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国办发[1998]31号 998年6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 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1998〕5号),设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各司局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 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 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 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 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 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 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 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 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 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 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 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 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 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 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 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 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 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 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 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 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 、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 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 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 、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 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 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系全国人 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信访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 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 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 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指导部门 和地方的信访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疑 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 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 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 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 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务院办公厅原有行政编制435名,现核定为217名 (不含中办国办信访局编制),精简218名,精简幅度为 50.1%。考虑到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的行政 后勤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代管,所以相应增加行政编制2 名,即将国务院办公厅的行政编制由217名调整为219名。 其中,国务院秘书长1名,国务院副秘书长5名,国务院机 关党组副书记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 职副书记)。 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秘书、司机和国务院办公厅原领 导同志及其秘书、司机行政编制60名。 警卫处列为武装警察序列。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及编制、后勤服务编制,按有 关规定另行核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