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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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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1-0016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陕西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1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陕西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 2021-02-04 21:25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坚决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逐季回升,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257.2亿元,下降1.3%,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5.8%,较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356.4亿元,短收99.2亿元,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1752.1亿元,下降5.1%,其中:增值税677.8亿元,下降13.5%,主要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企业所得税244.1亿元,下降2.5%;个人所得税84.2亿元,增长13.2%,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征缴监管系统上线,补缴较多;资源税235.4亿元,增长2.2%;城市维护建设税110亿元,下降2.2%;房产税65亿元,下降1.3%;土地增值税70.8亿元,下降12.1%,主要是部分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竣工清算税额减少;耕地占用税39.3亿元,下降12.8%,主要是2019年榆林市一次性清缴耕地占用税较多,抬高了基数;契税113.5亿元,增长16.7%,主要是西安等地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

非税收入505.1亿元,增长14.3%,其中:专项收入162亿元,下降3.5%,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99.1亿元,增长26.8%,主要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增加较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0.1亿元,下降1.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6.2亿元,增长115.4%,主要是廉租房租售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较多。

2020年年初代编的全省财政支出预算为5076.2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50.5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48.8亿元、外债11.2亿元、上年结转286.6亿元,全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6173.3亿元。2020年全省财政支出5933.8亿元,增长3.8%,完成调整预算的96.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公共安全283.3亿元,下降0.9%;教育998.3亿元,增长4.9%;科学技术55.8亿元,同口径增长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40.2亿元,增长9.9%;社会保障和就业993亿元,增长16.3%,主要是中央一次性下达2014年10月至2020年12月驻陕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较多;卫生健康509.6亿元,增长9.3%,主要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出增加较多;节能环保189.6亿元,下降22.8%,主要是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减少;城乡社区498.4亿元,下降21.5%,主要是部分城乡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农林水739.6亿元,增长8.1%,其中扶贫279亿元,增长5.7%;交通运输294.9亿元,增长3.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117.1亿元,增长30.5%,主要是西安市支持千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支出增加较多;金融44.3亿元,增长51.8%,主要是西安市一次性拨付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金15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77.6亿元,增长32.6%,主要是退还煤炭矿权价款较多;住房保障172.8亿元,增长2.5%;粮油物资储备26.1亿元,增长64.6%,主要是为应对疫情,各级增加了粮油物资储备。

2020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76.2亿元,下降8.7%,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88.7%,较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649.9亿元,短收73.7亿元,除税收收入短收外,矿业权出让收入和门票收入等非税收入短收也较多。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471.4亿元,下降6.9%,其中:增值税203.2亿元,下降16.1%;企业所得税121.3亿元,下降2.1%;个人所得税41.9亿元,增长13.2%;资源税70.1亿元,增长2.5%;房产税19.4亿元,下降1.3%;城镇土地使用税13.9亿元,增长3.3%。非税收入104.7亿元,下降15.9%,其中:专项收入42.1亿元,下降10.6%;行政事业性收费18.3亿元,增长7.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2.5亿元,下降39%。

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944.2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50.5亿元、上年结转83.8亿元以及调入资金66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704.4亿元,省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1040.1亿元。2020年省级财政支出940亿元,增长10.1%,完成调整预算的90.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158.6亿元,增长4.9%;科学技术13.5亿元,增长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8.7亿元,下降6.7%,主要是2019年一次性支出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320.7亿元,增长27.2%;卫生健康12.6亿元,下降27.3%,主要是部分医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等进展较慢;节能环保5.1亿元,下降55.9%,主要是2019年中央一次性下达延长石油可再生能源发展补助资金;农林水88.4亿元,增长25.3%,主要是扶贫和水利建设项目投入较多;交通运输104.8亿元,增长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25亿元,下降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7亿元,增长92.6%;住房保障6亿元,下降54.3%,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补助资金共计2963.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2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5.8亿元。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债务限额4582.8亿元,我省发行政府一般债券715.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63.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51.5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省一般债务余额3984.2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104.7亿元,增长13.2%,主要是西安等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4.9亿元,增长6.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9亿元,下降2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46亿元,增长22.3%;彩票公益金收入19.2亿元,下降7.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5.7亿元,增长6.4%;车辆通行费收入158.6亿元,下降25.3%,主要是疫情期间减免车辆通行费。加上中央补助,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430.2亿元,增长23.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亿元,增长56.4%,主要是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增加较多;节能环保支出8.6亿元,增长219.9%,主要是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增加较多;城乡社区支出1503.7亿元,增长5.4%;交通运输支出180.7亿元,下降49.1%,主要是车辆通行费收入下降较多;债务付息支出109.3亿元,增长21.3%,主要是专项债券规模扩大,付息支出相应增加。

2020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7.8亿元,下降30.1%,较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27.8亿元,短收40亿元,主要是疫情期间减免车辆通行费。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4.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158.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4.7亿元,下降22.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节能环保支出8.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5.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78.1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亿元,其他支出90亿元。

2020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236.3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205亿元,其他补助31.3亿元。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债务限额3872.3亿元,我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817.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6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49.4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省专项债务余额3448.6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6.9亿元,下降8.8%。除调入公共预算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9.9亿元,增长131.7%,主要是支持国有企业应对疫情相关支出增加较多。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9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2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7.2亿元,其他支出34.8亿元。

202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亿元,下降65%,主要是2019年省属国有企业上缴了一次性特别收益等,抬高了基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亿元,下降4.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3亿元。

(四)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10.4亿元,下降10.8%,主要是应对疫情、减免社会保险基金。加上上年结余1790.5亿元,收入总计3700.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88.3亿元,增长7.3%,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612.6亿元,支出总计3700.9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情况

(一)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各级财政部门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建立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面落实患者救治、一线防疫人员补助、防疫物资采购等政策,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2020年,全省财政共安排42.5亿元,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定2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单位及物资清单,免征11户进口企业594.6万美元防疫物资关税;确定5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700户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支持30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转产扩能、50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优惠贷款13.7亿元,为4600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119亿元,有力推动了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措并举支持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出台了减免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地方减税降费政策,全省全年新增减税降费650亿元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全力支持稳投资。2020年,安排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类专项资金582亿元,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31.8亿元,争取国外贷款5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西延高铁、西安地铁、“十四运”场馆、引汉济渭、斗门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省级安排资金12.9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规范推进PPP项目,新增入库项目19个,投资额399.7亿元。发起设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省属企业创新投资、国华融合产业发展等3只子基金,规模达到61亿元,财政资金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支持扩大消费和高质量发展。落实省政府促消费20条措施,安排资金15.5亿元,支持汽车企业促销增产、电子商务进农村、文化旅游市场恢复、中欧班列运行等。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新兴产业培育。安排12.8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等。下达资金3.6亿元,支持稳外资稳外贸。四是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设立8亿元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撬动银行发放贷款657亿元。设立2亿元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落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新增450亿元,增长18.7%;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规模达到51.3亿元,是上年的2倍。

(三)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三保”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20年,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影响,我省县区财政收入短收,“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干部职工工资、保机关运转)问题比较突出。省财政制定了做好“三保”工作10条措施,要求县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预算,不留财力缺口。省级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66.3亿元,将财力下沉基层,提前下达县区财力性补助660亿元,下达中央直达资金403.3亿元,正常财力性转移支付和特殊转移支付向困难县区倾斜,抗疫特别国债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需求大、基础设施短板多的市县倾斜,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直达基层。同时,省市财政建立了县区“三保”预算执行和库款监控机制,对困难县实行“一县一策”,努力化解“三保”支付风险。通过各级财政共同努力,我省县区“三保”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四)精准聚焦,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中央和省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9亿元,其中省级43.2亿元,增幅高于中央要求。规范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全年整合资金178.8亿元。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治理,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得到加强。安排资金93亿元,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拨付农业保费补贴8亿元,免除深度贫困县县级保费补贴,受益农户45.9万户次。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财政安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亿元,出资1亿元设立秦岭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争取中央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0亿元,用于秦岭矿山退出补偿,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争取中央新增南水北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5亿元,总量达到37.2亿元,支持“一泓清水永续北送”。争取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6.2亿元,省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黄河流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统筹安排38.5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三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将隐性债务化解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夯实各级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全省按期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对隐性债务风险高的市县,“一地一策”制定化解方案,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落实政府举债负面清单,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五)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方面,制定了新一轮稳就业22条措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5.9亿元,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1.4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扶贫车间等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覆盖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达到月人均299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08元提高到115.5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50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和12%。全年累计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6亿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2.6亿元,保证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教育方面,出台扶持民办幼儿园6条措施,统筹16亿元,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近两年省财政整合67.3亿元,支持解决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安排资金34.8亿元,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拨付34.5亿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公共卫生方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69元提高到74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乡村和城市社区防疫。投入资金69.7亿元,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社区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公共文化方面,安排6.8亿元,支持“十四运”筹备工作。安排2亿元,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投入10亿元,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购买文化演出服务,推动1900家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住房保障方面,筹措23.2亿元,支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全省39.9万户居民。拨付6.7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六)继续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新颁布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建立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了涵盖省市县三级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全流程嵌入“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省级各部门整体支出和22项重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二是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了教育、科技、交通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改革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三是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成了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出台了《省级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向金融机构增资14亿元,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依法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五是加快“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全省、环环相扣、规范统一的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现了全省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数字化”。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全省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十三五”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万亿元,是“十二五”的1.2倍;税收占比从2015年的62.6%提高到2020年的77.6%。二是减税降费力度空前。连续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五年累计达到1818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全省财政支出达到2.6万亿元,是“十二五”的1.4倍,其中扶贫支出1003.8亿元、教育支出442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4.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231.2亿元,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四是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不断深入,税制改革顺利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取得了新突破,预决算公开实现了平台、时间、内容、格式“四统一”。

202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省是资源型省份,财政收入受经济周期以及资源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三保”支出与偿还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一些市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个别县区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但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总体上,财政经济形势好于2020年。国家把科技创新放在突出位置,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有利于我省发挥科教、区位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1年宏观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也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干部群众干劲倍增,人心思进、追赶超越的氛围更加浓厚。省委省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全年重点项目投资加快推进,将促进经济较快增长。2020年我省地方财政收入基数较低,随着2021年经济恢复增长,以及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适时调整,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2021年全省财政收支形势比较严峻。国家适度降低赤字率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以及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退出,回归正常转移支付;2020年市县一次性非税收入增加较多,中央要求2021年要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都将相应减少各级财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科技创新、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支出的需求较多,收支平衡压力仍然很大。

(二)2021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认真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资金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十四五”开好局、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按照以上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全省GDP增长6.5%左右、减税降费等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202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5%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370.1亿元。

2021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0.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261.4亿元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3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341亿元,全省收入预算总计5475.8亿元。

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4.4亿元,比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3.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等184.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总计5475.8亿元。

(四)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5%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605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503.5亿元,增长6.8%,其中:增值税217.4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129.8亿元,增长7%;个人所得税44.9亿元,增长7%;资源税74.3亿元,增长6%。非税收入101.5亿元,下降3.1%。其中:专项收入46.1亿元,增长9.5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亿元,下降7.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7.1亿元,下降16.7%;其他收入1.7亿元,下降50.5%。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261.4亿元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4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3.1亿元,省级收入预算总计3274.6亿元。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1亿元,较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1.1%,加上省对市县补助2139.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41.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1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3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43.3亿元,支出总计3274.6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185.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51.3亿元,补助市县34.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政策、高职生均经费补助,支持省属高校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全覆盖的贫困生资助,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6.4亿元,主要是省级支出,用于支持西部科技创新港、秦岭实验室、科技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企业培育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6.4亿元,补助市县5.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补助标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等建设,实施重点文物、革命文物等保护利用工程;支持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精品创作;扶持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培育新型文化旅游业态;支持举办“十四运”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59.9亿元,补助市县60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待遇,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等。

卫生健康支出38.5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6.1亿元,补助市县22.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冠疫苗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中医药发展等。

节能环保支出43.5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4亿元,补助市县37.1亿元。主要用于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秦岭及黄河生态保护,退耕还林、国家公园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181.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7.9亿元,补助市县113.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3+X”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工程、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绿色发展,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渭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防沙治沙、林业防灾减灾等。

交通运输支出147.7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19亿元,补助市县28.7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养护、陕西交通控股集团资本金注入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9.6亿元,补助市县22.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等。

住房保障支出13.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7.8亿元,补助市县5.8亿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住房租赁市场试点配套、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服务试点等。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1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9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1.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2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93.9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15.7亿元,对企业补助117.5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30.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亿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20.5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7.7亿元,预备费13亿元,其他支出70.6亿元。

2021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8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亿元,下降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亿元,下降8.3%;公务接待费0.4亿元,下降2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279.8亿元,增长8.3%,主要是2021年车辆通行费将恢复增长。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57亿元、中央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12亿元、调入资金6.5亿元,收入总计2455.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997.5亿元,下降17.8%,加上调出资金188.3亿元,还本支出269.5亿元,支出总计2455.3亿元。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6.7亿元,增长31.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57亿元、中央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12亿元和调入资金6.5亿元,收入总计422.2亿元。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7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11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5亿元,支出总计为422.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亿元,全部补助市县,用于水库移民扶持等;城乡社区支出6.5亿元,用于全省监狱布局调整和建设;农林水支出2.8亿元,其中省级2.5亿元,主要用于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198.5亿元,全部为省级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9亿元,全部为省级支出,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96.5亿元,下降17.4%,主要是预计产权转让收入减少。加上中央补助0.7亿元,上年结余9.1亿元,收入总计106.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4.1亿元,下降43%,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71.1亿元,年终结余1.1亿元,支出总计106.3亿元。

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8亿元,下降30.6%。加上中央补助0.7亿元,上年结余5.2亿元,收入总计12.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9.3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9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8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2.5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7亿元,对下转移支付0.7亿元,支出总计12.7亿元。

(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406亿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1612.6亿元,收入总计4018.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303.5亿元,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715.1亿元,支出总计4018.6亿元。

四、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

(一)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财政承受能力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对疫情期间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进行分类调整,延续我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项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保持一定的减税降费力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涉企收费,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二是发挥政府债券促投资作用。紧盯“两新一重”和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精心组织谋划、储备、申报一批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政府债券投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政策,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的投资带动作用。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推进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采取处置政府存量资本、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盘活基础设施存量等方式,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投融资能力,吸引更多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三是支持消费全面回升。加大商品促销和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线上教育、医疗、体育等新型消费和冷链物流、生鲜配送等新业态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促进扩大消费。四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用好省级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着力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试点,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两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更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制度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支持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支持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二是研究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促进各类“风投”“创投”机构与创业企业常态化对接,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惠信贷支持,推进西部科技创新港及各类平台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和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三是激发创新活力。继续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积极探索科研项目“揭榜制”、领衔专家制。落实好研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补贴等财税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四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运行,大幅提高融资担保规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全力支持保障就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开展稳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农民工县域经济发展创业工程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层成长计划。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改造提升薄弱高中学校基本条件,扩大城区教育资源供给,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大等问题。支持高职院校“双高计划”,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高等教育有特色高水平发展。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好贫困生资助政策。三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中央部署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启动中央驻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四是推进健康陕西建设。继续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老年人生活补贴按时发放和计划生育补助政策落实。五是支持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加快碑林博物馆等改造提升,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做好“十四运”备战训练、竞赛组织、开闭幕式、安保维稳等工作,保障精彩圆满举办,推动实施全运惠民八大工程。

(四)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支持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二是支持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持农业良种培育和种业发展,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统筹支持“3+X”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稳步推进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业务规模。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更好满足“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要。三是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安排一般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支持“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保护与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支持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支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秦岭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矿业权和小水电有序退出、硫铁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支持病虫害防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二是支持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支持沿黄防护林国土绿化建设行动。积极推动建立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跨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三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以汾渭平原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汉丹江等河湖综合治理,以及城市黑臭水体、土壤污染等整治,支持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六)抓好重点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将“三保”作为今年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区预算的审核,督促打足“三保”预算,对留有缺口的县区,责成调整预算、补齐缺口。省级将出台县区“三保”支出清单,明确各级“三保”政策标准范围和支出责任,改进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努力帮助县区弥补“三保”财力缺口。二是切实抓好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强化隐性债务化解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加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监督问责,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铺摊子。做好常态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分类施策,确保偿还债务不发生风险。三是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省级金融企业财务信息数据互通机制,实现动态监控和管理。按照中央批复方案,尽快发行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专项债券,补充地方中小银行资本金。

五、2021年财税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各级要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绝不收过头税,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确保“三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各级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的,不得新上项目。对拟出台的民生政策,也要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财政难以承受的,不得出台。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按程序报上级政府备案,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二)落实好直达资金机制。今年中央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初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省级要继续当好“过路财神”,将财力更多地下沉基层,努力弥补市县基本支出财力缺口。市县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安排预算,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作用,强化全过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机制。以“财政云”为支撑,做实做细做全预算绩效目标,扩大监控范围。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快推进事权改革。出台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等领域事权改革。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并嵌入部门预算管理过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修订完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因公出国等经费管理制度。

(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支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认真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清单,完善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开展金融机构聚焦主业专项治理,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

(五)提升“财政云”应用水平。持续优化“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依托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在财政管理中的职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大数据开发利用,努力实现财政服务、监督管理、决策能力数字化和智能化。

(六)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十四五”开好局、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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