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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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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 2021-12-02 16:22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榆林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9月8日向榆林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报告。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榆林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研究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了《榆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特别是到榆林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质量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推动榆林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问题导向、全面整改,标本兼治、系统整改和举一反三、常态长效”的基本原则推进整改,确保实现“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和环境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的总体整改目标。其中,2022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到位;优良天数和PM2.5达到省上考核目标,到2021年底,全市3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2.5%以上;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6个方面23条重点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特别是来榆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严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问责,完善生态环境考核问责机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启动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提前布局碳中和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遏制“两高”项目,确保能耗“双控”;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统筹全域治水,强化水资源集约利用。

三是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减少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实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保护区管理,确保水源水质安全,确保断面达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强再生水利用;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四是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继续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强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水四定”原则,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加强矿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工作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五是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助推我市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发挥联动机制作用。

六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标准;加强政策引导;提升治理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负责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督察督办。市整改办要定期调度、强化督导、销号管理,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办、市政研督查办要强化督查督办、抽查核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问责处理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加大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整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健全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为43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下一步,榆林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特别是到榆林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地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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