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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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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0-913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2019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时间: 2020-09-11 09:24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177所,比上年增加19所,增长0.13%;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在校生8,035,828人,比上年增加233,418人,增长2.99%;专任教师511,349人,比上年增加12,446人,增长2.49%。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8,048所,比上年增加85所,增长1.07%。学前教育入园[2]幼儿460,931人;在园幼儿[3]1,389,532人,比上年减少23,557人,下降1.67%。

幼儿园教职工169,716人,比上年增加7,062人,增长4.34%;专任教师95,048人,比上年增加2,076人,增长2.23%。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252所,招生903,234人,在校生3,899,393人,专任教师270,632人。

1.小学

全省共有小学4,640所,比上年减少74所,下降1.57%。招生510,915人,比上年减少2,637人,下降0.51%;在校生2,775,874人,比上年增加119,754人,增长4.51%;毕业生390,191人,比上年增加14,192人,增长3.77%。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99.97%。

小学教职工[5](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167,072人,比上年增加5,647人,增长3.50%;专任教师170,709人,比上年增加6,550人,增长3.9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6]100%,与上年持平。生师比16.26:1。

小学总班数71,359个,比上年增加2,482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4,270个,比上年减少5,028个,占总班数的比例5.98%,比上年下降7.52个百分点;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比上年减少6个。

2.初中

全省共有初级中学1,612所,比上年增加11所,增长0.69%。招生392,319人,比上年增加16,540人,增长4.4%;在校生1,123,519人,比上年增加38,065人,增长3.51%;毕业生351,360人,比上年增加14,878人,增长4.42%。初中阶段毛入学率[7]107.94%。

初中教职工112,865人,比上年增加2,107人,增长1.90%;专任教师99,923人,比上年增加1,445人,增长1.47%。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7%,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生师比11.24:1。

初中总班数24,573个,比上年增加876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894个,比上年减少1,464个,占总班数的比例3.64%,比上年下降6.31个百分点;66人以上的超大班为0个。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89,956人。其中,在小学就读299,180人,在初中就读90,776人。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66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1.54%。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19人,比上年增加111人,增长7.88%。

招收各种形式[9]的特殊教育学生3,198人,比上年增加127人,增长4.14%;在校生18,359人,比上年增加1,960人,增长11.95%;毕业生2,412人,比上年增加436人,增长22.06%。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10]共有学校701所,比上年减少4所,下降0.57%;招生321,903人,比上年增加7,348人,增长2.34%;在校生941,420人,比上年减少14,579人,下降0.15%。

1.普通高中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71所,与上年持平;招生212,712人,比上年减少19,345人,下降8.34%;在校生683,891人,比上年减少38,772人,下降5.37%;毕业生252,235人,比上年减少11,066人,下降4.2%。

普通高中教职工87,873人,比上年增加1,165人,增长1.34%;专任教师57,473人,比上年增加59人,增长0.10%。生师比11.90: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08%,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

2.中等职业教育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11]学校230所,比上年减少4所,下降1.71%。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1所,与上年持平;职业高中196所,比上年减少4所,下降0.02%;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所,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9,191人,比上年增加26,693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33.92%。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26,031人,比上年增加7,025人,增长36.96%;职业高中学校招生83,100人,比上年增加19,736人,增长31.15%;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60人,比上年减少68人,下降52.13%。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57,529人,比上年增加24,193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27.36%。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61,959人,比上年增加6,881人,增长12.49%;职业高中学校在校生195,276人,比上年增加17,446人,增长9.81%;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294人,比上年减少134人,下降31.31%。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73,018人,比上年减少11,859人,下降13.97%。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6,899人,比上年减少1,846人;职业高中毕业生55,925人,比上年减少9,581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94人,比上年减少432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18,900人,比上年增加310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3,096人,比上年减少191人;职业高中教职工15,620人,比上年增加502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184人,比上年减少1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14,347人,比上年增加300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2,151人,比上年减少72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2,098人,比上年增加373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98人,比上年减少1人。生师比17.47:1。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各类高等教育学校10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5所,成人高等学校14所,与上年持平。普通本科院校57所,比上年增加2所。高职(专科)院校38所,比上年减少2所。全省共有培养研究生机构50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个,科研机构22个。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2]1,799,138人,比上年增加113,392人。

全省研究生招生[13]48,195人,比上年增加4,598人,增长10.55%。其中,招收博士生5,140人,比上年增加403人;招收硕士生43,055人,比上年增加4,195人。在学研究生146,685人,比上年增加21,254人,增长16.94%。其中,在学博士生22,818人,比上年增加1,308人;在学硕士生123,867人,比上年增加19,946人。毕业研究生32,470人,比上年增加1,711人。其中,毕业博士生3,043人,毕业硕士生29,427人。

普通本专科招生371,892人,比上年增加67,182人,增长6.37%;在校生1,121,990人,比上年增加67,182人,增长6.37%;毕业生293,496人,比上年减少17,514人,下降5.63%。

成人本专科招生97,646人,比上年增加21,827人,增长28.79%;在校生194,354人,比上年增加34,702人,增长21.74%;毕业生62,355人,比上年减少1,537人,下降2.41%。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07,917人,比上年增加1,821人,增长1.72%;专任教师70,318人,比上年增加1,859人,增长2.72%。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14]18.65: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2,465人,比上年减少41人;专任教师1,284人,比上年减少14人。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4,791所,比上年增加127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31.57%。在校生1,647,414人,比上年增加54,734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4,254所,比上年增加118所,增长2.85%。在园幼儿828,118人,比上年增加3,790人,增长0.46%。

民办普通小学229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0.44%。在校生239,210人,比上年增加25,743人,增长12.06%。

民办普通初中101所,比上年增加11所,增长12.22%。在校生151,618人,比上年增加10,260人,增长7.26%。

民办普通高中88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1.15%。在校生71,986人,比上年减少1,100人,下降1.5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80所,比上年减少4所,下降4.76%。在校生65,365人,比上年增加6,042人,增长10.18%。

民办高等学校31所(含独立学院12所),与上年持平。在校生283,581人,比上年增加11,608人,增长4.27%。

注释:

[1] 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2019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对学前教育入园幼儿指标进行修订,数据与往年不具可比性。

[3]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4]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 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 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8]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 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10]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1]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含技工学校。

[12] 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在校生指标内涵发生变化,增加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数据。

[14] 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学生总数为折合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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