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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开展98爱护人民币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开展98爱护人民币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1998]23号1998年4月2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 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开展’98爱护人民币 宣传周活动的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入开展爱护人民币和反假币的宣传教育活动,对维护金融秩序、维 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 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搞好督促检查,把宣传周活动切实抓紧抓好。   关于在全省开展’98爱护人民币宣传周活动的安排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1998年4月9日))
   一、时间安排
  5月17-23日。宣传周活动由省政府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统一组织,由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负责人民币)和中国银行各级分、支 行(负责外币)具体牵头,各级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营业部门参加。  二、宣传内容  1、有关人民币、外币基本常识;  2、有关爱护人民币、外币和反假货币方面的法律法规;  3、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残缺损伤人民币的兑换办法;  4、公、检、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典型案例、成果,以及举报线索受理办 法等;  5、识别假币基本方法以及发现假币后的处理办法。  三、工作要求  1、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全省爱护人民币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由副省长贾治邦同志担任,成员由人民银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中国银行 省分行、工商银行省分行、农业银行省分行、建设银行省分行、投资银行西安 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工商局、省广电 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 2、加强协调配合。宣传周活动期间,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积极主动进 行协调,各级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宣传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合开展宣 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制贩假人民币和假外币犯罪活动,举报制贩假币 犯罪线索,对典型的重特大案件要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并给予公开报道,以震慑 犯罪,教育群众。
  3、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人民币的爱护和反假宣传材料由人民银行 省分行印制分发,有关外币的爱护和反假宣传材料由中国银行省分行印制分发; 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各地、市支行务必于5月5日前到各省分行领取。各金融单 位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营业部门,要制作与宣传内容有关的宣传标志和宣传品, 在宣传站、点对外展览,供群众观摩了解。同时要播放爱护人民币和反假币的 录音、录像,向过往群众宣传咨询爱护人民币、外币和反假币常识,散发有关的 宣传材料,各城镇主要街道要悬挂鲜艳醒目的宣传横幅等。
  4、突出宣传重点。宣传重点是城乡居民、乡镇集贸市场和学校。人民银行 各级分、支行要组织当地各金融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步实施,形式多样。
  5、积极为群众兑换破钞。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营业部门,在保 证现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宣传站、点向群众兑换残损币。
  6、加强督促检查。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要对辖区内的宣传情况进行检查。省政府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届 时派检查组进行抽查。
  7、搜集材料,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银行都要广泛搜集整理有 关资料,活动结束后,要抓紧上报活动情况工作总结。各地、市反假货币工作联 席会议办公室,要将宣传周活动情况的总结于5月29日前报送(可电传)省政 府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人民银行省分行货币发行处),以便汇总上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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