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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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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2-00014 [ 主题分类 ] 旅游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函〔2022〕1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报

时间: 2022-03-30 11: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点带面抓示范、辐射带动促提升,经省政府同意,命名西安市雁塔区,宝鸡市金台区、扶风县、陇县,兴平市、礼泉县,铜川市印台区、宜君县,渭南市临渭区,黄龙县、宜川县,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汉中市南郑区、宁强县、佛坪县,岚皋县,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等20个县(市、区)为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区)珍惜荣誉,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不断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质量和水平,奋力打造旅游名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坚持创建和管理并重,统筹硬件和软件提升,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协同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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