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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启动非公有制 经济园区建设

扶风县启动非公有制 经济园区建设

时间: 2008-06-26 00:00
扶风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个体私营业入区经营,凡入区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享 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入区特殊优惠政策。 1.建设用地限价统征。征地款可分期交付。在交清农民应得补偿款和应上缴省市有关税费后 即可开工,其余部分在两年内逐年交清,并对耕地占用税先征后返。可通过土地入股的方 式解决用地问题。企业投产后,若前5年提供税收总额累计超过征地款两倍的,除按规定上缴 省市的部分外,其余征地款由县财政从第六年开始分三年全额予以返还。 2.一律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自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免征1-3年。凡属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和民营高科技企业,投产后前三年增值税留县部分先征后返。 3.区内产值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者,县上免费办理其家属农转非手续,子女入托、入学免 收跨区借读费。 4.对入区进行水、电、气、路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的,所需土地实行最高限价统征。 5.鼓励支持开发旅游景点,开发旅游产品,兴建旅游购物中心及各种娱乐设施,对固定资产 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自有收入日起,企业所得税免征1-3年,营业税的50%先征后返。 6.鼓励各行各业和各界人士积极招商引资。凡为区内基础建设引进的无偿资金,按到位资金 总额的10%提取费用,奖励引资者。引进的有偿资金,根据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奖励。 7.对入区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新机制,采取“一厅式”服务,一次性办结 全部手续。(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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