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市(区)检查结果公开情况。截至目前,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未公开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其他市政府办公室(厅)均按要求公开。
(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本季度对正常运行的605家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了检查,其中601家合格,合格率为99.34%。对省市县三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部检查,抽查了部分市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办)的政务新媒体,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825个,其中1809个合格,合格率为99.12%。
(三)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本季度对全省157家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回应情况进行了2次简单问题咨询信件测试,其中128家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按期答复率为81.53%,较上季度上升了1.28%。“太白县人民政府”网等13家网站能够于当日答复留言。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主管职责。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监管范围内网站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不合格情况依旧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未认真督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存在超期情况。省公安厅办公室未履行政务新媒体注销程序,未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对“陕西公安党建青联”微信订阅号实施了注销。还有一些地区未能做到政务新媒体“应管尽管”,仍存在漏报情况,如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咸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兴平智慧城管”微信视频号、“延川县人民政府”移动客户端APP、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人民政府“魅力姚店”微信视频号,未主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接受监管。
(二)部分主办单位对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一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被上级主管单位点名。如“铜川市人民政府”网、“商洛市人民政府”网、旬邑县教育局“旬邑微教育”微信订阅号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二是一些政府网站下设的子栏目、业务平台域名不规范,如“西安市人民政府”网“政策通”、“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大数据平台”域名非.gov.cn结尾,严重影响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三是部分政府网站未按要求全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主要集中在业务系统页面底部未添加。如“陕西省公安厅”网“‘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陕西省民政厅”网“陕西省地名信息服务系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诚信评价监管平台”、“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网上祭扫平台”、“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榆林市商品住房预售登记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要扎实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巩固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或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保障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安全。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内容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的力度,构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各主办单位要分析网站各栏目访问情况,加强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和实用性,不断优化创新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产品、搜索、页面设计等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创新做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提高目标用户的满意度。
(三)加快IPv6改造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省工作要求,扎实认真开展IPv6改造工作,今年年底前,省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全部完成首页和二、三级链接IPv6升级改造,已完成的政府网站要加强技术维护,保证改造成效持续稳定。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2.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3.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
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序号 | 网站名称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1 | “铜川市人民政府”网 | 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
2 |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 | 多个栏目为空白 |
3 | “商洛市人民政府”网 | 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
4 |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网 | 多个栏目未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