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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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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3-0011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陕西省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1月12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陕西省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时间: 2023-01-28 22:01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陕西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体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七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1.6亿元,增长19.3%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15.9%,较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858.5亿元,超收453.1亿元,主要是经济稳定恢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榆林等能源资源地区增收较多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2682.8亿元,增长19.9%,其中:增值税838.4亿元,增长1.6%。受能源行业效益提升影响,相关税收快速增长,企业所得税446亿元,增长31.4%;个人所得税138.9亿元,增长32.1%;资源税669.6亿元,增长79.5%;城市维护建设税142.9亿元,增长9.6%。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相关税收增速放缓或下降,房产税84.8亿元,增长4.4%;印花税43.8亿元,增长4.1%;契税110.7亿元,下降22.8%;土地增值税83.3亿元,增长3.3%;城镇土地使用税52.3亿元,下降7%。另外,车船税31.3亿元,增长6.6%;耕地占用税36.2亿元,增长42.5%,主要是西咸新区耕地占用税增收较多;环境保护税2.8亿元,下降27%,主要是各地环境保护成效较好,相关税收相应减少

非税收入628.7亿元,增长16.8%,其中:专项收入227.3亿元,增长26.5%,主要是西咸新区一次性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81.8亿元,下降15.7%;罚没收入69亿元,增长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4.8亿元,增长19.3%,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增收较多;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9.8亿元,增长68.7%,主要是西安市集中缴纳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易地建设资金31.1亿元。

2022年年初代编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602.3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928.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57亿元、上年结转428.1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7115.5亿元。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增长11.5%,主要是受中央退税减税补助等一次性财力补助增加等影响,支出增加较多。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7亿元,增长12.1%;公共安全支出330.3亿元,增长14%;教育支出1060亿元,增长3.4%;科学技术支出109.8亿元,增长18%,主要是秦创原建设增加支出较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8亿元,下降15.4%,主要是2021年“十四运”相关支出较多,抬高了上年基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5亿元,增长11.9%,主要是国家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增支较多;卫生健康支出668.2亿元,增长18.1%,主要是各级疫情防控支出增加较多;节能环保支出231.6亿元,增长31.4%,主要是各级污染防治投入稳步增加;城乡社区支出554.9亿元,增长17.8%,主要是省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较多;农林水支出733.1亿元,增长5.6%;交通运输支出308.9亿元,下降5.2%,主要是国家减免车购税政策导致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2.5亿元,增长48.2%,主要是各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增加投入;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9.7亿元,增长25.8%,主要是各级加大促消费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投入;金融支出59.4亿元,增长58.2%,主要是省级增加金融企业资本金注入;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7亿元,增长0.2%;住房保障支出244.7亿元,增长17.2%,主要是各级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投入;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8亿元,增长12.7%,主要是实施第二轮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增加投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5亿元,增长22.4%,主要是各级加大了灾害防治及应急能力提升等投入。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4.4亿元,增长26.8%,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23.1%,较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759.2亿元,超收175.2亿元,主要是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快速增长,省级分成收入相应增加。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税收797.2亿元,增长31.1%,其中:增值税264.5亿元,增长13%;企业所得税222亿元,增长32.1%;个人所得税69.2亿元,增长32.1%;资源税199.4亿元,增长79.6%;房产税25.3亿元,增长4.3%;城镇土地使用税15.5亿元,下降7.2%。非税收入137.2亿元,增长6.2%,其中:专项收入46.9亿元,增长4.5%;行政事业性收费17.2亿元,下降2.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2.3亿元,增长9.1%。

2022年,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16.5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928.1亿元、上年结转122.4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857.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109.9亿元。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7%,增长1.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亿元,增长34.5%,主要是省级一次性补发了以前年度个人经费;公共安全支出51.9亿元,增长17%;教育支出173亿元,增长9.6%,主要是增加了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双一流”建设投入;科学技术支出20.9亿元,增长28.4%,主要是增加了秦创原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亿元,下降22%,主要是2021年省图书馆改扩建投入较多,抬高了基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4亿元,增长19.7%;卫生健康支出27.8亿元,增长17.1%;节能环保支出13.3亿元,增长71.4%,主要是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大;农林水支出70.5亿元,下降30.7%,主要是农业农村部分省级支出改列市县支出;交通运输支出46.8亿元,下降6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1亿元,增长56.4%;金融支出23亿元,增长4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亿元,下降24.9%;住房保障支出10.9亿元,增长36.3%,主要是落实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政策增加支出;债务付息支出45.8亿元,下降8.3%。

2022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8亿元,执行中用于疫情防控、隔离酒店费用清算以及重症医疗资源建设补助等4.7亿元,剩余13.3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省级盘活存量资金16.5亿元,统筹用于优质粮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地方财政补助等支出。

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补助资金共计3252.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28.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3.9亿元。

2022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33.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75.7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教育、交通、乡村振兴等公益性项目;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357.8亿元,用于偿还部分到期一般债券本金。全省一般债务余额4615.6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我省的一般债务限额5193.8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6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126.7亿元92.3%,下降17.7%,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下行,与土地相关的收入下降,以及受疫情影响车辆通行费下降。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94.4亿元,下降16.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9亿元,下降7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5亿元,下降27.2%;车辆通行费收入206.9亿元,下降12.4%;彩票公益金收入17.1亿元,增长1.2%。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9.3亿元,增长6.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亿元,增长25.3%;节能环保支出0.2亿元,下降93.6%,主要是国地电合并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国网,不再下达地方;城乡社区支出1666.7亿元,下降3%;交通运输支出248.9亿元,增长4.5%,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交通支出增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3亿元,下降78.7%,主要是农网还贷政策调整,改为企业支出;债务付息支出163.8亿元,增长32.1%,主要是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增加;其他支出832.8亿元,增长33.1%,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相关支出增加。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9.6亿元,下降17.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彩票公益金收入8.3亿元,增长1.4%;车辆通行费收入206.9亿元,下降12.4%。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减去对市县补助、转贷市县债券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4.6亿元,下降8.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城乡社区支出4.5亿元,下降23.5%;交通运输支出234.7亿元,下降0.2%;其他支出91.2亿元,下降15.6%

2022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18.5亿元,较上年下降12.8%主要是中央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的补贴资金减少

2022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81.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954亿元,重点投向市政及产业园区、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保、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327.6亿元,用于偿还部分到期专项债券本金。全省专项债务余额5166.6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债务限额5396.3亿元,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3亿元,增长50.6%主要是能源类国有企业效益大幅提升。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亿元,增长94.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0.3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3.8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7亿元其他支出31.2亿元。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2亿元,增长218.7%。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及对市县转移支付外,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亿元,增长25.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3.1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6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87.8亿元,下降2.9%,主要是企业按政策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加上上年结余2055.2亿元,收入总计4642.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51亿元,下降8.2%年末滚存结余2391.9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情况

(一)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2022年面对疫情多轮冲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常态化机制,共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9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25.8亿元,有力保障了新冠肺炎患者免费救治核酸检测、一线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定点医院补助、隔离点建设、防疫物资购置增加医疗设备和重症医疗资源以及支援外省防疫等经费需要。此外,省财政将疫情防控支出纳入县区“三保”保障范围并作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测算因素加大对市县补助力度。省财政支持建设3省级公共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组建核酸检验机动队伍,支持市县核酸检测下达专项资金,保障2022年初西安疫情高校密切接触者转运费、隔离酒店用及时结算。支持机场联合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落实全民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累计拨付医保基金专项资金37.8亿元,保障9588人次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二)突出精准减负纾困,财政稳经济大盘各项政策落实有力。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财政稳经济13个方面42条措施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落实落细退税减税政策。顶格落实中央退税减税政策,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优惠政策。采取省级国库先行垫付方式,减轻基层财政退税库款压力,提高市县留抵退税时效。先后四批次下达退税减税专项补助375亿元,有效弥补市县退税减税造成的财力缺口。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050亿元,其中留抵退税684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对稳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安排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198亿元,支持东庄水库机场三期、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33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全省发行新增专项债券954亿元,比上年增长19%,支持地方铁路、引汉济渭二期、西安地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757个项目建设。用好“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和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政策,发行项目资本金专项债券125.7亿元,撬动银行授信1000多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整合并统筹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专项资金50亿元,重点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和重大产业发展、县城建设和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县域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县城承载功能显著提升。支持产业链升级。设立5.3亿元重点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4条重点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培育配套企业,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五是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建立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增信减负,全年新增担保业务739.2亿元,支小支农占比92%,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8%。用好10亿元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开展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转贷“三农”和小微企业51.5亿元,节约融资成本2.3亿元。设立8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链等领域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发放创业贷款63.1亿元,扶持带动创业就业11.3万人。六是全面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省政府采购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422.5亿元,占合同总额的85.7%,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8.4亿元。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全省4380户企业累计缓缴养老保险19.6亿元,1005户企业累计缓缴失业保险费6933万元,1062户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4880万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全省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4.4亿元,涉及企业9.2万家。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减免房屋租金9.8亿元,惠及各类市场主体1.9万户。

聚力秦创原平台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再上台阶一是支持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安排资金7.1亿元,重点用于秦创原“三器”样板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用好1亿元秦创原人才项目资金,支持引进201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二是强化科技创新资金保障。将省级基础研究经费规模从1亿元提高到2亿元,全面提升基础科学研究项目支持强度,加快推动空天动力陕西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下达资金6亿元支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下达资金1.8亿元,支持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安排奖补资金1亿元支持打造“专精特新”成长梯队,省18家企业纳入第三批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名单,获得中央资金3600万元安排资金1亿元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奖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四是充分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发起设立2只天使基金、4只创业投资基金、5只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87.7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18.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69亿元,基本形成了围绕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种子天使-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的投资生态体系。五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稳步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范围,简化预算编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加快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持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动力。

)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20.1亿元,增长6.5%,其中争取中央资金76.7亿元,较上年增长10.3%。规范推进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全年整合资金159.7亿元,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我省在首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被评为A级等次。二是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筹集资金75.9亿元,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提高至1500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实施第二轮优质粮食工程和全省粮油储备、粮食产业发展。下达中央和省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6亿元,调动产粮大县积极性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出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制定考核办法和统筹资金管理办法,全省统筹土地出让收益20%用于乡村振兴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26.5亿元,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844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五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资金13.9亿元,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出台生态环境、耕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松材线虫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等5个方面的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统筹资金3.3亿元,开展省对市县生态环保综合补偿。二是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21.6亿元,主要用于秦岭小水电整治、尾矿库治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陕南汉丹江流域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等,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下达资金13亿元,按照“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支持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四是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52.5亿元,大力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推进国土绿化,开展“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打造高质量绿色碳库。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47.7亿元,支持以关中地区为重点推进雾霾治理,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等工作,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六是支持生态修复。安排11.9亿元,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开展“高西沟模式”试点示范建设

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三秦百姓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就业方面。坚持就业优先统筹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5.7亿元,向困难市区下达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支持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拓宽基层就业渠道,支持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教育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54亿元,全面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改善各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改革完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落实特岗教师补助,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社会保障方面。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19.5元提高到129.5元,全省月人均发放标准达到166.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下达资金73.5亿元,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业、未参保的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公共卫生方面。统筹资金74.2亿元,全力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为全省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地方病防治医养结合、孕前优生等3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边远农村地区卫生人才有效供给支持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公共文化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27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繁荣发展文艺精品创作,落实文旅企业纾困扶持政策,推进文旅产业恢复发展。住房保障方面。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3.5亿元,支持2200个旧小区改造。下达补助资金4.7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七)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压实市县和部门偿债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超额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指导高风险地区细化化债方案,妥善处置风险隐患。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加大对违规举债的通报与问责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省财政制定省级“三保”保障清单和“三保”预算审核办法,对全省107个县区“三保”预算逐县审核,确保不留缺口。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加大财力向困难县区倾斜力度全年增加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316亿元,有效弥补了县区“三保”财力缺口。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测,确保县区“三保”支出及时、足额兑付。出台“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突发疫情县区财政保障应急预案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省县区“三保”支出203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保障情况良好。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安排20.6亿元,注资省金控集团、陕国投、永安保险、省再担保、陕西农担等省级金融企业,增强了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配合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争取中央“保交楼”专项借款,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落实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同时,压紧压实还款责任,确保专项借款“用得好、还得上”。

(八)突出促改革强管理,财政治理效能有效发挥一是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改革调研和相关数据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建立过紧日子常态机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省级在年初压减公用经费3.8%的基础上,执行中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5%,压减资金全部用于重点民生支出三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制定7大类107项财政支出标准,厘清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我省零基预算改革被国务院作为改革经验予以通报推广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同步下达、同步监管。加快中央下达我省直达资金1416.4亿元使用,支出进度96.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链条,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扩展至“四本预算”,涉及资金383亿元,较上年增长39.4%支持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向省属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17.2亿元,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加快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维护公平竞争。拓展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财政云系统功能,加快单位资金、专户资金、债务资金“上云”进程,建立覆盖财政业务全流程的“大监控平台”,提升政府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202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均衡情况较为突出,产煤县区财政收入高增长掩盖了非产煤县区收入的增长乏力;一些县区“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与偿还政府债务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县区偿债压力较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过去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五型财政”(发展型、共享型、绩效型、法治型、服务型财政)为抓手,全力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财政管理工作连续年进入全国前10名,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8-202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243.1亿元增长到3311.6亿元,年均增长10.2%;税收占比79.1%提高到81%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二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力度空前5年新增减税降费分别为500亿元、608亿元、650亿元、423亿元和1050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全省地方财政支出5302.4亿元增长到6766.3亿元,年均增长6.3%,有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四是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省财政对市县的转移支付从2434亿元增3194.7亿元,年均增长7%。全省县区人均可用财力(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从11.5万元提高到19.2万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省支出的比重从83.2%提高到85.5%五是财税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不断规范,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财政云系统,预决算公开实现了平台、时间、内容、格式“四统一”预算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综合研判当前形势,我国经济恢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省发展面临的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稳经济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全省经济有条件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方面,全省经济逐步回暖向好,上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回补效应不断显现,财政收入保持增长存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但同时,能源保供任务增加、保供价格受限,房地产市场面临不确定性加之上年收入基数较高,财政收入难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财政支出方面,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综合分析,2023年全省预算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二)2023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好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3410.9亿元。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410.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609.8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408.1亿元,全省收入预算总计6751.7亿元。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41.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等67.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总计6751.7亿元。

(四)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962.4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税收收入830.4亿元,增长4.2%,其中:增值税293.6亿元,增长11%;企业所得税229.6亿元,增长3.4%;个人所得税72亿元,增长4.1%;资源税191.2亿元,下降4.2%。非税收入132亿元,下降3.8%,其中:专项收入47.8亿元,增长1.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2亿元,增长0.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8.7亿元,下降5.7%。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62.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609.8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10.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80.8亿元,省级收入预算总计3950.9亿元。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79.8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2636.9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27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80.6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7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支出总计3950.9亿元。

主要项目支出预算是:

支持教育方面29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70.7亿元,补助市县128.3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运转保障生均经费补助、贫困学生资助等政策,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省属高校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及职业教育“双高计划”等。

支持科学技术方面23.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3.1亿元,补助市县0.1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研发、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以及创新能力支撑计划及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

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38.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9.1亿元,补助市县9.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补助,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重点文物、革命文物保护;支持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精品创作;支持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服务设施、文旅融合及旅游企业纾困等。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622.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63.8亿元,补助市县259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低保待遇,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优抚、社保对象待遇等。

支持卫生健康方面257.3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7.7亿元,补助市县229.6亿元。主要用于新阶段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疾控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高龄老人补贴、中医药传承创新、国际医学中心建设等。

支持节能环保方面74.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1.3亿元,补助市县63.5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秦岭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生态保护纵向补偿等。

支持农林水方面223.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51.2亿元,补助市县172.6亿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支持水利设施养护等,支持森林资源护、国土绿化、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林业防灾减灾等。

支持交通运输方面106.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6.1亿元,补助市县70.8亿元。主要用于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灾损修复等。

支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63.5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9.6亿元,补助市县23.9亿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注资、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改造奖励等。

支持住房保障方面35.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4.3亿元,补助市县21.5亿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此外,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1462.7亿元,主要用于县区“三保”等刚性支出。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79.8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1.9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8.7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66.7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6.4亿元,对企业补助43.4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53.6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7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62.1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7.8亿元,预备费20亿元,其他支出82.5亿元。

202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8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28亿元,下降0.9%;公务接待费0.34亿元,下降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亿元,增加945万元,增长8.1%,主要是将以前年度执行中根据公务购车计划追加安排的车辆购置经费,2023年编入年初预算,执行中不再追加车辆购置经费。剔除此因素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4.4%,“三公”经费预算总体下降4.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731.9亿元,增长39.2%,主要是西安市地铁储备和城市更新开发出让地块预期收入增加较多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544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3.1亿元收入总计328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917.9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0.1亿元,还本支出131亿元,支出总计3289亿元。

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48.3亿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车辆通行费管理体制调整,不再缴入政府性基金。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544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3.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0.4亿元收入总计605.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65.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支出;农林水支出2.1亿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4.9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债务付息支出20.1亿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其他支出38.2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和彩票发行机构销售业务费支出。上述支出加上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514亿元,对市县转移性支出14.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5亿元,支出总计为605.8亿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28.2亿元,下降31.6%,主要是市县产权转让及股利股息收入有所减少。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2亿元,上年结余24.4亿元,收入总计154.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78.8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4亿元,年终结余2亿元,支出总计154.8亿元。

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6.9亿元,下降13.6%,主要是2022年省属国有资源型企业一次性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2亿元,上年结余7.8亿元,收入总计36.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24.3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7.5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3.7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8亿元,其他支出0.3亿元。上述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2亿元,支出总计36.9亿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799.6亿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2391.9亿元,收入总计5191.5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41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78.2亿元,支出总计5191.5亿元。

四、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支持扩大内需战略落实促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大商品促销、步行街提升改造、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线上教育、医疗、体育等新型消费加强城乡高效配送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二是积极扩展投资空间。紧盯“两新一重”和重点领域,统筹用好基建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支持实施一批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三是积极融入国家区域战略。支持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加快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聚焦聚力创新协同和产业合作,支持推动西安—咸阳一体化走深走实。四是支持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充分发挥财政产业类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国产替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新兴产业培育以及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等,不断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用好用活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落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坚持“一县一策”,支持县域首位产业培育发展、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创建和县城建设补短板等。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进以县城建设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提升创新整体效能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继续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支持在总窗口先行先试建设“三器”示范样板集群,推动一批重大科创项目落地。落实好研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补贴等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二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深入实施医工交叉、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等“两链”融合重点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共性计划研发平台和中试示范基地,不断提升中试、熟化、应用能力。持续开展百项科技成果专项行动,推动一批标志性示范性成果转化应用。三是深化科技领域经费管理改革。加快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和领衔专家制作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自主支配权持续三项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先投后股”等更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更好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出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继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战略比例二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和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支持政策。支持农业良种培育和种业发展。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推进扩面提标增品等工作。三是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四是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农业产业强镇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效,助力美丽陕西建设。一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支持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持之以恒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围绕关中地区主战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支持推进渭河、汉丹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地保护,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支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大力支持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主的国土空间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促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基础教育提质攻坚,继续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提高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支持高校“双一流”和“双高”计划建设不断深化高校综合改革。足额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力度,强化骨干教师培养。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各级财政补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全面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支持各级医院加强医疗资源储备,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支持做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医疗救治。适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旅强省建设,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文化下乡、送书送戏送展览下基层等文化活动,继续推进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益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对城墙、大遗址、革命文物等保护力度和长征、长城等国家文化公园投入力度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督促各级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按期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严格按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改革,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防范平台债务风险向政府传导。二是坚决兜住县区“三保”底线。省市财政要发挥好监管和帮扶责任,加大对困难县区的财力补助,弥补基层“三保”财力缺口县区财政要扛起主体责任,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中重点保障,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三是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投后管理,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争取优质股东投资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做好“保交楼”工作,推动房地产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五、2023年财税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健全结余资金收回使用制度,出台闲置资产调剂使用办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完善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制定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办法。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省级与中央和市县的信息贯通,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国务院要求,启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台省对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改革方案以及市对县区财政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大预算执行监控力度,节俭办一切事业,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定期开展、做深做细过紧日子落实情况评估。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三公经费透明度。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探索对市县财政运行的综合绩效评价,扩大部门支出的整体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直达资金范围,实施资金分类管理,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六)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全面整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位代表,2023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0129(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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