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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旬邑县等16个县(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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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3-00285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23〕25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旬邑县等16个县(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旬邑县等16个县(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的决定

时间: 2023-03-21 09:3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下称“双高双普”)的部署及验收标准和程序,省政府委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2018年对旬邑县、永寿县、乾县、甘泉县、清涧县,2019年对延安市宝塔区、吴堡县、蒲城县、富平县,2020年对紫阳县、安康市汉滨区、子洲县、佳县,2021年对大荔县、蓝田县,2023年对绥德县等16个县(区)创建“双高双普”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确认以上16个县(区)达到了“双高双普”标准,决定授予上述县(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

希望以上县(区)再接再厉,持续完善县域教育改革发展体系,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全省各市、县、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提质攻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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