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苏陕友好合作拉开帷幕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8-10-29 14:49
1991年,陕西与江苏两省本着东西互助、培养干部、共同发展的原则,率先在全国开始探索跨省干部交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1991年《瞭望》周刊刊发文章《苏陕干部交流:一个意义重大的创举》。
1996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报告指出,为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共同为贫困地区解决群众温饱、脱贫致富作出努力,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经商有关地方政府同意,确定由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与甘肃省,上海市与云南省,广东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与陕西省,浙江省与四川省,山东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与青海省,福建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市与贵州省,开展扶贫协作。同年10月,中央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再次确认了对口帮扶政策,要求对口帮扶的任务要落实到县,协作要落实到企业和项目。组织富裕县和贫困县结成对子,进行经济合作,开展干部交流。动员富裕县的企业到西部贫困县去,利用人才、技术、信息、市场、管理、资金等各种优势,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与贫困县共同开发当地资源。省一级对口帮扶的双方,要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至此,苏陕友好合作正式拉开帷幕。
1996年12月,时任江苏省委书记陈焕友、省长郑斯林率党政代表团对陕西进行了友好访问。两省正式签订了《江苏省陕西省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协议》。1997年,陕西省成立了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
随着合作的深化,江苏与陕西的协作逐渐由帮扶转向项目协作。2001年,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苏陕两省最大合作项目全面启动。2003年11月,时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贾治邦率陕西党政代表团赴江苏进行考察访问,双方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协作的协议》《关于开展陕西省干部赴江苏培训工作的协议》《江苏省陕西省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协议》等重要文件。2007年,苏陕两省签署了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工作的协议。2010年,两省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省能源和其他优势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12月,两省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化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此后,两省领导利用每年的“西洽会”进行苏陕交流专题会谈,共同商讨扶贫协作工作。“十二五”期间,江苏对陕西贫困地区援助资金1.8亿元,实施援助项目570项;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14.6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7.68亿元。两省交流技术干部810人,协办企业168户,合作项目95项,投资37.9亿元,吸纳就业10250人。
20多年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正确领导下,苏陕两省在扶贫帮困、干部交流、劳务输出、经贸合作等方面不断深化交流合作。2016年9月,苏陕扶贫协作联席会议在西安召开,双方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苏陕经济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发展水平进行了深入交流,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提出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两省党政主要负责人互访,启动了“十三五”苏陕扶贫协作规划编制工作等多项务实举措,拉开了新一轮苏陕合作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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