狠抓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
水保国债项目是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
理,做到科学规划、逐级审批、精心施工、严格验收、移交使用、发挥效
益。水保国债项目要按照基建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各项目县业主要严格
按照省计委、水保局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领导小
组审核同意后,与县计划部门联合上报地市计划和水利水保部门审批,并
抄报省计委、水保局备案。各县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不得擅自改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报实施方案审批部门批准。
如要改变省上下达计划的,还应报省计委、水保局同意。
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县(市、区)主
管领导同志为县(市、区)项目质量责任人,负责项目区技术指导(或承
包)的技术人员为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如项目建设质量发生重大问题,
要视情况追究行政领导人和技术人员的责任。
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领导小组和业主、业主和施工单位都要分别签
定合同,明确项目地点、工程规模、技术标准、项目质量、投资额度、完
成工期和各自的责任等。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组织施工。
项目业主要随时掌握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鼓励技术干部对项目建设实
行有偿技术承包。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验收。各施工单位承包项目
竣工后由县项目领导小组验收。各项目县的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各地市项
目领导小组验收。省项目领导小组应对各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验。竣工
验收内容包括建设任务、投资计划、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
等。竣工验收报告要由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由县颁发有关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由县人
民政府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管理使用。要加强建后管护,落实
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管护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严格资金管理,保证安全有效
各级政府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
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充分发挥效益。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由
中央债券和地方债券两部分组成。按照财政部规定,地方国债必须逐级签
定转贷协议。转贷协议只签到县一级政府,由作为县级政府债务代表的县
财政局负责与地市财政局办理转贷手续,不再往下转签。转贷协议已经逐
级往下转签的,只要责任落实,不影响项目实施,就不再变动。
要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按照水保国债项目以群众投劳为主、国家补助
为辅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基本农田、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淤
地坝工程、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机械作业费用的补
助;造林种草苗木籽种、县级苗木基地建设等费用补助;列入项目计划的
其它水土保持设施和监测网络建设的补助,以及技术承包等费用。专项资
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从严掌握规划、论证、设计、施工、
验收的图文资料购买制作及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不允许以任何
名义提取管理费和基金等。严禁用专项经费发放工资、修建楼堂馆所、购
买车辆、通讯工具、请客招待、差旅费等非建设性支出。
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对项目业主按工程进度拨付,即在项目计划
下达后,先预拨总投资的30%作为启动资金;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
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60%的资金按业主上报的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业
主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报帐制度,即项目实施单位持项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
负责人签字的阶段验收单、进度报表及原始凭证,定期到业主单位报帐。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完成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派人深入施工现场,对建设项目、质量
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任务完成好
,标准质量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要给予表扬,优先安排项目。对进度慢,
质量差,资金管理混乱的,要通报批评,并要核减或终止投资计划,追回违
纪资金,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项目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陕西省 计 委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水利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八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9]21号1999年5月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实施意见》已经省
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秆的综合利用,有效
地避免焚烧秸秆现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和实现禁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仅小麦和玉米秸秆,年产约2000万
吨。多年来,各地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秸秆的利用上做了大量工作,为
促进农牧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秸秆利用的
水平仍然较低,大量秸秆被随意废弃,造成饲料、肥料资源的严重浪费。
有的地方因秸秆的随意堆放,挤占生产路段,堵塞排灌渠道,更为严重的
是关中一些区域,在“三夏”、“三秋”时节,大量焚烧秸秆,且有愈演
愈烈之势。不仅污染环境,影响陆、空运输安全,而且每年都引发火灾,
造成财产和人员的伤亡。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目前,秸秆综合
利用和禁烧已经成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
出率,实现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首先,有利
于发展农区畜牧业,实现农牧结合,增加农民收入。我省特别是关中地区
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很大,秸秆养畜,潜力巨大,是发展农区畜牧业的重
要优势。在现有基础上,如将秸秆的利用率提高15%,就可增加110
万头牛的饲养量。将全省小麦、玉米秸秆充分利用,等于增加1000多
万亩高质量草场,将会使我省畜牧业有长足的发展,有利于拓展农村就业
空间,实现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第二,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村
劳动生产率。我省土壤有机质含量总体偏低,近年来局部地方还呈继续下
降趋势。加之长期使用化肥,土壤团粒结构被破坏,影响土地产出率。如
我省每年剩余的秸秆过腹、堆沤或直接还田,给土壤增加的养分,相当于
现在全省化肥使用量的近十分之一。连续三年秸秆还田,可使土壤有机质
增加0.2个百分点。不仅能减少化肥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而且可有效
改变土壤性状,提高地力。第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秸
秆焚烧污染的问题。焚烧是污染的源头,综合利用是禁烧的治本之策。实
践证明,秸秆利用有了路子,焚烧的问题不禁而止;不在利用上找出路,
则屡禁不止。抓综合利用,就是最彻底的禁烧治污措施,可收到事半功倍、
一举多得的效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
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当作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大事
,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切实抓出成效。
二、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目标、任务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
总体要求是:突出重点地区,抓住重点措施,经过三年努力,使秸秆的利
用率、增值率和增收率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全省基本实现禁烧目标。关中
灌区是全省的重点,要抓紧试点示范,力求今年有新突破。
1999年,重点在渭城、泾阳、未央、高陵、秦都、三原、长安、
临潼、灞桥、雁塔、户县、阎良、临渭等十三个县(区)组织进行试点示
范,探索秸秆利用的路子、方法,取得经验,推动和指导面上工作。在此
基础上,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周边地区实现秸秆禁烧,西安市近郊力争实
现秸秆禁烧。
2000年,把重点实施区域扩大到周至、蓝田、宝鸡、岐山、眉县、
扶风、杨凌、武功、兴平、礼泉、乾县、耀县、华县、华阴、潼关、富平、
蒲城、大荔十八个县(市、区),提高秸秆利用水平和利用规模,在西安
市近郊区实现秸秆禁烧,关中灌区高速公路两侧、陇海铁路沿线、大中城
市郊区力争实现禁烧。200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明显提高,
全面实现秸秆禁烧。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成熟、适用技
术,是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的关键。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采取各种
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秸秆利用水平。
(一)发展秸秆养畜,扩大秸秆过腹还田规模。各地要本着立足资源
优势,组织规模饲养,科学利用秸秆,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大力发展牛
羊等草食家畜。1999年,全省过腹还田转化秸秆达到720万吨,其
中,青贮、氨化、微贮处理225万吨,分别约占秸秆总量的35%和
10%;2000年,新增过腹还田转化秸秆60万吨,其中,青贮、氨
化、微贮处理45吨,全省分别达到780万吨和270万吨,分别占秸
秆总量的40%和14%;2001年,新增过腹还田转化秸秆90万吨,
其中,青贮、氨化、微贮处理60万吨,分别达到870万吨和330万
吨,占到全省秸秆总量的45%和17%。
(二)加大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力度。在秸秆养畜尚未充分发展的情
况下,今后一个阶段要重点推广小麦、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小
麦联合收割机装配秸秆粉碎装置加玉米硬茬播种技术、机械化玉米直接硬
茬播种技术。1999年,集中在咸阳国际机场周围和西安市郊区13个
县的78个乡镇组织实施,全省新增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30万亩,总
面积达到730万亩,占小麦、玉米种植面积18%以上;2000年扩
大到关中灌区的高速公路两侧、陇海铁路沿线、大中城市郊区推广,新增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00万亩,全省达到930万亩,占小麦、
玉米种植面积的23%;2001年要在关中灌区全面推行,并辐射全省
各地,新增机械化还田面积270万亩,达到1200万亩,占全省小麦
、玉米种植面积的30%左右。
(三)搞好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工作。各地要发动群众,利用田间地头、
村院空地,以传统的高温堆腐法和先进的菌剂堆腐法堆腐秸秆,扩大秸秆快
速腐熟还田技术的规模。1999年,快速腐熟还田面积50万亩;
2000年,达到100万亩;2001年,达到200万亩,占全省小麦、
玉米种植面积的5%左右。
(四)实施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机场周围的泾阳、三原、高
陵、渭城和未央等五县(区),要充分发动群众,搞好实施规划,提供配套
服务,从1999年至2001年,用三年时间,推广户用沼气池3万户,
实施200—300户的秸秆气化供气工程10处,以解决3.3万户以上
农户的生活用能问题。
(五)加快秸秆深加工利用技术开发,以秸秆为原料压制新的建筑材料
,作为木材、塑料和其它建筑材料的替代制品,扩大秸秆利用的新途径。
四、加强示范引导,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步伐秸秆综合利用的普及
推广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必须坚持用示范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和服
务的方法来推动,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把好事办好。
(一)抓好典型示范。省、市、县各级都要搞示范点,领导亲自动手,
按照不同区域特点,不同技术要求,抓出典型,创出路子,给群众做出样子
。通过现实的典型事例,通过算投入产出的细帐,启发农民群众自愿地投入
进来,把政府的意图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进行
秸秆的综合利用,并从其中得到实惠,促进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二)搞好技术培训和服务。各级农业技术部门特别是县乡技术服务组
织,要针对每项秸秆利用的关键技术编写技术要点,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利
用田间机具、技术演示等群众易学易懂的方式方法,培训广大农民群众,并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强对农民进行
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鼓励技
术人员开展科技承包,在生产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技术措施,提高技术
水平。农牧部门在畜牧生产上,要以改良品种、改造圈舍、改革饲养方式为
重点,积极引进牛、羊优良品种,搞好杂交改良,尤其是秦川牛的选育改良
,发展商品肉畜和高产奶畜,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等技术,发展
规模养殖,培育专业户、专业村,加快秸秆过腹还田步伐。农机部门要以乡
镇农机站、农机大户为龙头,组织农机综合服务队,进行规模化、集团化作
业,尤其是在重点地区要加强机械调度,提高效率,扩大作业面积。土肥和
环保等部门也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快发展各种秸秆转化事业,提高农民的经
济效益。
(三)加强检查,确保质量。各地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具、秸
秆能源转换设备和秸秆腐熟剂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要组织农业、农机部门加强检查、监督,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保护农民
利益。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顺利实现秸
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有益的社会公益
工作,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放在发展农业生产
,繁荣农村经济的大局中考虑,认真抓好。
(一)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
部署,要按照秸秆利用和禁烧与发展畜牧业相结合,与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相
结合的思路,统筹安排,制定实施规划,落实各项措施,并精心组织好实施
工作。各级主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
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建立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以农民为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同时,鼓励社会
各方以多种形式进行秸秆的综合利用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将秸秆利用列为农
业生产和技术推广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时,给予适当
倾斜。对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购置还田机械、农户发展草食家畜、开展秸
秆综合利用所需要的贷款,农行和信用社要予以支持。
(三)各级政府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农牧部门要抓好
秸秆过腹还田、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秸秆气化等工作,农机部门要搞好秸秆机
械化还田,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多种方法一齐上,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水平;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技术示范、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科委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立项上给予支持;公安、环保及其它
有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四)严格检查,制止焚烧秸秆。在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同时,要疏禁并
举,抓好重点地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周围和西安市近郊
区是全省秸秆禁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市、县、乡、村齐
抓共管,特别是在“三夏”、“三秋”期间,加强焚烧的检查力度,对焚烧秸
秆的群众,及时进行劝说教育,切忌简单粗暴行事;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
果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顺
利进行。
陕西省农业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