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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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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18-0000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17〕267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时间: 2018-01-08 14:54

延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建立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延政字〔2016〕4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原麝、褐马鸡等珍稀动物及栖息地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的建立,对于保护原麝等珍稀野生动物,维护陕北黄土丘陵区自然生态平衡等具有重要作用。

二、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宜川县寿峰乡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7′—110°31′,北纬35°47′—36°00′,保护区总面积为19958公顷,其中核心区8056公顷,占40.3%;缓冲区6340公顷,占31.8%;实验区5562公顷,占27.9%。

三、你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等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四、你市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等违法行为,确保其健康发展并发挥生态效益。省环境保护厅要尽快公布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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