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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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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 2023-12-13 17:09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西安市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于2023年9月11日向西安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狠抓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解决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整改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更加深入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稳步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进一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全面发展,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4个方面15条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大气污染治理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分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考核问效导向作用,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分年度分阶段明确改善目标,提高大气相关评价指标权重,将大气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开展西安市“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强有力的行政司法联合执法守护我市“蓝天白云”。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系统实施结构调整。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全市非化石能源占比;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市规上工业用煤总量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增加外调电量保证用电安全。优化集中供热结构,加快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积极推广中深层无干扰地热能供热技术,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推动“引热入西”(北线)长距离供热项目实施,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使用清洁能源取暖。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加快实施高排放企业生产线关停或退城搬迁工作,完成全市砖瓦窑企业关停退出工作(不含非烧结砖瓦制品企业)。推动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货运比例;完善西安国际港城市铁路货运场集疏运、仓储、城市配送以及换装转运功能,创新“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补齐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短板。不断提升工业源治理水平,开展传统行业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化、高质量发展。开展重点涉气污染源企业监管大排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道路积尘管理,加强建筑垃圾清运作业项目和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监管,持续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大机动车污染管控力度,严把机动车排放检测关,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优先在政府投资类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及符合“双三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城市建成区“绿波带”建设,扩大高排放货运车辆限行区,达到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水平。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试点工作,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治理标准,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四是紧盯重点任务,扎实推动突出问题整改。持续紧盯反馈整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验收核查,确保取得成效。推进解决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问题,加大煤改气、煤改电建设和运行费用补贴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央大气专项资金,调动企业升级改造积极性。加强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专题研究问题整改难点,加强综合协调、联防联治、宣传教育,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认可。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协调统筹推进。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以此次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客观评估大气污染治理阶段成效,对照市级整改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整改方案。

三是强化跟踪调度。对照任务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实施清单化调度,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加大督查督办频次,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严格验收销号。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部门业务骨干逐条对照、逐项检查、评估成效,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严肃精准有效开展问责。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媒介,跟踪报道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督导验收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西安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督察组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解决大气污染治理突出问题。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重点领域治理攻坚,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领域调整,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使蓝天常在、空气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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