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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村务公开工作坚持“十公开”“四规范”“一满意”

南郑县村务公开工作坚持“十公开”“四规范”“一满意”

时间: 2008-06-26 00:00
南郑县以村级财务公开为重点,全面铺开村务公开工作,提出各乡镇在村务公开工作中 要坚持做到“十公开”“四规范”“一满意”。“十公开”即:村组财务公开;农民负担情 况公开;宅基地审批情况公开;各业承包合同公开;水电费收缴情况公开;计划生育情况公 开;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公开;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公开;村干部工资和目 标责任制公开;村组干部完成各项费用和上交任务情况公开。 “四规范”即: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间要达到规范化。 “一满意”即:公开的结果要让村民满意,对那些只搞了形式上的公开,走了过场的村要进 行补课,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杜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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