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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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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时间: 2010-08-25 00:00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陕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陕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回顾

  “十五”时期是陕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教育事业成就显著,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

  1.义务教育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进一步加强,“两基”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义务教育在巩固成果的同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103个县(市、区)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7%。小学入学率达到99.20%,比“九五”末下降0.18个百分点;初中入学率达到97.95%,比“九五”末提高2.44个百分点;扫盲力度不断加大,平均每年扫除文盲15万人左右。“十五”期间“两基”复查共31个县(区)。累计已通过复查的县(区)达到41个。截至2005年底,共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区)7个。

  2.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稳步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2433所,在学人数49.3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56所(其中教育部门办29所,残联办27所),在学人数0.86万人;在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144个,在校学生0.15万人,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生达0.305万人;全省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截至2005年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达到147.43万人,毛入学率达60.25%。全省共有普通高中639所,在学人数90.63万人,分别较“九五”末增加了60所和47.91万人,增幅达10.36%和112%。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共有中等职业学校567所,在校生规模达到56.8万人,比2000年增长43.43%,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38.5%;2005年招生规模达到27.15万人,比2000年增长91.74%,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45.42%。在全省实施了职业教育“一网两工程”(即建立职业教育为县域经济服务网络、实施强县富民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三年累计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64.8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251.6万人次,培育形成“米脂家政”、“蓝田厨师”、“杨陵农科”、“渭北技工”和“秦巴茶艺”等五大劳务输出品牌。

  4.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普通高校达到72所,比2000年增加33所,成人高校21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6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88.15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由24.77万人增加到66.69万人,增长了169.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2.2%提高到23.5%,进入到大众化发展阶段。“十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共有毕业生466733人,已就业407062人,平均就业率达到87.22%,居全国前列。

  5.继续教育进一步发展,国民平均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力素质有了明显提高。2005年全省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3年左右。

  (二)素质教育大力推行,教育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1.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认真贯彻中央〔2004〕8号和〔2004〕16号文件精神,深化了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启动了71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并改进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大力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学生社团工作。

  2.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展开。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从2001年秋季起在全省启动,到2005年秋季全省107个县(市、区)全部进入课改。我省碑林区、眉县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校本研究制度建设基地,省上还确定了421所省级校本研究制度建设实验学校。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基本达标,达标率分别达到98.09%和93.06%,较“九五”末分别增长了3.28和14.93个百分点;小学、初中专任教师中高学历教师的比例明显提升,分别提高了42.14和14.91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比例显著提高,由“九五”末的59.07%提高到79.39%,增长了20.32个百分点;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从“九五”末的19750增加到42864人,专任教师中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所占的比例和高级职称教师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了39.53%和40.08%,较“九五”末分别提高了10.47和3.65个百分点。教师队伍中先进人物不断涌现,共评选全国模范教师73人,全国优秀教师116人,全国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18人;省级优秀教师114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8人。教师待遇逐步提高。

  4.高校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入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截至2005年底,党的关系隶属在省委教育工委的31所普通高校大学生党员比例达到13.11%,学生中申请入党人数和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分别占到57.74%和31.34%,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达到47.89%。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5.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西安交通大学作为全国首批3所试点单位之一,在全国率先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陕西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全面实施,创新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数量累计达42篇,位居全国第四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基本建立,已评估本科院校4所,高职院校3所。“十五”期间共创建名牌专业140个,高职高专国家级试点专业14个、省级试点专业9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5门,省级精品课程257门,省级优秀教材70本,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教学名师50名,其中6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评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其中2个被评为国家级中心,各类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达到22个,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5项,一等奖获奖数量位居全国第4位。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

  (三)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稳步推进,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

  1.“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明显。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三所大学“985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西北大学等六所院校“211工程”二期建设全面完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行列,我省“211工程”建设高校达到8所。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绩,2002年我省高校共获得国家重点学科65个,位居全国第四位。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批结束后,我省共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8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5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5个,博士点56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32个,硕士点1414个。我省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西北大学舒德干教授“澄江动物群与寒武纪大爆发”项目荣获200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西北工业大学张立同院士“耐高温纤维增韧碳化硅陶瓷基复合材料”项目荣获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以上述标志性成果为代表,一批高校重点学科达到了国内和世界一流水平。

  2.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成绩显著。“十五”期间,高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000项,其中国家和省上重大科研任务3000项;科研经费大幅增长,达到100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3倍;取得授权专利479项。高校科研体制创新取得突破,“两个结合”(高校与科研院所结合,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发区、地方经济建设结合)稳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率不断提高,高新科技产业化取得新进展,创办科技型企业100余家,从业人员1.2万人,实现总收入30多亿元。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加强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投入显著增长。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硕士点320个。在西安交大、陕西师大、西北大学等12所高校批准立项建设19个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四)教育经费投入显著增加,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1.教育经费投入有了体制保障,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基本形成。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从2000年的72.12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179.82亿元,增长了149.33%。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从2000年的40.25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90.53亿元,增长了124.91%。

  2.积极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国家安排的重大项目,共争取到国家专款18.2亿元。共维修、改造和新建校舍636万平方米,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贫困地区和农村教育的发展。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2005年全省小学校数为20711所,比“九五”末减少了12625所;全省普通中学校数为2727所,比“九五”末增加了128所,校均规模从“九五”末的887人提高到1117人,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创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66个。

  3.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实施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率达58%,加快了教育现代化进程。

  4.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全省40余所高校进行了新校区建设,新建教学行政用房324.14万平方米,新建大学生公寓229.38万平方米,新建师生食堂面积38.32万平方米,高校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五)教育改革扎实推进,教育法规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1.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体制改革,“以县为主”的管理新体制初步确立;以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县级职教中心和实行省、市两级管理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进一步理顺了“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了以省为主,中、省、市共管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2.民办教育蓬勃发展。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教育机构)发展到4447所,在校生人数超过100万人,教职工达8.2万人,固定资产总值达82.3亿元。其中,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居全国领先地位,在校生达22.4万人;民办本科院校实现零突破,发展到5所;民办高职学院由5所增加到10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展到26所。民办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数、万人以上学校数、本科院校数、学校占地面积、馆藏图书总数均居全国第一。另外,还发展独立学院9所,在校生达1.6万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初步形成。

  3.教育的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向高层次拓展。几十所高校与欧美、亚洲30余个国家及台港澳地区的高校签订校际交流协议。全省各类出国留学人员达5000人次。外国留学生人数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一直稳定在2000人以上。来华留学生层次进一步提高,学位生的比例逐年上升。全省各类学校聘请外籍专家、外籍教师3600人次。全省共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1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0个,自费留学中介机构10个。

  4.教育法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证。先后出台了《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陕西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陕西省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实施了《行政许可法》,命名表彰了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6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4所。狠抓了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工作,保障和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教育发展,是把我省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建设创新型陕西,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迫切要求教育优先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陕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区域间协调发展,迫切要求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巩固执政基础,迫切要求切实加强德育,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就业形势严峻,教育人口的数量、结构、布局发生明显变化,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把握发展节奏,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面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日益增长的强烈需求,我们教育发展还不相适应,存在很多困难和矛盾,面临新的挑战。我省属于欠发达省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教育的发展水平;城乡、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质量不能充分满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的任务仍十分繁重;资助贫困生、招生、收费、就业、校园安全等许多方面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性、机制性方面存在的障碍,逐步化解矛盾和问题,促进陕西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教育工作全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普及、发展、提高”的方针,坚持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统一的要求,坚持教育与陕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统筹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注重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把握发展节奏,巩固发展成果,努力开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思路与战略重点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方面,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形成一批骨干示范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切实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

  ——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建设,不断深化“两个结合”,大力培养创新型建设人才。

  ——依法扶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切实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民办中职教育和学前教育,积极推进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建设,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政府对教育事业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机制、制度创新,积极调整教育体系结构,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切实落实维护稳定与安全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与健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努力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

  1.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6年全省实现“普九”,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十一五”期间,义务教育重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和质量,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做好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到2010年,全省建成20个教育强县和500个教育强乡镇。

  2.幼儿教育入园率有明显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3.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义务段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努力普及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150万人左右,毛入学率达85%左右。关中地区及陕南陕北有条件的城镇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同时,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稳步发展,保持在全国的优势地位。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120万人左右,毛入学率达到30%左右,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一半以上。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90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8.4万人左右,其中博士生达到1.3万人左右。

  6.努力提高高等学校自主创新与服务能力。力争使我省若干所高等学校在全国和世界高等学校中的影响力有明显上升,一些重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高校教育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高校科研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集聚一支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取得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自主创新科技成果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大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7.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占全省中职学校在校生的25%,民办高校在校生占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20%。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创建一批骨干、示范学校,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

  8.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社区教育,使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特别是初中和高中后职业技术培训等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得到较大发展。

  通过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具有陕西特色的“体系完善、质量较高、结构合理、发展均衡”教育体系。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进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首”,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科普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在各中小学开足开齐政治课、思想品德课,将中小学德育工作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之中,进一步形成中小学全员抓德育的工作局面。通过不断深化和提升“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以及每年举办省中小学科技节,培养中小学生文明、科学、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到2010年,全省每市、县建设一所青年校外活动场所,并逐步实现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把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纳入中小学建设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在全省中小学校逐步建设一批标准化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加强高校思想文化基地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丰富教育形式,注重教育实效,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规范教材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课程标准,建立中小学课程实施的管理制度和专业支撑体系,建立对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反馈、指导体系。加强学校教学研究,提高教师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不断总结和推广有效的教育教学经验,实施对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奖励表彰。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研究,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特殊教育注重对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能力和各种实用能力的培养。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全过程。

  3.改革和完善学校考试、评价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考试评价体系。结合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开展,制定并实施好我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使其更加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减轻学生负担,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与准确规范;改革招生制度,探索综合评价、多样化选拔的录取机制,增加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力、社会实践经历等因素的考察。

  4.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开足开齐开好体、音、美课程,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目标得到切实落实。加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力度,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继续深入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提升艺术教育质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5.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未成年人的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积极为中小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提供场所或基地,力争到2010年,全省70%的学校有劳动实践基地,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二)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1.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完成陕西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2.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加大政府对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加强学校基本设施建设,逐步解决超大班额问题,使所有农村中小学具备基本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活动设施。继续支持农村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双高”(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努力推进城乡之间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投入,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做好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3.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启动和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稳定高中发展规模,按照“梯次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的原则,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步伐,创建10—15所省级示范高中。

  4.加强中小学教科研工作。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校本教研,强化重点课题研究,实施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教科研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搞好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推广先进教改经验和优秀教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出台我省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在完成西安市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力争评估验收3—5个城市;在有条件的城区启动三类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机构和测试员队伍建设。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到2010年中职在校生达到70万人左右。

  1.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构建以骨干示范性职业教育学校为龙头,城乡职业学校为主体,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新建26个县级职教中心,创建500所省级示范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8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增收,提高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实施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在职职工、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打下基础。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力争使所有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3.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以就业为导向,推进“四项改革”。即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切实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4.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四个计划”: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100个门类比较齐全、装备水平较高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支持创建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县级职教中心;实施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5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支持5—6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建成2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业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建成15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6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研制推广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加强高职院校间对口交流,促进我省高职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和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基地5个,每年培训1000名职业学校骨干教师。

  5.推进制度创新,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建立、完善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企业对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的合理分担政策,采取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与学校紧密合作的职业教育新局面。引导社会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断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1.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把握发展节奏,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就业能力,使高等教育质量在“十一五”期间有新的提高。要引导高等学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牢固确立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改善教学条件特别是实验与实习条件。改革教学内容,推动新一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实施启发式教学,倡导研究性学习和本科生科研活动,建立学生到企业和科研院所实习的长效机制,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时代要求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管理,改进教风和学风,严格考试纪律。完善教学名师奖励制度,推进教授和名师上讲台讲授本科生基础课。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教学评估制度,逐步建立以高等教育机构自评为基础、政府评估与中介机构评估相结合、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的评估体系,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进一步加强重点专业、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2.深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创新教育水平。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举办“西部大讲堂”,设立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和青年导师培训中心,建立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基地和省级研究生创新教育基地,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评选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认真做好学位授权申报审核工作,努力新增若干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一批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积极扶持陕南、陕北学位授权点建设。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进行研究生课程质量监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陕西学位与研究生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建设,使我省若干所省属重点高校能够进入教育部批准的研究生院建设行列。

  3.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分类指导,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自身特点,科学定位,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制定《陕西省“十一五”高校设置规划》,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分布变化的需要,合理设置高校,优化高校布局结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和专业结构,大力培养经济、社会、文化、国防等各方面发展的急需人才。

  4.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继续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努力建成若干所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重点学科,建设一批支撑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势学科和急需学科,使高校成为解决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

  5.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加快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整合高校优质资源,再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构筑自主创新平台。以国家重大需要和我省10个重点领域和30个重大科技专项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加强科技重大项目的集成和培育,增强高校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以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繁荣和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专项、科技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创业人才。大力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合作,强化成果转化意识,积极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机制,加大高校科技成果工程化资助力度,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6.认真实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工程”,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高校根据人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招生专业和教学内容。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到基层就业或服务的专项计划,大力开拓就业空间,采取有力措施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继续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网上招聘成为主要的就业服务形式,尽快实现与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

  (五)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1.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教育骨干传输网,构建科学高效的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应用平台,推进其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完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切实保障运行经费,提高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水平。积极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环境,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和应用工作,实现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着力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改革的整合,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教育观念、教育模式的变革,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强高校科研信息化平台和各类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高效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2.进一步完善教育结构和体系。加大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办学资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强普通高中质量建设,使其再上新的台阶和水平。积极推进成人教育改革,明确成人教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理顺成人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关系,改革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继续开展自学考试。大力发展网络、电大等现代远程教育以及社区教育等多样化、低成本的继续教育。积极推进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支持贫困边远地区教育发展。调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层次与结构,拓宽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职前与职后教育的沟通,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建立纵横交错、相互沟通的城乡教育网络,为国民构筑更加畅通的成才之路。

  3.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按照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要求,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构筑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与平台,实现公共教育资源的最大开放度,提高公共教育资源社会共享率。发挥社区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渗透性作用,为富民、安民、惠民、乐民服务。到2010年,社区教育在省内各市普遍开展,以省辖市为重点,逐步向县(区)和有条件的乡(镇)推开,进一步扩大社区教育试验范围,创建一批全国、全省社区教育试验区、示范区。发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和培训。发挥学校在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学校和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学校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社会提供教育与培训服务。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切实加强城市下岗职工培训工作。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健全弹性学习制度,使学习者随时能够进入学习过程,分阶段完成学业。鼓励民办教育与培训机构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

  (六)以教师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初步构建适应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转换用人机制,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评聘结合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政策措施,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区域内公办学校之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打通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渠道,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制度。改进高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完善高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公开招聘、业绩评价和薪酬分配制度,探索高校从社会各界招聘教师的途径。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严格管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2.大力加强教师和学校干部管理队伍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教育和宣传,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认真搞好各类培训基地建设。依托高校和企业扩建一批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加强高校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做好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以陕西师范大学为龙头、陕西教育学院和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为两翼、各地教师教育院校为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站点的陕西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作用,加强中小学教师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师资教育和培训,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龙头、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为依托,不断创新和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吸引更多具备合格学历、持教师资格证书的优秀人才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缓解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合格教师短缺现象,推进区域教师队伍的协调发展。

  3.提高举办教师教育院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完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力争“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并在此基础上使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分别提高到70%、50%、5%以上。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达到100%;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达到8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和水平基本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普通高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按照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和高职高专的不同类型,分别达到80%、60%、40%、30%以上。

  (七)认真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进教育公平

  1.按照构建和谐陕西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在经费投入与资源配置上,向农村学校倾斜,确保农村教育投入落实。

  2.全面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依法保证其就学权利。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资助政策,逐步推行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基本落实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资助政策。建立和完善高中阶段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同时,关注并处理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继续大力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实行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绿色通道”。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机制。设立普通高校艰苦专业奖学金,继续动员、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贫困家庭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完善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3.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科学规划,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资助制度。

  4.推进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格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公正。加强招生管理与服务现代化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学校招生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招生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5.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收费政策,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坚决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财政和收费资金的开支情况,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八)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和国内的合作与交流

  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积极开拓民间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措施,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形式来陕服务。继续加强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增加出国留学专项资金投入,设立地方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出国研修项目,认真执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进一步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督。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合作办学。逐年扩大来华留学生的规模,提高来华留学生层次。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教育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开拓国际教育服务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机构开展境外办学试点。大力推广对外汉语教学,加强对外汉语教学人才的培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统筹力度

  各级政府要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对教育的规划、指导与协调职能,做到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时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当前,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对于教育投入情况和发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向同级人大专题报告,以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抓紧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形成表彰奖励机制。要加大对教育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1.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中央、省、地(市)、县、乡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责任。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深化高等教育“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协调处理好有关部门间的关系。

  2.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规范,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探索、试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办学新模式。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使非义务教育中的民办教育所占比重明显上升。

  3.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制度。以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不断推进学校制度创新与完善,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不断推进学校各项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规范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学校管理,推进和加强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推进学校科学、民主、依法、依规办学。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三)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1.强化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体制,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从2007年起,省、市、县各级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按决算每年增加0.5-1个百分点,确保“三个增长”,力争到2010年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20%。

  2.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各级政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具体责任,按新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分担农村义务教育办学经费。完善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增加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政府努力增加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高等教育投入格局。完善教育财政转移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助教育或出资办学。扩大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教育的份额。

  3.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拨款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办学校贷款的管理,控制贷款规模,注重防范并努力化解贷款风险。进一步落实教育经费专户管理,基础教育各项投入纳入各级教育经费专户。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1.完善和加快地方教育立法。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法定的立法权限,进一步推动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积极配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立法工作,抓紧提出《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修改草案,努力完成好“一立一修”工作。

  2.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有效的行政管理方式。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

  3.坚持依法治教,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教育系统良好的法制氛围,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任务。

  4.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强化教育执法,逐步建立对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能够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督导机构和专业化督学队伍。

  5.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成基于省政府专网联系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电子自动化政务办公。丰富、完善我省各级教育政务网站的功能、内容,提升办站水平,使其真正成为群众喜爱和依赖的服务平台。

  (五)切实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按照德才兼备和“四化”方针,认真选配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坚持以思想政治和治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其驾驭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增强高校党建工作活力。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为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继续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3.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与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拓展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切实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六)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为建设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为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加强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对基本办学条件和办学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监控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工作,努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

  进一步加强稳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稳定安全管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学校稳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学校稳定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材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自救逃生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积极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提升校园治安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继续开展稳定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学校稳定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工作格局,保证民办高校稳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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