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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省践行新发展理念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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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4-0032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24〕65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省践行新发展理念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省践行新发展理念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时间: 2024-05-11 08:5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全省上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做强县域经济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抓手,分类施策推动产业功能县、农产品主产县、生态功能县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商贸物流、公共服务体系短板,以打造特色化、专业化产业园区为突破,带动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再上台阶,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按照《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经综合考核评价,2023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0个“突出贡献县”分别是蒲城县、高陵区、鄠邑区、神木市、府谷县、勉县、靖边县(产业功能县),周至县、宁强县(农产品主产县),甘泉县(生态功能县)。10个“发展潜力县”分别是岐山县、长武县、礼泉县、蓝田县、华州区、安塞区、平利县(产业功能县),洛南县、镇巴县(农产品主产县),镇安县(生态功能县)。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的征程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各县(市、区)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扬优势、补短板、防风险、强作风,抓好主导产业培育和产业园区建设,聚力做优一产,全力做强二产,倾力做活三产,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县域经济体系,切实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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