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陕政办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和粮食产量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省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和粮食产量统计调查工作,确保全省粮食产量源头数据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粮食产量统计调查包括分市县粮食产量全面统计,全省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遥感测量、无人机面积调查。

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范围是承担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的所有县(市、区)(名单见附件),轮换对象是所有抽中调查村和抽中样方,既包括以省为总体的省级农作物调查样本,也包括以县为总体的国家产粮大县等县级农作物调查样本。抽选的调查样本同时作为农作物遥感测量样本。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负责制定我省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全省样本轮换工作,包括抽选省级和县级调查样本、审核县级样本抽选结果、制作调查任务包、组织指导有关县(市、区)开展样本轮换具体落实工作等。

各市级国家调查队要加强对本市(区)样本轮换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县级粮食产量全面统计和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等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县级统计局按照市级国家调查队要求做好辖区样本轮换和县级粮食产量全面统计工作,基础数据采集实行村级起报。19个产粮大县同时开展县级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具体工作设有国家调查队的由国家调查队负责,未设国家调查队的由县级统计局负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通过组织市县级统计调查机构开展全省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遥感测量、无人机面积调查等工作,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手持电子终端(PDA)等技术手段和调查方式,获取全部抽中村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全省农作物种植用地面积及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数据。

三、工作保障

(一)坚持依法依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粮食等各类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统计调查部门要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高质量完成样本轮换和粮食产量统计调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统计调查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粮食生产信息、政策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做好数据核实、生产形势分析等工作,切实做好样本轮换与粮食产量统计调查等工作。

(三)加大经费保障。粮食产量统计调查经费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讲求效益的原则,合理测算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开展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的县(市、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开展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的县(市、区)名单

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西咸新区

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区*、扶风县*、眉县、岐山县*

咸阳市:兴平市*、武功县*、三原县、泾阳县、礼泉县、乾县*、彬州市、旬邑县

铜川市:耀州区、宜君县

渭南市:临渭区*、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富平县*

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志丹县、子长市

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定边县*、靖边县*、绥德县*、清涧县、子洲县

汉中市:汉台区、城固县、勉县、略阳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紫阳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

杨凌示范区

注:带*的19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