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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工资待遇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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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工资待遇的补充说明

时间: 2019-03-29 09:19 来源: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因近期咨询工资待遇人员较多且要求明确具体数额。故补充说明如下:

一是试用期月工资2600元;

二是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3500元(缴纳社会保险后),基本工资每年按照0.5%比例调整。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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