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三个年”活动相关部署,省政府决定对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研究审议相关政策,指导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晓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窦敬丽 副省长
成 员:刘 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闻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武勇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麟 省法院副院长
张海乾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孙喜民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迎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军 省科技厅副厅长
黄新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袁忠民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明怀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 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卢 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郝彦伟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付 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宇 涛 省水利厅副厅长
陶绍卿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
汪 亮 省国资委副主任
潘 洁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葛小伟 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
刘 迪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袁大峰 省能源局副局长
裴 犁 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
任振宇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夏光宇 省税务局副局长
张 军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李国强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
应小莉 西安海关副关长
赵 孝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有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