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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转移支付督查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转移支付督查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发[1998]52号 1998年10月5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 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确保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地县欠发行政事业 单位干部职工工资问题,五年实现财政状况的基本好转, 省政府决定,从1998年起实施省对地县过渡期财政转 移支付制度,同时实行转移支付督查制度。现将经199 8年第12次省长会议讨论通过的《陕西省财政转移支付 督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转移支付督查办法 为了确保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地县欠发行政事业 单位干部职工工资问题,五年实现财政状况的基本好转, 根据省政府关于从1998年起实施省对地县过渡期财政 转移支付制度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财政厅向各地(市)列入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 和实行财政赤字零基承包试点范围的县派出专职督查员, 对县乡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二、省财政厅设立督查员管理处,负责督查员的日常 管理工作。督查员的编制单列,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 严格考核,所需行政经费和培训费用,列入省财政预算。 督查员按地(市)设组,每组设组长1名,督查员若干名 。督查员不参与被督查县财政的正常工作。 三、督查员由省财政厅任免,一般由处科级人员担任 ,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个县不得连任。 督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严格履行监 督职责; (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 熟悉财政财务管理,具有本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 和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四、督查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被督查县的正常收入和省财政补助资 金(包括转移支付补助、定额补助、困难县工资补助和消 化财政赤字补助资金,下同)的使用情况; (二)督促被督查县建立工资专户,保证省财政补助 资金和县级正常收入全额进入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干部 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被督查县在工资资金未保证以前不得 进行办公楼修建装修、购车等集团性消费; (三)核实被督查县财政供养人数和工资支出标准, 核定每个月工资需要量;督促其制定增收节支、保工资措 施和年度工资发放计划,按期从专户中拨发工资; (四)检查被督查县贯彻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赤字 零基承包责任书、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促 被督查县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督查员开展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了解掌握被督查县的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研究 分析其综合财力情况; (二)核查被督查县财政决算,检查财政预算执行和 工资发放情况,了解县级机关单位和乡镇干部职工工资的 兑现情况; (三)调查实行财政赤字零基承包地(市)财政配套 资金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承包县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六、督查员应当定期向省财政厅提交客观、真实、明 确的督查报告。 督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被督查县的财政收支、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 和工资兑现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对存在 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二)对被督查县贯彻执行《预算法》、中央及省专 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和评价;对检查发现的编列 赤字预算、截留挪用专款、随意减免税、自行提高开支标 准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对财政赤字零基承包试点县执行承包责任书情 况作出综合分析和评价,对继续欠发工资和未实现当年财 政收支平衡的县提出处理意见。对下年度拟列入财政赤字 零基承包试点范围县的财政增收和财政平衡能力作出综合 分析和评价,对是否列入试点范围提出建议; (四)省财政厅要求报告的或者督查员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事项。 七、督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 处分: (一)对被督查县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隐匿不报,严 重失职的; (二)提供虚假督查报告的; (三)干预被督查县正常工作,致使其正常工作受到 影响的; (四)在被督查县报销费用、接受馈赠、报酬和福利 待遇的,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娱乐、旅 游等活动的,或者借督查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 取私利的; 八、被督查县要积极配合支持督查员的工作,及时提 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保证其依法督查。严格执行廉政建设 的有关规定,不得向督查员馈赠物品、支付报酬、提供福 利待遇等。被督查县发现督查员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行为 的,有权向省财政厅报告。 九、被督查县如果继续欠发干部职工工资,继续发生 财政赤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将相应扣减该 县的补助资金。 十、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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