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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1月1日修订)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收费项目>2019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62XD/2022-0001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1月1日修订)

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1月1日修订)

时间: 2019-02-25 12:18

  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1月1日修订)





序号部门收费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
外交




1.认证费(含加急)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


2.签证费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陕价行函〔2011〕165号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陕价行函〔2011〕165号
教育




3.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发改价格〔2011〕3207号,陕价行发〔2013〕51号


4.普通高中住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行发〔2006〕121号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费调发〔2002〕70号


6.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1992〕价费字367号,教财〔1992〕42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服发〔2015〕32号


7.国家开放大学收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财教厅〔2000〕110号


8.招生费缴入地方国库陕价费调发〔2000〕44号,陕价费调发〔2001〕29号,陕价费调发〔2003〕3号


9.陕西工商管理硕士班学费缴入地方财政专户陕政发〔1996〕34号,陕价费调发〔2002〕59号
公安




10.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②永久居留申请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8号,财税〔2018〕10号、陕财税〔2018〕2号


    ④出入境证缴入地方国库公通字〔1996〕89号


    ⑤旅行证缴入地方国库公通字〔1996〕89号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因私护照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陕价行发〔2013〕94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缴入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缴入地方国库〔1992〕价费字240号,财综〔2012〕97号


     ①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陕价费调发〔1996〕64号,财综〔2012〕97号,陕财办综〔2012〕174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财综〔2012〕97号,陕财办综〔2012〕174号,陕价涉发〔1994〕64号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07〕34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税〔2018〕37号、陕财税〔2018〕06号


  (5)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3〕9号,陕价行函〔2013〕153号


  (6)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7)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8)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6〕30号,陕价行函〔2006〕96号


  (9)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1.外国人签证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2003〕392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12.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缴入地方国库〔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3.限制养犬管理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9〕44号,陕财办综〔2012〕6号,陕价行函〔2012〕74号
民政




14.殡葬收费缴入地方国库〔1992〕价费字249号,陕价行发〔2011〕154号
人社1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缴入地方国库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
司法




16.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费〔1998〕814号,计价费〔1997〕285号,陕价行发〔2013〕94号
自然
资源





17.土地复垦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


18.土地闲置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


19.耕地开垦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不动产登记收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住房城
乡建设





21.污水处理费缴入地方国库《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陕财办综〔2015〕46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22.城镇垃圾处理费缴入地方国库计价格〔2002〕872号


2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缴入地方国库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交通24.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缴入地方国库《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
工业和
信息化





25.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2002〕64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陕价费[2018]50号
十一水利




26.水资源费(暂停征收)缴入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陕价行发〔2010〕4号,陕价行发〔2012〕30号


2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陕财办综〔2015〕38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十二农业




28.农药实验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1992〕价费字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


    (1)田间试验费


    (2)残留试验费


    (3)药效试验费

2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


30.草原植被恢复费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十三卫生
健康





31.预防接种劳务费缴入地方国库《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32.鉴定费
发改价格〔2007〕2749号,财综〔2003〕27号,〔1992〕价费字314号,陕价行发〔2007〕28号


    (1)医疗事故鉴定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缴入地方国库《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缴入地方国库《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33.社会抚养费缴入地方国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省政府令第98号
十四人防办




3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价费调发〔2004〕19号
十五法院




35.诉讼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
十六市场监管




3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11〕16号,发改价格〔2009〕3212号,财综〔2001〕10号,计价格〔1997〕1707号,计价费〔1996〕1500号,计价格〔1995〕339号,〔1992〕价费字268号,陕价费调发〔2000〕23号,陕价行发〔2011〕5号,陕价行函〔2009〕3号,陕价行函〔2013〕118号


37. 药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陕价费函[2018]102号


 (1)新药注册费



 (2)仿制药注册费



 (3)补充申请注册费



 (4)再册费



 (5)加急费



3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陕价费函[2018]102号


 (1)首次注册费



 (2)变更注册费



 (3)延续注册费



 (4)临床试验申请费



 (5)加急费

十七体育




39.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7号,〔1992〕价费字207号
十八仲裁委




40.仲裁收费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
十九安全
生产





4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9〕2号,陕价行函〔2009〕49号
二十机关事务管理局




42.新城大院车辆出入证件(IC卡)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8〕84号
二十一各有关
部门





43.票据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计价格〔2001〕604号,陕价行函〔2014〕228号,财预〔2002〕584号


44.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


  (1)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3〕87号,陕价费函〔2004〕13号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2〕20号,陕价行函〔2014〕190号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8〕45号,陕价行函〔2013〕211号


  (4)物业管理员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0〕9号,陕价行函〔2013〕254号


  (5)城建档案管理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1〕1号,陕价行函〔2014〕67号


  (6)建设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1〕75号,陕价行函〔2012〕207号


  (7)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3〕114号,陕价行函〔2014〕6号


  (8)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6〕52号,陕价行发〔2007〕104号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7〕77号,陕价行函〔2011〕25号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1〕60号,陕价行函〔2012〕45号


  (11)档案业务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2〕48号,陕价行函〔2012〕212号


  (12)干部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2〕13号


  (13)团干部技能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12〕8号,陕价行函〔2013〕111号


  (14)消防安全培训费缴入地方国库陕财办综〔2008〕54号,陕财办综〔2012〕51号陕价行函〔2013〕51号,陕价行函〔2013〕86号陕财办综〔2013〕70号,陕财行函〔2013〕154号


45.考试费(含考务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注:1.标注“▲”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考试考务费的明细项目详见《全省性考试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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