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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精心谋划部署工作,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和《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梳理形成了陕西省省级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省市县三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及时依法依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现将清单予以公开,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大力支持、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清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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