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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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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时间: 2021-04-21 08:43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成效评估情况,我省位处“优秀”省份之列。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三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作为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全省上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技术可靠、经济实用,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思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全力以赴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我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对全省2052个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进行环境状况基础调查,划定“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197处,划定率达100%。强化水源保护,全省2.78万余处农村供水工程设立围栏、隔档、保护墙、标志牌等。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明显。全省共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1.8万余个,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车辆1400余辆,清理乱堆乱放点20万余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比例达93.96%。全省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中的2041处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治。在16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工作,其中国家级示范县(区)6个。建立健全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阶段成效。制定实施《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陕西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颁布实施《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截至目前,全省完成467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提升。四是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逐步提升。在果、菜、茶、粮大县推广“猪-沼-果蔬粮”种养结合“沼液-水肥一体化”滴灌等技术模式。规范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和使用。坚持畜禽规模养殖场设计、建设、运营全程监管。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8%,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省渔业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状况良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五是种植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化肥、农药均实现负增长。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2.69%。积极推进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3%,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3%以上,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全面完成10市102个涉农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重度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以上。完成3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通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不仅有力有效地扭转了我省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强了广大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更重要的是带动了农村绿色产业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污染防治七大战役之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一是紧紧抓住高位推动作为基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形成既有宏观指导、政策支持,又有行动部署的顶层设计。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各市(区)、县(市、区)制定了本行政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力促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全省上下建立了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始终依靠技术指导作为支撑。先后制定并颁布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治理要求》《村庄环卫保洁服务规范》《厕所要求》《生活垃圾管理要求》等4项地方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规范化整治从探索尝试转向落地实施。印发陕西省《农村无害化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多项技术性文件,明确技术路径。三是不断强化投入机制作为保障。积极探索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强化绩效管理。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规范PPP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扩大投融资渠道。四是切实抓好检查考核作为关键。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作为碧水、净土保卫战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市、县、区领导干部实施绩效评价,排名靠前的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出现严重失误的予以追责,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有效推动我省《实施方案》明确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养殖业污染治理、种植业污染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监管等5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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