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近期,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市(区)检查结果公开情况。本季度,各市(区)办公室(厅)均按要求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但宝鸡市、延安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对通报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未及时督促整改。
(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本季度,对正常运行的609家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了检查,其中606家合格,“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网、“渭南市统计局”网不合格,合格率为99.51%。对省市县三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部检查,抽查了部分市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办)的政务新媒体,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401个,其中1397个合格,陕西省公安厅“陕西公安党建青联”、“合阳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安塞警苑”、“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4个微信订阅号不合格,合格率为99.71%。
(三)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本季度对全省157家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回应情况进行了2次简单问题咨询信件测试,其中126家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按期答复率为80.25%。“旬邑县人民政府”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等11家网站能够于当日答复留言。“合阳县人民政府”网、“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白水县人民政府”网、“延长县人民政府”网、“清涧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司法厅”网、“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2封信件均未回复。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主管职责。一是个别地市未严格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职责,如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显示,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已整改到位,但实际并未完成整改。二是个别省级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如陕西省公安厅办公室未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的情况下对“陕西公安”澎湃号实施了注销。
(二)部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心不强。一是一些政府网站不重视网民留言回复,如“子长市人民政府”网的市长信箱栏目针对不同留言按同一内容进行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针对网民留言仅回复已办结,没有实质性答复。二是一些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如宝鸡市凤翔区糜杆桥镇人民政府通过微信开设了“走进糜杆桥”和“糜港新镇”账号、柞水县草坪镇人民政府通过微信开设“山水曹坪CP”和“山水曹坪”账号,其中“走进糜杆桥”、“山水曹坪”为僵尸账号。三是一些单位仍存在政务新媒体漏报瞒报情况,如府谷县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开通“府谷教体”、“府谷老兵娘家人”微信账号,但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接受监管。
(三)部分单位未认真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富平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省教育厅”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陕西省信访局”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网、“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等7家单位未按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的网民留言,其中“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网已连续两个季度出现此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将信息内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转载使用其他网站信息的,要加强内容审核;做好每日读网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
(二)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业务流程,及时督促未按程序备案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二是加强栏目建设的规范性。对栏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调整归并,落实内容保障,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强化站外链接动态监测,确保站外链接准确、可用。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于7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2.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3.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
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序号 | 网站名称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1 |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多个栏目未及时更新 |
2 |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 |
3 | 渭南市统计局 | 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