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韩干校任职的通知
宝鸡文理学院:
省政府2020年12月1日决定,任命韩干校为宝鸡文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