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分享:

关于陕西省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决算报告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4-0013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陕西省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1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陕西省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时间: 2024-02-18 16:32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各项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次会议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全省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23年12月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37.4亿元,增长3.8%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00.8%,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3410.9亿元,超收26.5亿元,主要是经济回升向好带动、各市(区)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2693.6亿元,增长0.4%,其中:增值税999.2亿元,增长19.2%;企业所得税412.4亿元,下降7.5%,主要受工业企业利润下降影响;个人所得税143.8亿元,增长3.6%;资源税509.9亿元,下降23.9%,主要受煤炭价格下降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139.2亿元,下降2.6%;房产税100.5亿元,增长18.4%;印花税51.5亿元,增长17.7%,主要是批发业购销合同增加;契税139.6亿元,增长26.1%,主要受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影响;土地增值税77.1亿元,下降7.5%,主要受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56.1亿元,增长7.3%;车船税33亿元,增长5.6%;耕地占用税26.6亿元,下降26.6%,主要是2022年西安市一次性收入较多;环境保护税2.7亿元,下降4%,主要是工业企业排污量下降、相关税收相应减少。

非税收入743.8亿元,增长18.3%,其中:专项收入215.1亿元,下降5.4%,主要是消费税下降导致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111.2亿元,增长35.9%,主要是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补缴收入较多;罚没收入78.1亿元,增长13.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8.3亿元,增长64.9%,主要是各地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文博单位门票收入增加较多;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4.6亿元,下降36.1%,主要是西安市易地配建费下降较多。

2023年年初代编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1.9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32.5亿元、新增一般债务118亿元、上年结转471.8亿元,减去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91.1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7673.1亿元。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6%,增长6.2%。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5亿元,增长2.9%;公共安全支出329.2亿元,下降0.4%;教育支出1091亿元,增长2.9%;科学技术支出134.2亿元,增长22.2%,主要增加了秦创原建设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1亿元,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1亿元,增长10.6%,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等政策性增支较多;卫生健康支出693.9亿元,增长4.5%;节能环保支出245.2亿元,增长5.7%;城乡社区支出567.4亿元,增长2.3%;农林水支出748.7亿元,增长2.1%;交通运输支出328.1亿元,增长6.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6.9亿元,增长7.3%,主要是各级加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投入;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9亿元,增长3.8%;金融支出199亿元,增长235.2%,主要是西安市对各类基金注资和省级对金融企业注资增加较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8亿元,下降8.9%,主要是中央补助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逐年退坡;住房保障支出250.2亿元,增长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9亿元,下降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9亿元,增长29.1%,主要是各级加大了灾害防治及应急能力提升等投入。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9亿元,较上年增长24%,较年初预算962.4亿元超收196.6亿元,主要是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省级分成收入增加。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1025.7亿元,增长28.7%,其中:增值税342.8亿元,增长29.6%;企业所得税206.2亿元,下降7.1%;个人所得税71.9亿元,增长3.9%;资源税356.8亿元,增长78.9%,主要是财政体制调整,省级提高了分成比例;房产税30.1亿元,增长19.1%;城镇土地使用税16.8亿元,增长8.2%。非税收入133.3亿元,下降2.8%,其中:专项收入22.5亿元,下降52.1%,主要是财政体制调整,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下放市县;行政事业性收费24.3亿元,增长4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4.2亿元,增长19.1%,主要是文博单位门票收入增加较多。

2023年,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9.8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32.5亿元、上年结转107.3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638.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8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148.2亿元。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7%,增长4.6%。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亿元,下降19.9%,主要是2022年人员调资及补发以前年度绩效奖金抬高了基数;公共安全支出43.9亿元,下降15.4%,主要是2022年司法系统人员调资及补发经费抬高了基数;教育支出168.1亿元,下降2.9%,主要是2023年省属高职院校招生人数减少,相关支出减少;科学技术支出24.1亿元,增长15%,主要是增加了秦创原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4亿元,下降9.1%,主要是2023年西安国家版本馆、考古博物馆等重大项目竣工运行,建设支出较上年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亿元,增长10%;卫生健康支出28.3亿元,增长1.6%;节能环保支出11.8亿元,下降11.3%,主要是相关支出改列市县支出;农林水支出60.2亿元,下降14.5%,主要是中央下达我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较上年下降;交通运输支出29.2亿元,下降37.7%,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较上年下降;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9亿元,增长2.7%;金融支出85亿元,增长269.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亿元,下降19.5%,主要是退还企业矿业权价款列支的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0亿元,下降8%,主要是2022年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抬高了基数;债务付息支出57.1亿元,增长24.6%。

2023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亿元,未安排支出,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省级盘活存量资金68.8亿元,统筹用于困难地区财力补助、高铁建设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等支出。

3.中央补助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补助资金共计3383.1亿元(含年底下达的增发国债资金等14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5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3.5亿元。

4.新增一般债券情况。2023年,我省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69.2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教育、交通、乡村振兴等公益性项目。另外,发行44.7亿元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全省一般债务余额4871.4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我省的一般债务限额5157.9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情况。2023年我省实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适度增强省级统筹调控能力,将资源税、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省与市区分享比例30:70调整为70:30,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5项非税收入省与市区分享比例统一为30:70,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项收入下放市县,进一步理顺了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同时,积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力下沉县区,切实均衡地区间财力水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731.9亿元65.4%,下降9.3%,主要是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体制调整,不再缴入政府性基金。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68.2亿元,下降1.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亿元,下降54.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3.1亿元,下降11.3%;车辆通行费收入3.5亿元,下降98.3%;彩票公益金收入23.2亿元,增长35.9%。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35.8亿元,下降10%。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亿元,增长44.2%;城乡社区支出1560.9亿元,下降6.4%;交通运输支出7.9亿元,下降96.8%;债务付息支出187.9亿元,增长14.5%;其他支出861.8亿元,增长3.7%。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9亿元,下降77.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彩票公益金收入10.9亿元,增长31.6%;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2.9亿元,增长26.2%;车辆通行费3.5亿元,下降98.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1.7亿元,增长10.7%。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减去对市县补助、转贷市县债券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8亿元,下降47.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交通运输支出7.7亿元,下降96.7%;债务付息支出25.2亿元,增长30.6%;其他支出151.1亿元,增长65.8%

3.中央补助情况。2023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24.3亿元,较上年增长31.4%,主要是中央民航发展基金补助增加较多。

4.新增专项债券情况。2023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95亿元,其中:81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支持了645个公益性项目,有力保障了机场、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枢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一大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8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此外,发行55.3亿元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全省专项债务余额5983.9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债务限额6208.5亿元,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8.5亿元,增长80.7%,主要是省本级执行中增加国资预算收入100亿元。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6.4亿元,增长75.6%。主要支出项目: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28.2亿元,增长154.6%;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6.6亿元,增长73.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8亿元,下降60.4%;其他支出18.8亿元,下降32.4%。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9亿元,增长319.9%。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及对市县转移支付外,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8.3亿元,增长390.1%,主要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84.2亿元,增长544.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02.8亿元,较年增长7.4%,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收入增长较快。加上上年结余2504亿元,收入总计5406.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14.5亿元,较年增长11.6%,年末滚存结余2892.3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情况

(一)加力提效施策,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好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力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减税降费提振市场信心。不折不扣落实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中央政策,及时出台减免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地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490亿元。开展财政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七大行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财税政策。深入开展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企业退税时间大幅缩短,中欧班列“长安号”聚集力显著提升,开行突破5300列。多措并举拉动有效投资。以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为引领,统筹安排基础设施、交通、城镇化等项目建设资金405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15亿元,有力保障机场三期、高铁、东庄水利枢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综合货运枢纽、农业产业集群、海绵城市建设、公立医院改革、普惠金融发展等17项中央试点示范项目在我省先行先试。出台汽车、化工、装备制造等5个行业奖补政策,助力稳定工业增长。财金协同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投向,新设9只子基金,年度规模首次超过百亿,助力光子、新能源、先进制造等产业发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奖补政策,新增担保业务突破100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在0.7%以内。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基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工具,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402亿元,占比83.4%,中小企业增订单、添动力、稳预期。

(二)强化资金统筹,保障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助力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36条财税措施,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要素、一站式集成政策服务。统筹20.7亿元,支持秦创原建设。建立分级分类财政支持机制,支持西安“双中心”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支持中小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新增国家级科技孵化器10个,科研人员成立转化企业105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增长37%、33%,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聚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盯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围绕制造业24条重点产业链,采取专项补助、奖补激励、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产业培育和产业链改造升级。围绕现代农业8条重点产业链,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扶持,支持创建2个国家级优势产业集群、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8个农业产业强镇。围绕文化旅游业8条重点产业链,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动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拉动文旅消费游客人数、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6.5%、150.6%。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26亿元,省级投入完成中央考核要求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230万亩,亩均财政投入到1605元、较上年提高83元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支持推广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增密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农业先进技术足额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实际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推动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全部产粮大县粮食总产、单产均创历史新高。助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安排177亿元,支持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和国土绿化,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制定财政支持大气污染治理五年专项行动方案,出台提高散煤治理补助标准等政策助力关中空气质量阶段性改善。继续开展“百万亩绿色碳库”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开展低碳近零碳试点。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县域经济发展接续政策,支持加大特色产业培育、优化升级产业园区,大力发展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办好民生实事,三秦百姓福祉持续增进。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心事项,用心用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5亿元,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全省教育支出达到10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2%,按标准足额保障各级各类生均经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师资建设,有力推动基础教育巩固提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更加均衡。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5%,已超越教育支出成为第一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人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11%支持做好优抚、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事业。加快健康陕西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89元支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推进住房保障统筹25.6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16个,惠及居民23.14万户。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统筹29.6亿元,加大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力度,助力安全水平提升。

(四)统筹发展安全,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基层“三保”保障清单、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债务平滑、财力弥补和应急处置六项机制,对财政困难县区全额弥补“三保”财力缺口,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达到3275.5亿元,全省县区“三保”保障情况良好。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组织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制定全省化债总体方案以及清理政府拖欠账款、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等专项方案。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的定向监测和分析研判,分级实施债务总量管控。设立风险化解储备金,设置6种投放方式,对确需要支持的地区予以精准帮扶。省财政建立财政奖补机制,推动全省按时按量完成拖欠企业账款清欠任务。支持省内金融机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发行专项债券80亿元,用于补充省内15家农合机构资本金,补充后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监管要求。

(五)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综合考虑省级收入占比、地区间财力差异实际制定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等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各市及时跟进,全部制定印发了改革方案全省基本建立起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升预算管理能力水平。完善各类项目支出预算标准,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建立“统一模板+辅助系统+检查整改”新模式,预决算公开质效显著提升。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覆盖项目申报、执行监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全周期管理机制。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全省全覆盖单位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库现金电子化招投标管理走在全国前列。实行全省库款提级监管建立库款、“三保”、直达资金联动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分行业分领域“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省财政组织对26项380亿元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优化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市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省对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国资管理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工作,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修订出台《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管理制度。优化国资布局,安排84.2亿元,采取注入资本金和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完善财会监督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省政府层面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发现并纠治一批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地方财政管理工作第6次获得国务院激励表彰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位列全国第四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两年荣获A级等次。

202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单一,煤炭价格变化较大,制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部分市县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较重,支出压力加剧;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意识不强,在会议、论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铺张浪费现象;财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看,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今年全国及我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省委、省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成效不断显现,消费增长点加快培育,对内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加大,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基础。同时,我省经济发展仍处在爬坡过坎阶段,房地产市场预期尚未稳定,煤炭价格变化对税收的影响仍然较大,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等,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

从财政支出看,今年各方面对财政支出需求较多,保障基层“三保”、促进经济发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任务依然很重,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保障仍需加强,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较大,必须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

综合研判,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紧平衡的状态依然延续,财政运行压力仍然较大。

2.2024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及思路。

2024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适度扩大支出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增进民生福祉,落细“提质增效”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预算安排的思路是,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现有基数,整合增量存量,优化资金分配,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统筹整合资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梳理现有专项资金,按照支出方向、使用绩效进行优化整合,对非刚性、绩效不高、可花可不花的项目进行压减,形成专项资金动态调整常态化机制。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分类保障重点支出。兜底线类资金,聚焦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按政策应保尽保,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公共服务类资金,聚焦推动城乡协同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产业类资金,聚焦发展“四个经济”、打造“四个万亿级产业”,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链条构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注重有效性、增强获得感,重点评估政府民生保障责任落实、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进民生福祉可感可及、促进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等情况,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厉行勤俭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重点支出审核机制,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支持市场主体和保障基本民生上。五是主动防范风险,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强化监管、严肃问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财政经济运行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兼顾保证收入质量和保障支出需要,建议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3540.5亿元。

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0.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599.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72亿元及2023年外债限额未提款部分1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5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300.6亿元,全省收入总计6911.1亿元。

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4.3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等34.6亿元,全省支出总计6911.1亿元。

4.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193.8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1063.1亿元,增长3.7%,其中:增值税354.8亿元,增长3.5%;企业所得税213.4亿元,增长3.5%;个人所得税74.4亿元,增长3.5%;资源税371.1亿元,增长4%。非税收入130.7亿元,下降2%,其中:专项收入22.9亿元,增长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8亿元,下降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4亿元,下降0.3%。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3.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599.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72亿元及2023年外债限额未提款部分1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4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86.5亿元,省级收入总计4246.6亿元。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8.3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2891.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3.8亿元)、债转贷支出184.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支出总计4246.6亿元。

主要项目支出预算是:

支持教育方面308.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67.4亿元,补助市县141.4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运转保障生均经费补助、贫困学生资助等政策,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进高校“双一流”、“双高计划”建设等。

支持科学技术方面24.6亿元,全部是省级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秦创原、西安“双中心”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产业化项目研发、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

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41.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3.8亿元,补助市县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宣传思想文化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文物保护、革命文物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等。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622.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55.5亿元,补助市县266.6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低保待遇,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优抚对象待遇等。

支持卫生健康方面276.3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2.2亿元,补助市县244.1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高龄老人补贴、中医药传承创新等。

支持节能环保方面81.5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6.4亿元,补助市县65.1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秦岭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生态保护纵向补偿等。

支持农林水方面247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9.7亿元,补助市县177.3亿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养护等,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林业防灾减灾等。

支持交通运输方面127.3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2.6亿元,补助市县104.7亿元。主要用于延榆高铁等高铁建设,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灾损修复等。

支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104.4亿元,其中:省级支出82.3亿元,补助市县22.1亿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注资、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改造等。

支持住房保障方面33.4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5.8亿元,补助市县17.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等。

此外,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1670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区“三保”等刚性支出。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8.3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2.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7.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53.2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2.5亿元,对企业补助50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80.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4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75.4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7.6亿元,预备费30亿元,其他支出0.8亿元。

2024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88亿元,下降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2亿元,增长14.8%,较疫情前的2019年下降11.6%;公务接待费0.32亿元,下降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亿元,下降2.3%(其中,公务公车购置275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8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97亿元,增长11.8%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476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4.7亿元收入总计2487.7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3.4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5.8亿元还本支出68.5亿元,支出总计2487.7亿元。

202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5亿元,下降6.6%。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476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4.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0.4亿元收入总计538.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支出;农林水支出1.3亿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6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7.1亿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其他支出61.9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上述支出加上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426亿元,对市县转移性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为538.6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3亿元,下降64.5%,主要2023年省属国有资源型企业一次性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1亿元,上年结余66.5亿元,收入总计188.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7亿元,增长60.7%。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1.1亿元,年终结余1.1亿元,支出总计188.9亿元。

202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4亿元,下降75.3%。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1亿元,上年结余5.4亿元,收入总计39.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7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3.7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亿元。上述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8亿元,支出总计39.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94.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892.3亿元,收入总计5986.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78.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08.3亿元,支出总计5986.6亿元。

四、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聚焦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将科技创新作为战略性领域予以重点保障,完善省级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引导扩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规模。支持西安“双中心”建设用好央地协同机制,加快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合作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支持创建陕西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落实好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支持打造秦创原未来(新兴、特色)产业创新聚集区,推动布局“三器”平台。持续推进“三项改革”,优化“先投后股”等财政支持方式,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支持高端人才引进。推进实施“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和特殊支持计划,吸引高端人才来陕干事创业

(二)聚焦塑造发展优势,着力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统筹用好产业发展类资金,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重点,以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为底盘,支持实施重点产业链群“百亿提升、千亿跨越、万亿壮大”工程,助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文旅贷”产品,通过项目化带动和市场化运作,支持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巩固优势与培育新质同时发力整合增量和存量产业资金,优化使用方向,提升资金集中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抢滩数字经济新蓝海支持提升企业竞争力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更好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三)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多措并举促消费扩投资完善鼓励政策促进消费支持持续实施“秦乐购”消费促进活动鼓励汽车、绿色家电家居和建材等大宗商品消费。支持开展促进网络消费行动。支持西安、渭南、安康开展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研究鼓励和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支持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的消费增长点。强化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措并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合理增长机制,增强消费能力。用好债券资金拉动投资。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强化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运营单位责任,开展全周期绩效管理,推动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坚持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讲求绩效,确保发挥效益。支持招商引资扩大外贸。支持高水平办好丝博会、农高会、全球秦商大会,吸引更多企业来陕投资兴业。通过以奖代补、融资贴息等方式,以制造业为重点,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和引进力度推动外贸企稳提质。

(四)聚焦建设统一大市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顶格减税降费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应免尽免。更新完善涉企优惠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财政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助力企业融资增信。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市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县区担保机构“减量提质”,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五)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做好“三农”工作。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我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压实市县责任。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力度,通过财政贴息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保险等试点,落实好各项涉农补贴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省级衔接资金投入稳定增长,聚焦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将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调整至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农业8条产业链为重点,一链一策精准发力,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统筹资源资金,因地制宜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支持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落实奖增激励、托低扶持政策,支持县域首位产业培育发展、产业园区提档升级,推动产业功能县、农产品主产县、生态功能县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推进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提升城镇承载能力。

(六)聚焦建设美丽陕西,推动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投入机制,落实落细秦岭矿业权退出补偿政策。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推进黄河系统治理支持沿黄防护林绿色廊道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村建设,推进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与修复治理。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散煤治理补助政策,助推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以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为重点的国土绿化精准提升项目,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纵向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不断激发市县生态保护内生动力。

(七)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措并举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落实好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优化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健全普通高中投入机制,持续改善各类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双高计划”和“双一流”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省属高校生均经费保障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落实好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老人养老补贴。支持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住房保障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文化建设。健全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支持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大遗址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入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助推平安陕西建设。支持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安全保障水平。

(八)聚焦保障高水平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审核县区“三保”预算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市级帮扶兜底责任。严格“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夯实部门和单位对本领域“三保”预算的执行责任。动态监控县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及时做好应急处置。“三保”保障不力、出现风险的县区,及时约谈通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分级实施债务总量管控,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着力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落实,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分类转型,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严禁超出财力水平铺新摊子上新项目,确保按期完成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降”任务。严格落实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要求,对违法违规举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五、2024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一)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健全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拓宽过紧日子评估覆盖面,完善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持续推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对大中型维修改造、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大型论坛、会议展览等实施预算限额管控,压减政府出资的展会、论坛等活动,节俭办一切事业。强化监督检查,对突击花钱、大手大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按规定予以追责。

(二)持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动各级各部门对标改革任务清单、时限要求落实好省级出台的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各项改革任务。持续关注体制调整对市县财政运行的影响,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省财政体制改革平稳过渡、顺利运行。

(三)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预决算公开及存量资金管理等制度办法。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健全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预算指标核算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

(四)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预算绩效管理由树立理念、搭建框架、拓围扩面,向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提质增效转变。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聚焦资金投入与产出效益关联度,开展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改进挂钩机制,更好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好的效果。

(五)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快建立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的“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持续完善财会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紧盯审计、各类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整改情况,推动各类问题从严从实整改到位。

各位代表,2024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3年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