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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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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 2023-12-13 16:48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于2023年9月11日向咸阳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咸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咸阳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企煤车尘燃”系统施策,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下硬茬破解大气污染“老大难”问题,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立体改善,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重要支撑。

《整改方案》明确,紧盯扬尘治理、清洁取暖、重污染企业搬迁3个大气专项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督察反馈29个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实施四大结构调整、五大治理工程、四大专项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推动《咸阳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4个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的“面源污染关中很严重,汾渭平原是全国重点”的指示要求,不断增强空气质量改善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决扛牢大气污染治理政治责任。全面压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大气污染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各自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作用,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形成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咸阳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聚焦“企煤车尘燃”重点任务系统治理。按照“转型转产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提升改造一批”原则,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退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排放,强化涉VOCs处理工艺治理,加快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严控规上工业非电煤炭消费。按照“先补后用、到期回收、补量不补钱”的原则,对使用电、气以及“生物质颗粒燃料+专用炉具”等清洁能源取暖的农村常驻居民户给予不低于600元/户/采暖季的运行补贴,提高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使用率。深入开展散煤治理巩固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优化设置高排放货车禁限行区域及线路,强化重点路段柴油货车禁限行管控。加快柴油货车更新替代,推进渣土车及商混车新能源化。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严格“红黄绿”牌动态管理,对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实行“一单双罚”。强化道路保洁冲洗,开展道路积尘负荷监测考核。严格露天焚烧管控,对露天焚烧问题量化惩处,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提高生物质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生物质焚烧。

四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机制落实。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机制,保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指挥调度机制,坚持市委主要领导每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双周、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调度。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每日会商研判,实时调度指挥,及时解决问题。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各专班下沉一线督政查企、督人督事,对发现问题实行白黄红“三色”交办督办。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西安市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三统一”应对机制。完善政策调控机制,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建立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分区域对空气质量、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视情实施预警提醒、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各自整改方案。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履行整改职责,按照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整改牵头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调度、协调、督促整改落实和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整改办坚持实行清单化调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紧盯问题整改,加强督促督导,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制定责任追究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并实施到位。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实现整改目标的,各整改责任单位进行自主验收,市级验收牵头单位逐一开展现场核查,确保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六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一报一台一网”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为29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市级包抓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下一步,咸阳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为动力,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赢大气污染治理翻身仗、进位仗,持续推进咸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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