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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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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

时间: 2023-06-19 18:00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督察发现,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玻”)减煤数据不实、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规范、违法违规生产拒不整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西安市2022年煤炭消费总量约874.52万吨,其中规上企业非电用煤5.88万吨,全部来自秦汉新城唯一一家“两高”企业—中玻。该企业2022年综合耗能8.44万吨标煤,排放颗粒物3.27吨、二氧化硫14.59吨、氮氧化物370.18吨。

二、主要问题

(一)减煤数据不实

2022年中玻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为52386吨,秦汉新城发改部门考核认定该企业年用煤49437吨,完成控煤任务。督察发现,中玻2022年煤炭消费量54043吨,超额1657吨,实际并未完成控煤任务。中玻未如实填报《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2021年初库存量出现了8223吨和6391吨两个版本,表中购煤费用支出7799万元,实际支付票据仅为2977万元。反映煤炭真实用量的过磅单和领料单数据理应一致,而2022年过磅单反映的煤炭消费量为54043吨,领料单数据则为49439吨,相差4604吨。本该每月一张的领料单,2022年5月26日却出现2张分别为3685吨、4591吨的领料单。

图1 中玻2022年5月及其他月份煤炭领料单

(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规范

2023年5月9日,督察组会同监测人员对中玻烟气监测系统输入浓度为300mg/m3二氧化硫标准气体,在线监测结果为117mg/m3,误差61%,远超±5%允许误差范围。2023年3月21日,中玻因在线监测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被生态环境部门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并要求立即整改,但中玻至今未落实整改要求。督察组调取中玻比对监测报告发现,中玻提供的监测报告与第三方监测公司提供的同一编号监测报告,报告中燃料类型、排气筒高度、测点截面积、排放速率、低浓度颗粒物等数据均不一致。

   

图2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标气检测情况

图3陕西中测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042015监测报告

(三)企业违法生产拒不整改

督察发现,2022年以来,中玻因在线系统不规范、污染物超标、批建不符、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先后下达了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玻至今未履行所有处罚决定。2023年以来,中玻因烟尘超标,最大超标5.86倍,2次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3月10日秦汉新城向中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但中玻至今仍在违法生产。

图4 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中玻停产整治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四)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

督察发现,中玻2条生产线至今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长期违规生产,西安市发改委未依法查处。中玻被西安市发改委纳入《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但监测系统中,2021年1月至今,中玻一直无能耗数据。西安市发改委2022年对中玻装置能效评审不严,1号生产线生产能力400t/d不符合平板玻璃生产线规模的最低要求(生产能力不小于500t/d),在无对应标杆和基准水平限值的情况下,出具了1号生产线能效12.68kgce/重量箱,能效在基准水平与标杆水平之间的评估结论。

三、原因分析

西安市发改委节能审查和能耗监管不到位;秦汉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对非电用煤企业减煤核查不严;中玻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超标排污、违法生产拒不整改。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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