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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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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3-0040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3-06-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函〔2023〕6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6-13 10:3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高校:

为了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恢复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现就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6月19日—6月30日。

见习时间:7月19日—8月23日。

二、学生遴选

(一)见习人数。

见习学生人数共97人(学校分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2020级本科(大三)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20%,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三、任务分工

(一)组织单位。

1.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2.团省委负责对接高校、发布见习公告、学生遴选及见习活动整体宣传工作。

3.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见习学生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接收单位。

1.省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接收见习学生(具体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安排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严格做好见习日常管理。

3.见习结束后向学生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

(三)相关高校。

1.配合团省委做好见习学生遴选工作。

2.负责为本校见习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其他

(一)结束后每名见习学生撰写一份见习总结(不少于1500字),由见习单位填写《见习考核表》并签署意见,一并反馈至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各市、县、区参照省级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见习方案,确保每年开展一次见习活动。

附件:

1.2023年省级机关见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2.见习考核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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