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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占地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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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2-00143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发〔2022〕13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占地范围的通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占地范围的通告

时间: 2022-07-11 11:21

为推进王瑶水库扩容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2021年4月2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在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陕政发〔2021〕5号)。根据目前王瑶水库扩容工程设计方案变化情况,现就该通告工程占地范围进行调整。

王瑶水库扩容工程调整后的占地范围,涉及安塞区招安镇王窑村、庄科村、曹咀村和化子坪镇西沟村,志丹县杏河镇侯市村、寺洼村、青界湾村和双河镇阳湾村共4个镇8个行政村。工程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具体范围由省水利厅核定,以项目法人设置的界桩为准。

王瑶水库扩容工程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在本通告发布的工程占地范围内依法实施实物调查。在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前期工作中,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工程占地论证工作,尽可能减少占地数量,集约节约用地。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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