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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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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2-0005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陕西省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1月19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陕西省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时间: 2022-02-04 15:50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陕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关于2021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保障“十四运”成功举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21年12月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5.3亿元,增长22.9%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17.1%,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370.1亿元,超收405.2亿元,主要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煤炭等大宗商品量价齐升,带动主体税种增收较多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2236.9亿元,增长27.7%,其中:增值税825亿元,增长21.7%;企业所得税339.5亿元,增长39%;个人所得税105.1亿元,增长24.8%;资源税373.1亿元,增长58.5%;城市维护建设税130.4亿元,增长18.5%;房产税81.3亿元,增长25.1%;印花税42.1亿元,增长30%;城镇土地使用税56.2亿元,增长20.6%;土地增值税80.6亿元,增长14%;车船税29.3亿元,增长7.7%;契税143.3亿元,增长26.2%;耕地占用税25.4亿元,下降35.3%,主要是2020年榆林市开展采空区专项治理行动,一次性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环境保护税3.8亿元,下降7%,主要是“双碳”政策实施以来,高污染企业生产受限,缴纳税收相应下降。

非税收入538.4亿元,增长6.6%,其中:专项收入179.7亿元,增长10.9%,主要是税收增长带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增收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97亿元,下降2.1%;罚没收入67.9亿元,增长19.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6.5亿元,增长33%,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增加较多;其他收入0.8亿元,下降97.7%,主要是从2021年起取消对延长石油集团征收石油开发费政策。

2021年年初代编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254.4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59.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61.3亿元、上年结转288.5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6363.4亿元。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4%。全省支出较上年增长2.3%,增幅不高的原因主要是中央取消了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补助,同时2021年超收未安排支出,按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国防支出4.1亿元,下降41.5%,主要是部分支出责任上划中央;公共安全支出289.3亿元,增长2.2%;教育支出1025.1亿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94.1亿元,增长66.7%,是多年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主要是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科技创新投入增加较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4亿元,增长14.8%,主要是“十四运”相关支出增加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3亿元,下降3.4%,主要是2020年财政部一次性下达中央驻陕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较多,抬高了基数;卫生健康支出564亿元,增长10.8%,主要是各级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投入;节能环保支出175.7亿元,下降7.7%,主要是新能源汽车补贴实行退坡政策;城乡社区支出465.4亿元,下降6.5%,主要是部分城市新区、开发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减少;农林水支出690.5亿元,下降7%,主要是脱贫任务完成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交通运输支出325.3亿元,增长10.2%,主要是2020年中央下达部分车购税补助较晚,在2021年形成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9亿元,增长9.7%,主要是先进制造业投入增加较多;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5亿元,增长11.9%,主要是各级加大知识产权等服务业投入;金融支出37.2亿元,下降16.5%,主要是2020年一次性注入金融企业资本金较多,抬高了基数;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6亿元,增长18.8%,主要是2021年矿业权出让收益安排支出较多;住房保障支出209亿元,增长19.1%,主要是各级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力度;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3亿元,下降33.8%,主要是2020年为应对疫情,各级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抬高了基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亿元,增长30.4%,主要是各级应对暴雨等自然灾害支出增加较多。

2021年,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7.1亿元,增长27.9%,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21.8%,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605亿元,超收132.1亿元,主要是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快速增长,省级分成收入相应增加。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税收607.9亿元,增长28.9%,其中:增值税234亿元,增长15.1%;企业所得税168亿元,增长38.5%;个人所得税52.4亿元,增长25%;资源税111.1亿元,增长58.5%;房产税24.2亿元,增长25.2%;城镇土地使用税16.7亿元,增长20.7%。非税收入129.2亿元,增长23.4%,其中:专项收入44.9亿元,增长6.7%;行政事业性收费17.7亿元,下降3.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亿元,增长75.4%,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增加较多。

2021年,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55.1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59.2亿元、上年结转76.3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618.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072.5亿元。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5亿元,增长2.8%,完成调整预算的90.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亿元,增长16.5%,主要是省级部门信息设备购置支出较多;公共安全支出44.3亿元,增长9%;教育支出157.9亿元,下降0.5%,主要是省级部分支出转列市县;科学技术支出16.3亿元,增长2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亿元,增长25.4%,主要是安排省图书馆改扩建等项目资金增加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2亿元,下降13%,主要是中央开展一次性补缴清算后,对驻陕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减少;卫生健康支出23.8亿元,增长89.3%,主要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苗费用结算及医疗保险补助等资金增加较多;节能环保支出7.8亿元,增长52.5%,主要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农林水支出101.9亿元,增长15.2%,主要是增加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投入;交通运输支出123.6亿元,增长17.9%,主要是增加安排交通企业资本金及公路建设养护资金;金融支出16亿元,下降33.4%,主要是2020年一次性注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稳定发展基金10亿元,抬高了基数;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6亿元,增长32.5%,主要是2021年矿业权出让收益安排支出较多;住房保障支出8亿元,增长32.9%,主要是落实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属地化政策,支出相应增加;债务付息支出50亿元,增长16.2%,主要是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增加

2021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亿元,执行中用于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5亿元、疫情防控及疫苗购置4亿元,剩余4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省级盘活存量资金6.1亿元,统筹用于社保政策提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

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补助资金共计2895.9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44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89.5亿元。

2021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40.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11.3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629.3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省一般债务余额4374.9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我省的一般债务限额4906.8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5.4亿元,增长13.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6.6亿元,增长1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13.2亿元,增长9.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5.6亿元,增长23.1%,主要是西安等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增加较多;彩票公益金收入16.9亿元,下降12.1%,主要是2021年2月起停止销售高频快开彩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4.2亿元,增长24.6%,主要是前三季度房地产市场活跃,企业缴费较多;车辆通行费收入236.2亿元,增长48.9%,主要是2020年阶段性减免车辆通行费,2021年恢复性增长。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3.3亿元,增长13.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亿元,增长12.6%;节能环保支出2.9亿元,下降65.9%,主要是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减少较多;城乡社区支出1730.3亿元,增长17.1%;交通运输支出218.5亿元,增长2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亿元,增长83.9%,主要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增加较多,相应安排支出增加;债务付息支出124.6亿元,增长14.1%,主要是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增加;其他支出632.5亿元,增长31.8%,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较多。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5亿元,增长41.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6.6亿元,增长11.6%;彩票公益金收入8.1亿元,下降9.9%;车辆通行费收入236.2亿元,增长48.9%。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减去对下补助、债券转贷市县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8亿元,增长27.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节能环保支出2.9亿元,下降65.9%;城乡社区支出5.9亿元,增长10.4%;交通运输支出215.7亿元,增长21.2%;其他支出127.4亿元,增长41.5%

2021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21.2亿元,较上年减少215.2亿元,主要是中央取消了抗疫特别国债补助

2021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5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3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22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省专项债务余额4312.7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债务限额4671.3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4亿元,增长6.5%。除调入公共预算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8亿元,下降25.1%,主要是2020年支持国有企业应对疫情相关支出增加较多,抬高了基数。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7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6亿元,其他支出15.7亿元。

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亿元,增长0.4%。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3亿元,增长224.9%,主要是中央“三供一业”移交补助增加较多。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9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8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70.9亿元,增长20.1%,主要是2020年应对疫情,减免缓部分社会保险缴费,2021年政策到期后恢复性增长。加上上年结余1842.1亿元,收入总计441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7.7亿元,增长18.1%,年末滚存结余1945.3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情况

(一)坚持生命至上,全力以赴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级财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投入55.6亿元,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要。面对2021年底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各级财政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闻令而动、听令即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短时间内筹集拨付抗击疫情资金28.2亿元,紧急启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机制,全力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同时,坚持应治尽治,全面落实确诊患者免费救治政策。另外,从医保基金计提拨付疫苗采购资金34亿元,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7367万剂次。

(二)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顶格实施地方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20亿元左右,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增安排秦创原建设资金2亿元、高层次人才引进资金1亿元、高校创新创业资金2亿元,全力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定向委托制度。我省被列入全国首批8个、西部地区唯一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财政奖补省份。三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311.3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整治、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以及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等;新增政府专项债券834亿元,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696个项目。投入基建资金207亿元,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加快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筹措183.7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四是强化产业支持。统筹安排产业类专项资金74.6亿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能力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等。五是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设立规模50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培育和园区建设。六是推动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起设立11只政府投资引导子基金,总规模103.7亿元,完成投资25.8亿元。设立规模10亿元的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拨付风险补偿和增资奖励资金2亿元。建立从区域股权挂牌、新三板到上市融资的全流程奖补机制,安排1亿元支持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方面。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6.6亿元。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培训90.5万人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3.9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打通创业担保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渠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11.5亿元。教育方面。全面落实中央“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各项重大教育政策得到有力保障。落实资金8.9亿元,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规模。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引导各地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筹措资金32亿元,支持1206所义务教育学校改善条件、提升办学能力安排资金3.6亿元,支持普通高中改扩建校舍等,省级标准化高中占比达到87%投入资金71.9亿元,保障高校运转,促进提升办学水平。统筹资金41.8亿元,足额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学生159万人次。社会保障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七连涨”,同步同比例提高全省7大类19个群体社保待遇。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增加4元,月人均标准达到153.7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公共卫生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年人均79元,免费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以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等31类服务。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和引进,培训各类卫生专业人员1万多人。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工作顺利开展。文体方面。保障“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精彩圆满”举办,累计安排26亿元,支持53个全运会场馆建设。安排10亿元,确保备战训练、竞赛组织、开闭幕式、全运惠民等活动顺利开展。统筹资金12亿元,推动全省1900多个文体场馆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住房保障方面。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543户,农房抗震改造2.8万户。我省危房改造工作连续4年进入全国前三名,受到国务院表彰。筹措17.2亿元,支持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634个、惠及39.3万户居民,改造小区数居全国第三位,改造户数居全国第十一位。平安陕西建设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2.5亿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平安陕西建设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应急救灾方面。筹措各类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34.1亿元,支持做好物资储备、受灾群众救助、农业生产救灾、受损房屋重建修缮和水利设施修复等。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7亿元,增长7.5%,确保了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推动56个脱贫县整合涉农资金159.5亿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投入资金6.3亿元,支持全省粮油储备安全。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5.3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7亿元,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三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78.1亿元,支持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加强水生态安全保护等。四是积极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21.3亿元,支持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推动建设国家级农业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实施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集资金9.5亿元,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资金4.3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安排资金8.2亿元,支持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提升镇域道路、给排水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带动效应明显的乡村示范镇。

(五)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大秦岭生态保护支持力度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秦岭地区开展矿业权退出补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植物病虫害防治等。安排4亿元,支持陕南汉丹江流域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设立秦岭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吸引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募资3亿元,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统筹资金12.1亿元,重点支持黄河干流流经的13个县区,实施沿黄防护林、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四大工程建设。争取中央资金1.5亿元,将渭南市纳入国家国土绿化试点范围。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54.7亿元,以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6亿元,将延安、榆林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实现关中、陕北地区全覆盖。

(六)加强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抓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严格实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查核查,坚决杜绝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紧盯高风险地区,压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统筹政策资源,实施“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开展隐性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52条负面清单,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全省隐性债务风险稳步降低,总体可控。二是坚决兜住县区“三保”底线。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出台县区“三保”保障清单和预算审核办法;安排市县财力补助912亿元,弥补财力缺口;动态监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全年县区“三保”支出2065.6亿元,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配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建立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稳定发展基金,筹资102亿元,支持全省高风险农合机构实现全体摘帽。发行专项债券46亿元,补充秦农银行及省信用联社辖内20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金。

(七)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8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我省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连续5年进入全国前十名,受到国务院表彰。不断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加强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对省级部门整体支出和21项重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强化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坚持多方联动,推动预算绩效与审计监督指标共商、整改共促。三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央改革方案,出台省以下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国防等分领域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承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办法,批复284户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方案。出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厘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创新推出“预采购”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省级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六是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通过各级多年努力,财政惠民补贴形成了“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卡号领补贴”的工作机制,全省通过“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补贴资金172.2亿元,涉及补贴项目172项,惠及群众921.7万人。七是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完善升级财政云系统,初步形成以项目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省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疫情期间财政云无接触支付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一体化信息系统对全省数据汇聚、治理和分析的优势,为财政管理“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省作为能源资源省份,受经济周期以及能源资源价格变动影响,年度间财政收入波动较大;一些县区“三保”支出与偿还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个别县偿债压力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综合研判当前形势,2022年我省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严峻,疫情走势仍存变数,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风险挑战更多更大。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我省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全省经济有条件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方面,2022年,中央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从长远看将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但短时间内将减少财政收入。同时,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形势持续演变、煤炭等能源资源价格可能回落等因素,也增加了我省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财政支出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对全省财政支出的需求仍然较高。

(二)2022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切实抓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统筹各类财政资源,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858.5亿元。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858.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324.3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4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58.5亿元,全省收入预算总计5725.7亿元。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602.3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等86.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总计5725.7亿元。 

(四)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759.2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税收收入634.4亿元,增长4.4%,其中:增值税243.3亿元,增长4%;企业所得税178.1亿元,增长6%;个人所得税54亿元,增长3%;资源税114.4亿元,增长3%。非税收入124.8亿元,下降3.4%,其中:专项收入46.6亿元,增长3.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5亿元,增长4.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9.9亿元,下降12.5%。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59.2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324.3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9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9.2亿元,省级收入预算总计3348.9亿元。

2022年,省级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对市县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5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2337.6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14.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44.2亿元)、债券转贷支出3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支出总计3348.9亿元。

主要项目支出预算是:

教育支出20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68.3亿元,补助市县39.7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政策、高职生均经费补助,支持省属高校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全覆盖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9.8亿元,主要是省级支出,用于落实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企业培育,以及空天动力陕西实验室、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0.2亿元,补助市县0.7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补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等建设,实施重点文物、革命文物等保护利用工程;支持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精品创作;扶持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培育新型文化旅游业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5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70.8亿元,补助市县35.7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待遇,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优抚、社保对象待遇等。

卫生健康支出66.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4.8亿元,补助市县42亿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新冠疫苗购置清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中医药发展等。

节能环保支出54.3亿元,其中:省级支出5.6亿元,补助市县48.7亿元。主要用于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秦岭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林业改革发展、碳汇储备、国家公园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155.4亿元,其中:省级支出44.8亿元,补助市县110.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保障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3+X”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工程、旱作节水农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绿色发展,支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及病险水库治理,支持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防沙治沙、林业防灾减灾等。

交通运输支出87.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2亿元,补助市县25.9亿元。主要用于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灾后恢复重建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0.2亿元,补助市县24.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等。

住房保障支出18.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2亿元,补助市县6.8亿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5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3.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7.1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3.5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1.2亿元,对企业补助53.9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5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2亿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22.6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3.2亿元,预备费18亿元,其他支出97.1亿元。

2022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81亿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28亿元,下降12.3%;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1.16亿元,增长4.6%;公务接待费0.37亿元,下降10.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05亿元,主要是将以前年度执行中根据公务购车计划安排的车辆购置经费0.11亿元编入年初预算,剔除此因素后,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下降5.2%。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126.7亿元,下降10.8%,主要是市县土地出让收入预计有所下降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326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4.6亿元,收入总计2467.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179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6.5亿元,还本支出111.8亿元,支出总计2467.3亿元。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66.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326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4.6亿元,收入总计606.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307.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亿元,全部补助市县,用于水库移民扶持等;农林水支出2.7亿元,其中省级1亿元,补助市县1.7亿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239.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39.5亿元补助市县0.3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民航机场建设等。上述支出加上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296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5亿元,支出总计为606.7亿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14亿元,下降8.3%,主要是市县产权转让及股利股息收入预计有所减少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亿元,上年结余6.9亿元,收入总计122.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66.1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9亿元,年终结余5.9亿元,支出总计122.9亿元。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3.4亿元,增长139.2%主要是2021年省属国有资源型企业利润增加2022年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亿元,上年结余3.2亿元,收入总计28.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19.3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5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3.8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3亿元。上述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3亿元,对下转移支付2亿元,支出总计28.6亿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716.6亿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1945.3亿元,收入总计4661.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493.9亿元,加年末滚存结余2168亿元,支出总计4661.9亿元。

四、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复工复产。一是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关爱一线防疫人员,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工作需要,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支撑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二是积极推进复工复产。针对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以及西安等重点地区,实施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减税降费政策。全省范围内免征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继续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力助推复工复产。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落细中央和省级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向先进制造业倾斜,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力度。跟踪减税降费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政策红利落地。二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谋划好符合中央支持方向的项目,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加快债券发行,强化项目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拉动投资。三是保持适度财政支出强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大基本建设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管网老化更新改造等市政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四是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稳定汽车等传统消费,培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县镇村三级商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五是继续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围绕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3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加大基金投资力度,做好投资布局和项目储备。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普惠金融政策协同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聚力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加速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加大省级财政投入,鼓励引导市县投入。全面落实各项涉企普惠政策,加快建设一批立体联动孵化器样本,持续开展两链融合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模式,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发展。二是完善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不断提升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支持强度,加快推动空天动力陕西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分子医学转化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期建设,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三是支持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高省级科技计划支持企业经费占比,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四是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信息资料、生物样本等科研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依托西安科技大市场,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用好用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政策。五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稳步扩大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使用自主权,发挥高端人才科研攻关“领头羊”作用。

(四)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就业方面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教育方面推动“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重大教育改革政策落地。稳步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聚集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支持扩大城区教育资源供给,加快缓解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完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支持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社会保障方面适时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方案。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国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政策。医疗卫生方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继续做好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工作,完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政策。支持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通过资金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发展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业。支持实施好“三孩”生育及配套政策。住房保障方面。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结构,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方面持续支持中华文明精神标识项目建设,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进乡村、社区演出,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支持做大做强文学陕军、陕西戏剧、长安画派、西部影视等文化品牌。落实财税、金融等资源向优质文旅企业倾斜的政策措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收入分配方面。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五)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多渠道保障“三农”投入力度。一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旱作节水农业,把粮食安全落到实处。支持农作物品种选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南繁育种基地保障能力提升等。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支持做优做强乡村特色产业,推动“3+X”特色产业全面提质增效。支持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一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设立相关专项资金,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支持黄河流域市县高质量发展。协商建立黄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二是持之以恒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兼顾保护、治理、修复,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支持国土绿化行动、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秦巴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三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渭河流域、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省级试点等重点污染防治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稳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措施,大力支持减污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

(七)继续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坚持财力下沉,继续加大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努力弥补县区“三保”财力缺口。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各项“三保”工作要求,按照“三保”优先的原则,足额编制预算。继续做好“三保”预算执行监控,确保县区“三保”不出问题市县政府新上投资项目和新出台民生政策,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的,不得新上项目、新出台政策。二是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重点市县风险化解和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推进隐性债务“清零”试点,抓好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加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执纪问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稳妥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五、2022年财税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加快推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落实已出台的相关领域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规范收入归属级次和分享方式,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区域间财力配置,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中央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相关税收制度改革。

(二)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政府预算收支完整性,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盘活机制,强化存量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源盘活和配置效率。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三)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优化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浪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省级带头过紧日子,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保障基层运转。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评估和监测监督,确保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将绩效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六)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坚决防止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强暂付性款项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强化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七)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及债务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2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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