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旗县洛源食品厂,是1958年由小型商办作坊改造的国有小企业,现有职工44
人,拥有总资产369.2万元。该厂主要以副食品加工和酿造为主。其生产的“胜利山”牌荞
麦香醋,一度成为延安人餐桌上的美味食品,产品曾远销西安、宁夏等地,效益最好的1994
年销售收入13万元,实现利润1.3万元。然而由于体制性障碍,职工习惯于依赖政府,吃惯
了“大锅饭”,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没有在企业体制和经营上采取大的改革举措,旧
的经营机制仍在沿袭运行,因而从1995年起,企业效益开始出现滑坡,当年亏损50多万元,
至1997年底已累计亏损近100万元,负债318.1万元,若不含土地资产,其负债率高达116%。
至此,企业已到了严重资不抵债的地步,企业管理出现混乱,产品积压,不仅职工不能按时
领到工资,更无力偿还沉重的债务,如果再这样经营下去,将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更大流失,
企业完全走进死胡同。
面对这样一个将死不活的企业,吴旗县委、县政府利用企业的品牌和大量闲置资产,下决心
对其进行改制,但在选择改制形式上颇费了一番周折:实施破产,资产难以变现,职工无法
安置;采取整体出售,无人问津;进行整体股份改造,沉重的债务无人负担,且一些职工不
愿入股。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讨论,一致选择了剥离改制、分立重组、分块搞活的改制办法
。即从企业总资产中剥离出190多万元有效资产,其中43.4万元作为新企业支付统筹费用和
安置职工,剩余146.7万元有效资产由新企业占有使用,按照债随资走的原则,新企业相应
地承担146.7万元的债务。在债务负担上,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新企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
,金融债务占70%,其它债务占30%。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置总股本15
万元,其中国家现金股5万元,占30%,由国有局指派股权代表持股,其红利五年暂不收缴,
由新企业有偿使用。国有土地暂不入股,由新企业出占用费。职工个人股10万元,占70%。
职工个人股中,2.5万元集体资产以股份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7.5万元为职工认购的现金股
。
新企业组建后,剩余179.1万元的资产和171.3万元的债务留给原企业,其中公房按房改政策
一次性出售给职工,回收资金中的5万元用于国家资本金入股,其余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企
业职工,除留少部分人在原企业继续经营剩余资产、偿还债务和一部分人买断工龄自谋职业
外,其他职工由新企业接收安置,成为新企业的股东。新企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董事长和
监事会,制订了新的企业章程,并确立了新的营销策略,职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营销两旺
。今年第一季度,新企业便一举扭亏为盈,销售收入达到18.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2万元
增长了4.4倍,实现利润7400元,是去年同期-4.1万元的6.7倍。(杨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