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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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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 2021-12-02 16:26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15日至8月8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延安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9月8日向延安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延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总书记关于延安“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的告诫,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系统治水,坚持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要求,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整改方案》明确,坚决实行最严格的法治、最严密的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坚决避免出现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行为,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高标准按期完成整改。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3个方面10条重点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着力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解决“重发展、轻环保”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断完善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做好锅炉拆改和散煤治理工作,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和新能源机动车推广。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系统治水项目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力实施各县(市、区)建成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的循环利用。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强力推进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工作,加大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三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努力构建绿色低碳城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市区重点区域推进雨水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绿色转型升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绿色协调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不断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工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台账建立、整改进度通报等工作。同时成立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和舆论宣传组,分别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分类进行责任追究、整改宣传与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是夯实整改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对照市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承担任务,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报市整改办审核后印发,正式文件抄送市整改办。各牵头整改单位履行整改抓总职责,负责整改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汇报和验收销号。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严明整改纪律,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的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

四是严肃销号标准。整改牵头单位对整改销号工作负总责。各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严格按要求履行整改销号手续。市整改办负责对整改完成结果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予以批复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等问题发生。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方案,逐一深入调查,依纪依规严肃追责,按有关程序实施处理并向社会公开,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对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六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平台,追踪报道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曝光环境突出问题,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好的做法和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出29个具体整改问题,逐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延安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地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开创延安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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