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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协同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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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协同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时间: 2021-05-28 10:35 来源: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着力发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部门职能作用,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一张网系统、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事项范围、开展评价考核等举措,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8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委及时制定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等。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后,我委及时修订印发了2020年版《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增加了公开依据,进一步细化了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2020年,我省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 第1部分:交易流程管理》地方标准,规定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告内容及发布要求,进一步指导各交易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各部门引导和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公众监督效果明显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二是建立一张网系统,实现省市信息共享。不断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建立了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张网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通过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省平台实现了纵向10个市级平台、西咸新区和杨凌示范区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横向对接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西部产权网站、信用中国(陕西),搭建起以省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可同步国家、省、市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信息、土地出让公告信息等,解决了以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分散在各个行业领域网站的问题,实现了信息的一网汇聚、互联共享,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方便了交易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获取,使交易活动更阳光、更透明。通过一张网建设,全省各级平台依托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发布项目交易信息、政策法规、新闻资讯、入库企业等各类重要信息。2020年省级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达1689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6.7万条,比2018年省平台建成初期增长近130%

三是拓展公开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益。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板块。目前,随着平台交易范围的不断拓展,医用药品耗材采购、天然气合同签订、排污权交易、煤炭产能指标交易等也纳入了公开范围。同时,随着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各行业内部信息公开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信息从房建市政工程,逐步拓展到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政府采购也从集中采购机构交易信息,逐步拓展到部门采购交易信息。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开范围的不断拓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益的提升。

四是开展评价考核,全面提高公开质量。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从上传数据数量、数据覆盖率、数据准确性、数据及时性、数据全面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每月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各地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每季度将评价考核情况通报各地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有效提高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平台电子化程度不高,还存在手工填报信息的现象,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部分行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发布示范文本,导致信息发布形式不统一,内容有缺项。例如部分市级平台发布的土地拍卖结果公告中只有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缺少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使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不能及时获取完整信息。

三是国家将工程招标投标的合同订立信息纳入了公开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当事人对于履行信息公开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上传合同订立信息不积极,行业部门和社会群众都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三、下一步的工作考虑

我委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领会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组织协调各行业部门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过平台服务系统与行业部门网站对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同步公开。

二是积极对接省级部门完善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示范文本,推动各交易平台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各交易领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等工作。

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将信息推送延伸到手机APP、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为各方交易主体和社会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信息需求,提供按需定制,精准推行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为主动服务。

四是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工作,不定期通过网站开展社会评议,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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